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原承包方姓名(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现承包方姓名(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法原则,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自愿就甲方从本集体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甲方将自己位于村承包土地一块,地名和四至界线分别为:地名东邻:____________、西邻:______________、南邻:___________、北邻:_____________,共计亩土地转让给乙方经营。二、转让费为每亩元,合计元。乙方于年月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费。三、转让期限为二轮土地承包期的剩余年限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四、本合同约定为土地经营权彻底转让,自订立本合同起甲方与集体的土地承包关系终止,乙方与集体建立新的土地承包关系,有关土地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乙方享有并承担。五、因国家的惠农政策,发放的补贴(包括粮食直补款)及其它优惠归乙方所有。六、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有权自主决定种植、养殖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七、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合法流转,可以进行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备案登记及建设工程申报,甲方应当协助办理。八、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需要延包或重新发包的,由乙方与集体组织订立承包合同继续承包土地,甲方放弃并且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延包。因转让土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九、乙方转让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因征地产生的优惠优政策及待遇也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权按转让土地面积领取集体的其它补偿、补贴。十、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解除。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补偿以防。十一、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留存两份,交村里备案一份。甲方签名盖章:年月日乙方签名盖章:年月日公证人签名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