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税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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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京宏源实业企业财税知识培训2京宏源实业会计相关知识1营改增相关内容3财税相关实务问题4最新财税政策提示5企业涉税会计核算2目录Contents3京宏源实业现行会计法律体系-一法、两制度、三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其他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小企业会计准则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执行,原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金融企业除外适用于各类金融企业适用于除小企业、金融企业之外的企业包括1基本准则,38具体准则,2应用指南。适用于境内所有类型企业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4京宏源实业报表结构与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表基本原理利润表基本原理资产所有者权益负债=+费用收入利润=—+报表体系原理在年末的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中已经包含了本期的经营成果(利润)5京宏源实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库存现金、存货、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资产定义确认条件常见资产6京宏源实业库存现金现金盘亏盘亏现金,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批准处理后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现金盘盈盘盈现金,借记“库存现金”,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批准处理后属于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问题:为啥盘盈计入营业外收入而盘亏计入管理费用?7京宏源实业存货存货盘亏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存货盘亏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或者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属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计入“其他应收款”;属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存货盘盈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所以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8京宏源实业固定资产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初始计量分期付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的,固定资产成本等于各期付款额的现值。9京宏源实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可以抵扣: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可抵扣: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一般规定特别关注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主要包括: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信、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根据财税[2013]37号文的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0京宏源实业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当月增加,下月折旧概述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会计规定的折旧范围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所得税规范的折旧范围11京宏源实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差异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合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满足变更条件的,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所得税规范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当企业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12京宏源实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上面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企业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处理:13京宏源实业固定资产盘盈与盘亏处理固定资产盘亏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通过“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核算。所得税规范要求做专项申报抵扣固定资产盘盈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为什么固定资产盘盈做前期差错处理?因为固定资产盘盈的可能性极小甚至不可能,如果企业出现固定资产盘盈,必定是由于企业前期少计、漏计固定资产,所以固定资产盘盈应按前期差错处理。14京宏源实业固定资产处置的账务税务处理账务处理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清理贷:应交税费-营业税、增值税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最后将固定资产清理转入营业外收支。增值税规范处理原则:一般纳税人销售抵扣过进项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计征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销项税额=销售额/3%*2%。15京宏源实业会计相关知识1营改增相关内容3财税相关实务问题4最新财税政策提示5企业涉税会计核算2目录Contents16京宏源实业企业主要涉税科目涉税科目营业税收入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17京宏源实业应交税费明细科目应交税费明细科目包括: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应交资源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所得税、应交土地增值税、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保险保障基金。注:企业不需要预计缴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契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缴纳的时候直接贷银行存款或者库存现金即可。18京宏源实业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专栏贷方专栏1.进项税额7.销项税额2.已交税金8.出口退税3.减免税款9.进项税额转出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0.转出多交增值税5.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6.转出未交增值税*注意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只能在借方用红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减的销项税额,只能在贷方用红字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通过应交增值税核算,不设专栏。19京宏源实业其他增值税相关科目其他增值税相关科目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的是企业多缴的增值税款,贷方余额反映的是期末结转下期应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核算未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值税检查调整在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增值税涉税账务调整的,一律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核算。期末本科目余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中,结转后无余额。主要针对营改增后原增值税纳税人有兼营营改增应税服务的,原来期末留抵税额应先挂账,用来抵扣原来增值税项目的销项。20京宏源实业各税种的去向原则: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税种: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等原则:与经营活动间接相关税种: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原则:与资产购置直接相关税种:契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企业所得税Page2021京宏源实业会计相关知识1营改增相关内容3财税相关实务问题4最新财税政策提示5企业涉税会计核算2目录Contents22京宏源实业为什么营改增?23京宏源实业营改增的节税效应降低税负:以从事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为例,若从客户处收到100元,“营改增”前后纳税比较:营改增前按5%缴纳营业税,应纳营业税=100*5%=5营改增后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100/(1+3%)*3%=2.91营改增节税=5-2.91=2.0924京宏源实业营改增涉及的主要文件国税总局2012年第43号公告*财税[2013]37号国税总局2012年第38号公告财税[2011]1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营改增试点25京宏源实业营改增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扣缴义务人: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26京宏源实业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广播影视服务水路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文化创意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信息技术服务27京宏源实业营改增税率适用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基本税率17%适用于交通运输服务低税率11%适用于除有形动产租赁外的现代服务业低税率6%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28京宏源实业•发票管理•机动车进项抵扣问题营改增纳税人8月1日后应根据情况开具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未及时到国税领取发票的纳税人原留存的地税监制发票可使用到12月31日8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不得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提供货物运输(不含铁路)的纳税人需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2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抵扣的时候需要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营改增其他问题29京宏源实业会计相关知识1营改增相关内容3财税相关实务问题4最新财税政策提示5企业涉税会计核算2目录Contents30京宏源实业试运行收入的税会处理差异会计处理涉税处理增值税规范所得税规范计算缴纳增值税视同销售,计算缴纳所得税导致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计税成本的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企业会计制度》: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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