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问题与祖国统一台湾是我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的国家利益,是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也是我国新世纪的三大任务之一。我国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一、台湾是中国在21世纪发展的生命线•在生存与发展方面,台湾是中国进入太平洋最便捷的通道,也是中国通往各大洲海上运输线的战略中枢,失去了台湾,中国将失去海洋,失去了海洋就失去了海上贸易安全,国家经济发展就将受到限制,也就失去了民族富强的希望。•在国家安全方面,失去了台湾,中国的海军将被禁固在自己的内海,美日台建立的战区导弹防御体系将对中国安全构成直接的威胁,使中国处于十分被动的战略态势。•在维护国家统一方面,失去了台湾将会引起连锁反应,在内部,西藏、新疆、甚至内蒙古都有分裂出去的危险;在外部,某些国家将更加肆无忌惮地蚕食属于中国的海域和岛屿,这决非危言耸听。二、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1、历史渊源2、法理依据1、历史渊源•1700年前的中国历史文献《临海水土志》对此就有所著述,这是世界上最早记述台湾的文字。•公元3世纪和7世纪,三国孙吴政权和隋朝政府都曾先后派万余人去台,从17世纪开始,中国人民开发台湾的规模越来越大。•从元朝(1206-1368)开始,中国历代政府先后在台湾设立行政机构,对台湾进行有效管辖。•17世纪中叶,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民族英雄郑成功于1662年驱逐了荷兰殖民者,收复了台湾。•1895年,中国清朝政府因在甲午战争中战败,在日本的胁迫下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把台湾、澎湖割让给日本。•1937年7月,中国人民开始了全民族的抗日战争;中国政府在《中国对日宣战布告》中昭告中外,废止与日本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并宣布将收复台湾和澎湖。•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无条件接受《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把台湾交还给中国。至此,台湾重入中国版图,重归于中国的主权管辖之下。2、法理依据二战期间,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共同发表的《开罗宣言》指出:“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土地,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签署、后有苏联参加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日本投降条款》声明,“兹接受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的、后来又有苏联参加的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10月25日,同盟国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于台北举行,受降主官代表中国政府宣告:自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国主权之下。至此,台湾、澎湖重归中国主权管辖之下。•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即为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迄今已与161个国家建立正式外交关系。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2758号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惟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并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同时,驱逐了台湾当局的“代表”。联合国和全世界已公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三、台湾问题形成的历史原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帝国主义实行“扶蒋反共”政策,1949年,蒋介石的国民党政府败逃台湾,将台湾与祖国大陆人为地分离开来。1950年,美国“第七舰队”开进台湾海峡,阻挠中国人民解放军统一祖国,从此形成了台海两岸长期的对峙局面。四、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主张•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就明确宣布要武力解放台湾,但由于条件不成熟而未能实现。1956年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表示了“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的思想,但未能推行。•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争取用和平方式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方针。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委员长就台湾问题发表九点声明,系统地阐明了我们对台的方针政策。1982年1月邓小平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这一构想促进了两岸经贸、文化等关系的发展。在此指导下,中英、中葡政府分别签署了关于香港、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从而顺利地解决了香港和澳门问题,也为实现大陆与台湾和平统一提供了成功的范例。•1995年1月,江泽民发表了《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即“江八点”精辟阐述了邓小平关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构想,并就两岸关系、推动和平统一进程提出了八项主张。其主要内容有: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我们不持异议。但反对台湾以摘“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为目的的所谓“扩大国际生存空间”的活动;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是我们的一贯主张;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的图谋的;面向二十一世纪世界经济的发展,要大力发展两岸交流与合作等等。五、大陆对台方针------“一国两制”•1、一个中国•2、两制并存•3、高度自治•4、和平谈判•5、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1、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这是举世公认的事实,也是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前提。•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的资本主义制度,实行长期共存,共同发展,谁也不吃掉谁。3、高度自治•统一后,台湾将成为特别行政区。它不同於中国其他一般省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它拥有在台湾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党、政、军、经、财等事宜都自行管理;可以同外国签订商务、文化等协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权;有自己的军队,大陆不派军队也不派行政人员驻台。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台湾各界的代表人士还可以出任国家政权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全国事务的管理。4、和平谈判•通过接触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心愿。••和平统一,有利於全民族的大团结,有利於台湾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有利於全中国的振兴和富强。5、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分裂国家法》六、未来两岸关系发展的几个趋势•第一,台湾的主体意识进一步上升和强化。未来不管谁执政,不论是激进的陈水扁,不激进的陈水扁,或者被认为“亲中”的马英九上台,台湾的独立意识,台湾作为“主权国家”的意识,仍会持续上升和强化。•第二,随着两岸交流更趋密切,台湾民众对大陆民众的印象将持续改善。随着两岸关系的发展,与大陆人民有来往的台湾民众会越来越多,相信台湾社会对大陆人民的看法,会有相当幅度的改善。•第三,台湾民众对大陆政府的负面印象不易改变。尽管两岸关系已大为改善,但台湾民众对大陆人民的印象改善了,但对大陆政府的好感没有改善,认为大陆政府还在打压台湾,还很专横。•第四、台湾问题将因国际化而复杂化。一是使台独分子在国外势力的支持下有恃无恐,挑起事端,扩大事态,令中国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不采取行动,它就要独立。采取行动,外国势力就有可能干预;二是不愿眼看中国坐大的美、日等国将利用台湾问题作为牵制中国,阻挠中国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三是台湾问题不仅有可能引起中美两国大动干戈,两败俱伤,使中美关系和中国来之不易的和平国际环境遭到破坏,还将危及区域安全与稳定。七、两岸签署和平协议所需要的条件•第一是台湾的氛围:台湾的“反中”情绪可不可能下降?如果台湾的“反中”情绪下降,两岸之间的互动多了,台湾民众对大陆的观感也不错,台湾方面对大陆方面的顾忌或疑虑下降,这样就比较容易争取台湾民意对两岸签署和平协议的支持。••第二是大陆的氛围:大陆方面的务实主义是不是能够继续抬头?如果大陆方面能够更务实的面对两岸的一些政治现状,讲得白一点,就是能不能面对“中华民国”的存在!对两岸签署和平协议是有帮助的。面对“中华民国”的存在,不是要制造“两个中国”。用大陆的话来讲就是在一个中国的架构下,对台湾而言就是接受“九二共识”。如果大陆能够在“九二共识”的架构下面对“中华民国”的存在,可能为两岸的和平发展奠定很好的基础。相反,如果大陆不愿意面对“中华民国”,将可能促使台湾人民的认同朝“台湾国”方向发展;这牵涉到很多问题,牵涉到台湾民众自己的光荣感的问题。其可能造成的后果(比如对中国认同的大幅减少等),恐怕是大陆不愿意看到的。•第三是国际的氛围,就是美国的态度。美国的态度多少会对两岸签署和平协议产生一些影响。美国一贯的态度是乐见两岸关系走向和缓,但从来不明讲怎样看待两岸的政治议题。近一个时期以来,美国对台湾一些退休将领到大陆去交流表示关注,事实上已经影响到马政府对两岸军事交流的态度。•第四,两岸是不是能够建立起一个协商的机制。因为任何和平协议都不是一步到位,很多敏感的问题双方先要协商。比如,是否可以成立一个两岸和平发展委员会,仿照ECFA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模式;两岸和平发展委员会是一个半官方性质的组织,它的组成,包括海基海协会的官员、两岸有代表性的智库的成员担任委员,然后再分组,由两岸的学者专家进行细部的议题讨论;讨论的结果,交由委员会讨论,讨论结果交由双方政府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