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宸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暂行)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利益,加强员工归属感,体现公司人文关怀,进一步推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了本办法。第二条福利待遇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除基本工资、特殊奖励、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的利益和服务,是公司整体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第四条福利制度执行者(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和统一福利的发放安排。(二)资金财务部:负责对公司福利进行综合预算及财务支持。(三)公司总经理:负责福利费用支出的审定。第一章福利待遇的种类第五条福利待遇分类(一)法定福利: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二)统一福利:是指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权利享受的共有福利。(三)专项福利:是指公司为特殊条件职位的员工提供的专门福利。第二章福利待遇的标准第六条法定福利(一)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1.社会保险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五种保险组成。2.公司按百色市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3.员工试用期转正后,综合办公室负责为员工办理,缴费起始时间为员工入职日期。(二)法定休假: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应享有的带薪休假福利。1.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带薪休假。2.其它法定假:(1)婚假:在职正式员工可享有婚假待遇。法定婚龄(男职工年满22岁,女职工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2)产假:在职正式女员工可享有148天产假待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增加假期15天。(3)陪产假:在职正式男职工,妻子符合法定生育的,在生育期间可享有陪产假期25天。(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以享受3天带薪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赴外地奔丧的可酌情增加部分路程假。(5)工伤假:员工因工受伤的情况,按医院的正规诊断证明书和相关法规休假。第七条公司福利(一)餐费补贴:公司员工工作日享有餐费补贴。具体标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调整。(二)交通补贴:公司员工工作日享有交通补贴。具体标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调整。(三)传统节日福利: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假日,员工享有节日礼品。(四)高温消暑福利: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文件执行。(五)年度常规体检福利:公司每年组织员工集体体检一次。(六)通讯补贴:按各职级所享受的标准,标准内的实报实销,超出标准按标准上限报销,报销金额与当月工资合并发放。(七)工装福利:公司依据实际需要每2年为员工配发工装(春季、冬季)。(八)培训福利:由综合办公室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职业技能。培训福利包括:员工在职或短期脱产免费培训等。第八条专项福利(一)特殊假日:传统或国家特殊节假日,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享有相关假期福利。三·八国际妇女节:女性员工可休假0.5天,并发放福利金100元/人。(二)特殊福利1.员工结婚生育慰问:(1)结婚礼金:公司工作满1年且婚假获批准的员工,可享有结婚礼金,标准为500元/人,夫妻同在公司工作的领取一份。(2)员工(不分男女)请产假的,标准为500元慰问金或慰问礼品。若女员工流产的,标准为300元慰问金或慰问礼品。享受产假慰问金的员工原则上应为公司正式转正员工,且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2.员工直系亲属奠仪慰问:有父母、子女、配偶、配偶父母去世的员工,可发放吊唁金,标准为500元/人。员工或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去世地点(或治丧地点),在1日内能够返回的,可由本单位安排1台车辆,协助其亲属办理丧事。3.伤病住院慰问:在职员工受伤、生病住院,发放慰问金300元。4.员工生日慰问:员工生日费用标准100元/人,由综合办公室组织配送鲜花和蛋糕进行庆祝。5.文娱福利:公司为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丰富员工的精神和文化生活、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而提供的福利,如定期组织聚餐或出游、开展文化活动等。具体实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定。第三章福利待遇给付第九条福利待遇给付程序(一)休假福利:休假福利一般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由综合办室统一安排,具体按《考勤管理制度》执行。(二)实物福利: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申报、采购及发放,员工签收。(三)货币福利:由综合办公室申报,垫付或申请支付。员工签收。(四)社会保险: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申报,财务室统一支付和代扣。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颁布。第十一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制订,未尽事宜由综合办公室按国家相关法规处理,并报总经理批准。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