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培训教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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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职业卫生培训解决三个问题一、企业应该做什么?二、企业未履行法律责任的处罚是什么?三、企业应该如何去做?一、主要职业卫生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8号4、《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5、《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6、《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7、《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二、各法律法规主要要求用人单位主体责任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第六条: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第三十一条: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第三十五条(体检):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七十条:存在以下行为的,由安监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可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二)未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三)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2020/2/11第七十一条存在下列行为的,由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及时、如实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二)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如实告知职业病危害情况;(三)未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第七十二条存在以下行为,可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并可责令关闭:(一)无职业病防护设施或个人防护用品;(二)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三)未进行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四)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五)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六)未按照规定在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七)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八)未按照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和职业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的。2、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设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100人,设专职机构及专职人员;劳动者≤100人,专职或者兼职机构。(罚则: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第十一条: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公布。(罚则: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有害作业、无害作业,工作场所、生活场所未分开;(二)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第四十九条存在以下行为的,可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未对劳动者个体防护采取有效指导、督促措施;(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未按照规定存档、上报和公布。3、48号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二条: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进行申报。(罚则: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条:(一)建设项目,自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二)其他原因发生的变更,应在15日内进行申报。4、49号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离岗体检: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进行。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检查。第十六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第二十六条有以下行为,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弄虚作假,指使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职业健康检查;(二)未如实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要的文件、资料;(三)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第二十七条有以下行为的,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体检、未建档、未告知;(二)劳动者离职未提供档案复印件。第二十八条有以下行为的,可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二)隐瞒、伪造、篡改、损毁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进行上岗前体检;(二)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的。2020/2/115、《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第四条: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测。(周期、范围)第十条正常生产,不得故意减少生产负荷或停产、停机。第十三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检测机构无资质;(二)隐瞒或虚报原辅材料成分及用量等有关情况;(三)要求机构在不能反映真实结果的生产状态下进行检测;(四)要求服务机构更改采样检测数据;(五)要求机构对指定地点或指定危害因素进行采样检测;(六)以拒付少付检测费用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机构正常采样;(七)妨碍正常采样工作,影响检测结果真实性的其他行为。186、《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6个档案)(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197、《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第二条:方式: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内容: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警示标识: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第四条: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设置警示标识。第十条: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等内容。办公区域: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工作场所: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三、企业该如何做?一、定期检测、现状评价、“三同时”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三、个体防护四、职业健康检查五、职业病危害告知六、职业卫生培训七、职业卫生制度及档案建立一、定期检测、现状评价、三同时(介绍一份定期检测)1.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2.定期检测: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测;公示。3.现状评价:严重项目每3年一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4.三同时:新、改、扩、技术改造、技术引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查询办法1.市安监局官方网站:市安监局网站-综合信息-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中山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信息公布》()2.关注“中山安监”微信公众号,回复“机构”,根据提示进行查询。2020/2/112020/2/11防护用品介绍2020/2/11部门岗位名称所需防护用品制造课一楼机器操作员安全鞋防割手套耳塞口罩二楼包装室口罩技术课技术人员安全鞋防割手套生产管理课材料仓安全鞋成品仓安全鞋品质部一楼三楼检查产品人员安全鞋耳塞营业部模具拍照人员安全鞋管理部电工安全鞋安全帽电工耳塞验电棒绝缘杆绝缘手套绝缘靴电焊面罩安全带防目眼镜2020/2/11防护用品的佩戴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1.详见教材(49-53页)2.提供单独申报指南PPT申报网站入口:中山市安监局网站-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三、个体防护1.详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指南》(109-118页)2020/2/11危害因素分类要求颗粒物一般粉尘,如煤尘、水泥尘、木粉尘、云母尘、滑石尘及其他粉尘KN90以上石棉可更换式防颗粒物半面罩或全面罩,KN95以上矽尘、金属粉尘(如铅尘、镉尘)、砷尘、烟(如焊接烟、铸造烟)KN95以上放射性颗粒物KN100以上致癌性油性颗粒物(如焦炉烟、沥青烟等)KP95以上化学物质窒息气体隔绝式正压呼吸器无机气体、有机蒸气防毒面具毒物浓度超标≤10倍,使用送风或自吸过滤半面罩;毒物浓度超标≤100倍,使用送风或自吸过滤全面罩;毒物浓度超标>100倍,使用隔绝式或送风过滤式全面罩酸、碱性溶液、蒸气防酸碱面罩、防酸碱手套、防酸碱服、防酸碱鞋噪声劳动者暴露于工作场所80dB≤LEX,8h<85dB的根据具体需求劳动者暴露于工作场所LEX,8h≥85dB的LEX,8h为85~95dB,选用护听器SNR为17~34dB的护耳器;LEX,8h≥95dB,选用护听器SNR≥34dB的护耳器,耳塞和耳罩组合使用时的声衰减值,可按二者中较高的声衰减值增加5dB估算2.防尘口罩:阻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性粉尘,有效预防尘肺。选购注意事项:1.生产许可证;2.执行标准(GB2626-2006);3.过滤效率;4.型号破损、呼吸阻力、卫生过滤元件类型面罩类型随弃式可更换式半面罩全面罩KN类KN90KN95KN100KN90KN95KN100KN95KN100KP类9095100909510095100注:型号中数字越大,表明阻尘效率越高,安全系数越高,但是呼吸阻力也会加大,舒适度会下降。合理选择。3.防毒口罩:关键在于选择正确的滤毒盒,滤毒盒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说明书定期更换。选购注意事项:1.生产许可证;2.执行标准(GB2890-2009);3.型号。P/T/Z/DP-A-1异味阻力4.防噪耳塞:防噪耳塞一般是由硅胶或低压泡沫材质、高弹性聚酯材料制成的。插入耳道后与外耳道紧密接触,以隔绝声音进入中耳和内耳(耳鼓),达到隔音的目的,从而使人能够得到宁静的休息或工作环境。SNR×0.65.防护手套:防御劳动中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劳动者手部的护品。6.其他:四、职业健康检查1.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提供资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接触人员名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3.结果处理(1)告知劳动者本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如实)。(2)进行存档管理。(3)及时复查。(4)调离职业禁忌证劳动者。(5)有其他疾病者应及时治疗。(6)疑似职业病进一步确诊。(7)职业病患者应依法治疗、赔偿。职业病诊断基本流程2020/2/11诊断资料(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五、职业病危害告知告知方式:劳动合同、公告栏、培训等。告知内容: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以及组合使用的标识等。(车间门口大型告知卡,车间内中型告知卡,设备上小型告知卡)公告栏:a.办公区: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b.工作场所: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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