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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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到底哪些行为属于“网络暴力”?如何避免将“网络正义”变成“网络暴力”?谁是“网络暴力”的最大受害者?网民到底有没有权力随意实施“网络暴力”?“网络暴力”体现了怎样的社会群体心理?围绕这一系列话题,我们来进入今天的讨论。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讨伐与攻击。这些恶语相向的文字,往往是一定规模数量的网民们,因网络上发布的一些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以及触及人类道德底线的事件所发的言论。这些语言文字刻薄、恶毒甚至残忍,已经超出了对于这些事件正常的评论范围,不但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诋毁,更将这种讨伐从虚拟网络转移到现实社会中,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将其真实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这些评论与做法,不但严重地影响了事件当事人的精神状态,更破坏了当事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定义目录定义表现形式网络暴民的特点社会危害防治案列分析谁是“网络暴力”的最大受害者?如何避免将“网络正义”变成“网络暴力”表现形式1、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2、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3、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网络暴民的特点一、主观动机:恶意制裁、审判当事人并谋求网络问题的现实解决。二、采用方式:通过网络追查并公布传播当事人的个人信息(隐私),同时煽动和纠集人群以暴力语言进行群体围攻。三、导致结果:在现实生活中使当事人遭到严重伤害并对现实产生实质性的威胁。社会危害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网络暴力受害者,网络暴力的肆无忌惮,正在以其独有的方式破坏着公共规则、触犯着道德底线。防治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同时也是一个和真实世界并行、交融的现实世界;互联网的开放性、交互性、匿名性,很容易使有些网民不负责任的言行演化为“网络暴力”,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给他们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和心理伤害,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专家们认为,防治“网络暴力”必须疏堵结合、综合防治。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提高网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道德自律意识,增强他们的分辨能力、选择能力和对低俗文化的免疫力,培养健康的心态和健全的人格,在全社会倡导文明的、负责的网络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快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研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加大依法惩治的力度,通过法律手段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净化网络环境。案列分析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导读:近日,成都女司机被打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指责男司机殴打行为“太暴力”,也有很多网友对女司机的违规驾驶行为提出反对声音。随着视频的广泛流传,“路怒症”一词迅速蹿红网络,“不文明驾驶”再次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人们先是对男司机张某下手之狠表示震惊。予以谴责。然而,当张某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出来以后,舆论又转而谴责女司机卢某开车太没规矩、太危险。她先是在几秒钟的时间里连续变道两次,直接从张某的车前切了出去,又压着实线下了主路,明显是违章驾驶。当时这名女司机驾驶过程中出现过威胁乘客安全和影响他人驾驶的行为。二、目前事件处理结果:1、女司机面临记3分等处罚成都交管部门介入调查,女司机卢某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卢某在三环路上从第二条车道跨越实线进入第四条车道,后经匝道口驶离三环路主道进入辅道,其在这一行驶过程中违反了禁止标线,将面临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2.男司机依法被刑事拘留打人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锦江公安分局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三、经验教训1.现在打人者已经被刑拘,涉嫌寻衅滋事罪,但是,两个人下主路后,竞逐、别车是否涉嫌危险驾驶罪,恐怕也需要有司依法进行调查,不可轻纵。毕竟从视频镜头看,这两个人在路上别来别去,甚至侵占了非机动车道,也威胁到了路人甲、路人乙们的人身安全。如果这涉嫌违法,恐怕是比违规变道,更加严重的违法行为。三、经验教训2.女司机违规变道、别车等不文明开车行为,就是一方面的“因”,其被人暴打就是一种“果报”。尽管很多人平时开车违规变道、超速、加塞、开大灯等不文明行为,可能也没有发生什么事,但这并不意味着就不会有“果报”,而只能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一旦因缘巧合,长期的开车陋习、违规变道这些“恶因”,遇上后车司机“路怒”等因素,于是就可能会产生化学反应,难免会导致“街头暴打”的结果。当然,打人者也在因果链条上继续,其被刑拘,面临牢狱之灾,就是他的“果报”。四、防范措施1.带着愤怒情绪驾驶机动车,俗称开“斗气车”,国外称为“攻击性驾驶”,在交通违法行为上表现为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强行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2012年以来,这类行为的发生率及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五、评析“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持续发酵,在媒体议论纷纷的同时,当事人也成了网络“人肉搜索”的对象。这种渐趋失控的网络狂欢,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也让一些围观者不寒而栗。事实上,这起事件的是非曲直并不复杂:女司机违章行车不对,男司机诉诸暴力也绝无“正义”可言;虽然“路怒族”随处可见,但这种行为不值得鼓励。无论女司机有何“前科”,这件事都应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当前必须明确的是,这起事件的舆论出现转向之后,再度将网络暴力乱象推到了公共议事平台。网络暴力与现实暴力相比,恶劣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除了公众人物,很多普通人也是网络暴力受害者。【案例】棒打小狗男子道歉,遭人肉被迫向爱狗人士鞠躬5月10日,在乌鲁木齐一汽车4S店门口,因流浪狗“小黑”吓到自己的孩子,王先生一气之下用铁棍木棒将狗嘴打歪。11日,网上出现“小黑”遭遇棍棒的报道。一时间,“打狗人”遭到网友人肉搜索,他的家庭地址、手机号、QQ号、车牌号等信息被公布在网上。12日下午,棒打流浪小黑狗的市民王先生就自己的过激行为公开向爱狗人士道歉,并答应支付1万元用于小黑狗的治疗。毋庸赘言,网络的发展确实极大地促进了社会进步,但我们也要看到,网络的匿名性、瞬时性、碎片化,也鼓励了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甚至助长了人性中阴暗和猥琐的一面。网络给躲在屏幕后面的人提供了一张面具,让他们可以没有道德负担地做现实中不敢做的事,说现实中不能说的话。这种公开的、持续的言语羞辱、网络暴力,甚至已形成一种“羞辱文化”,这无疑是值得警惕和反思的。网民到底有没有权力随意实施“网络暴力”网络本身的特性又比传统的媒体或是言论平台更能容纳这种年轻的冲动与无知。正如一位网络编辑所说,“网络暴民”这个词并不新鲜,其实“平媒暴民”已经存在很多年了。只不过“网络暴民”由于其发言成本低、联合成本低、杀伤半径大而更显威力罢了。不仅如此,网络的虚拟性,使得参与者每个人都可以隐瞒或编造自己的身份,而这种身份匿性又使得现实生活中本该遵守的规范和约束都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这对于自律性不强、容易冲动与放纵的年轻网民来说,无疑是一个自由的天堂。•1、从法律层面上来看——加强立法,用法律手段保护网络隐私权不受侵犯。•2、从公民自身出发——提高公民法律意识•3、从媒介角度出发——提升媒介道德素养•4、从维权角度出发——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提高网络技术的驾驭能力。如何避免将“网络正义”变成“网络暴力网络暴力现象越过了道德和法律底线,给当事人造成了很大伤害,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应运用教育、道德、法律等综合手段进行防范和治理。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同时也是一个和真实世界并行、交融的现实世界;互联网的开放性、交互性、匿名性,很容易使有些网民不负责任的言行演化为网络暴力,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给他们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和心理伤害,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专家认为,防治“网络暴力”必须疏堵结合、综合防治。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提高网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道德自律意识,增强他们的分辨能力、选择能力和对低俗文化的免疫力,培养健康的心态和健全的人格,在全社会倡导文明的、负责的网络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快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研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加大依法惩治的力度,通过法律手段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净化网络环境。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腾讯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的一项在线调查(3226人参与)调查结果如下:内容比例/%主观上有恶意制裁别人的倾向62.6出口成“脏”57.4不经当事人允许就擅自公开其隐私56.8威胁当事人的人身安全54.3动不动就质疑当事人的道德品质48.2盲目跟随别人的意见44.8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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