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合同授权方:福建泉州正億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阳桥北正大工业园受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协作的原则,就区域经销“姚明正大”品牌系列产品事宜协商一致,依法订立本合同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依照本合同之规定承担相关权利和义务。第二条乙方以受许人的身份加入甲方特约经销商体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制度及经营指导。第三条双方明确,双方形成的关系为经销关系,乙方必须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风险。第二章特约经销资格第四条乙方必须是执有经营服装、运动鞋及服饰饰品批发执照的个人或法人组织;第五条形象及商标使用承诺:甲方承诺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可以在甲方批准的范围内,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记号、标签及招牌等营业象征物;第六条经销范围及期限1、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____省(地区)经销“姚明正大”品牌系列产品,其总经销销售区域包括:。2、甲方授权乙方的经销许可期限:自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止,为期一年。3、乙方须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年销售指标以回款额计万元。第七条履约保证金:为保证本协议的履行,乙方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五万元,作为乙方特约总经销许可生效的重要条件,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资格(合同终止三个月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八条销售价格管理1、甲方向乙方的供货价格采用全国统一的出厂价,以保证全国的销售价格相对稳定和一致。2、乙方鞋类产品的经销价格只能在甲方的供货价基础上加20%至30%的范围内浮动,乙方所经销或管辖区域次级经销价加价率应在甲方供货价的2-3倍范围内浮动;乙方服装类产品只能在甲方供货价基础上加20%至25%的范围内浮动。乙方经销价格若超出上述规定范围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第九条订货管理1、甲方为鼓励乙方采用期货订货,凡在订货会上采用期货订货的经销商,按时交纳规定额度的订货预付金后,甲方给予返利(详见合同附件四);2、乙方的补单应按销售计划申报订购数量,甲方在收到传真后的5-35天内发完,甲方若缺货无法在补单发货期内(35天内)发货,应事先通知乙方是否取消订单或按双方另外商定的实际发货期发货,而乙方在补单发货期内未经甲方许可,无权自行取消所补订单;3、产品进货价计算方式:1)乙方订货属现货的:鞋的供货价以公司指导零售价的3.5折结算(不含税及运费);服装的供货价以公司指导零售价的4.1折结算;配件产品按发货单价格结算;如乙方需开税票,则乙方承担开票部分的税费。2)乙方订货属期货的:鞋的供货价为公司指导零售价的3.2折的折扣率,服装的供货价为公司指导零售价的3.8折的折扣率;配件产品按发货单所注价格结算;如乙方需开税票,则乙方承担开票的税费。4、期货:鞋类单款单色5大件起订;春夏服装单款单色50件/套起订,秋冬单款单色30件/套起订;配件类单款单色30个起订。5、订货期间,乙方所订产品需在订单确认十五天内预付总货款的30%,本订单正式生效,订货会优惠政策按甲方即时发布方案执行;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订货单式样内容进行订货,且订货款式必须达到甲方正式下单总款式的70%以上;第十条市场窜货处理严禁乙方跨区销售产品,一旦发现处理程序如下:1、被窜货方应提供窜货店址、联系人、货号及数量等证据传真至公司市场部。2、甲方将根据被窜货方提供的证据,确认属乙方窜货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三日内将跨区域销售产品收回,若需甲方派员处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差旅费、收购产品金额等费用均由窜货方承担,一切收购产品由甲方没收入库,同时处以乙方违约金壹至贰万元的罚款并通报全国。3、如乙方在甲方下发的有关窜货处理通知后拒不履行将所跨区销售的产品收回的,超过规定的时间三天以上,甲方有权在原来罚金的基础上对乙方进行加倍处罚,如乙方还是拒绝履行的,甲方有权停止发货,甚至取消乙方特约经销资格。第十一条质量售后服务1、乙方应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维护姚明正大品牌口碑和品牌形象,同时及时向甲方反馈产品质量信息。2、乙方所经销姚明正大产品在“三包”期限内出现残次问题,甲方给予退货,但乙方必须先整理出残次产品清单,列明货号、颜色、出厂日期传真至甲方销售部备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退回,且退回残次品均必须附带购货发票、合格证和残次原因标识。3、一次性处理或折价销售给乙方的产品,甲方将不承担三包责任并不予退货。第十二条货品运输及验收1、甲方货运站至乙方仓库所发生的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2、乙方收到货物时,发现有短少或其他问题时,应先追究货运站责任,并在收到货物3日之内将具体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若有正常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逾期甲方概不受理。3、乙方到运输公司提取货物,如发现外包装破损、污染及封口胶有异常情况时,乙方必须开箱检查,清点无误后方可签收,如发现短少应做好记录,双方签字并向运输公司提出赔偿,甲方给予提供相应的帮助;第十三条货款结算1、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情况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支持(详见附件五)。2、乙方需在每月10日前与甲方核对上个月发生的对帐单,并将加盖公章或由负责人签字的对帐单传真给甲方。(如遇节假日,结算日顺延,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乙方保证在对帐单加盖的公章或签负责人姓名与加盖在本合同上的公章或负责人签名一致无误。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合同或侵犯甲方其他合法权益时,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乙方予以赔偿或补偿;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处于持续合法经营中,向乙方提供之产品不存在任何商标权利之瑕疵;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结算情况,在定单范围调整产品供给直至终止,除非乙方恢复或保持正常结算;5、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库存状况、销售情况、经营方式、经销点形象、终端售价进行监督和检查;4、每季乙方在甲方的进货必须达到一定合理数量及金额,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经销权。6、甲方有权对乙方所经销的“姚明正大”产品真伪进行检查,若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经营同类竞争品牌,甲方有权降低授予乙方的信用额度;7、甲方积极保护乙方有关经营利益,保证在合同期内不在乙方经销区域内设立第二家特约总经销;8、甲方尽可能帮助乙方拓展销售业务网络,提供最新的货品信息,提供每季的宣传资料和促销信息;9、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品质优良、品种系列化的“姚明正大”鞋服产品,尽可能不断更新每季新款,以满足乙方销售之需要,保护、促进该区域的销售市场。第十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有权向甲方采购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并从事面向直接消费者的零售业务;2、乙方有义务按照特约经销合同的约定,向甲方采购产品、结算、进行销售和进行广告宣传;3、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与甲方结算采购货款,或按照与甲方达成书面协议而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结算;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其所发现或知悉的危及甲方品牌、产品信誉、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5、乙方不得从事危及甲方品牌形象、产品信誉、或其他利益的行为;6、乙方有义务服从甲方的安排,协调与其他特约商之间的利益问题;7、乙方有义务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妥善处理顾客投诉,维护甲方品牌形象、产品信誉或其他利益;8、乙方有义务及时按甲方要求提供各种销售报表和反馈市场信息,并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提供竞争对手及其当前畅销的样鞋款式(购物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凭发票报销),以利于产品开发和销售;9、乙方有义务积极参加及配合甲方统一组织的春夏、秋冬两次产品订货会及品牌建设、产品研讨、人力培训等方面的活动;10、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委派的市场人员开展工作,在甲方所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市场管理人员给予乙方工作上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市场管理人员到乙方经销区域有权了解其客户档案、批零价格、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市场拓展等经营情况;11、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在确定区域内规划“姚明正大”品牌经营网络,并在经营中策划、组织和落实各项促销活动;12、乙方须在双方约定的销售区域内,每年至少拓展统一形象专卖店_______家,商场或超市专厅_______家,并须将店主、店址、店铺面积等资料报甲方审查、存档、备案;13、乙方在合同经营期限内不得私自向第三方转让经营活动;14、乙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业务关系,均属乙方自身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15、乙方在使用甲方商标时,不得改变甲方商标的标识、文字、图案,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进行形象店的装修,并必须通过甲方验收。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装修,直到符合甲方VI形象标准;16、乙方与其次经销商或分销商所签订的销售合同,应遵循本合同之条款,并提交甲方市场部存档;第五章守密义务第十六条除法律法规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特许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特许店利益的情报;第十七条乙方及其员工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第十八条前两条所规定的甲方和乙方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依然有效果;第十九条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资料归甲方所有,出借给乙方的,乙方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归还甲方;第六章合同的解除第二十条如甲方发生以下任何一项事由,乙方可对甲方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甲方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1、甲方未经乙方许可,设立第二家特许经销商;2、其他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第二十一条乙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对乙方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乙方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期限无改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乙方没有切实实施甲方为改善乙方经营而提出的劝告报告;2、乙方向甲方递交的营业报告及营业业绩不真实;3、乙方在合同期内销售假冒“姚明正大”产品;4、乙方年度回款率未达70%的,与甲方协商后,在规定日期内仍未达到要求的;5、乙方其他违约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第二十二条乙方发生以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不作预告而终止合同;1、乙方受到查封、拍卖、破产处理时;2、乙方未征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3、乙方向第三者泄露公司经营秘密,或向他人提供本公司物册等信息资料,严重损害甲方利益;4、乙方发生剧烈的组织变动、营业终止、股东变更等事项,而使乙方与甲方的经济依赖关系破裂时。第七章合同变更、中途解约及续约第二十三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第二十四条乙方中途解约或合同期满未续约,应于停业当日或合同解除十日内与甲方结清全部款项,同时停止经营甲方产品,归还属甲方所有的有关证件、印章(授权书、宣传材料、手册、发票、专用章等)、拆除其所有正大招牌、标志、道具及其他营业象征,否则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合同到期时,乙方将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乙方需明确续签意向,否则甲方将视乙方为自动停业,并按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处理。第九章合同管辖甲、乙双方若有一方违约或产生合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审结。第十章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是合同附件:附件一:《姚明正大广宣品管理政策》附件二:《姚明正大广告推广政策》附件三:《姚明正大专卖专卖建设支持政策》附件四:《姚明正大订货和销售返利政策》附件五:《姚明正大信用额度支持政策》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