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知识竞赛题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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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实体法:以规定法律关系主体在一定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职权)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和刑法是我国主要的实体法律。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一、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2、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财产关系的内容十分广泛,但根据法律调整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机关与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所发生的财产关系,即纵向的财产关系,它不属于民法调整之列,主要由行政法、经济法来调整;另一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即横向的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平等主体是指参与民事关系而处于平等地位的民事主体,包括公民和法人。他们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独立的民事主体,相互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2、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2、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具有直接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包括人格权关系和身份权关系人格权关系是指因民事主体本身所固有的权利而产生的关系,如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名称权等。身份权关系是指基于权利主体一定的身份而产生的关系,如因血缘、婚姻等身份而产生的扶养权、赡养权、监护权;因作者、发明者的身份而产生的署名权、发表权等。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一)、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我国社会的客观经济规律在民法中的集中体现,是民事立法、司法工作以及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4、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主要有:1、地位平等的原则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3、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原则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1、地位平等的原则基层民主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和重点推进,进一步凸显了基层民主的重要性,让人们对未来基层民主发展充满了期待,报告进一步得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并要求推进政务公开。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公平等价诚信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3、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原则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4、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二)、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我国的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1、自然人,是指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3)、监护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及终止: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说,胎儿离开母体谓之生;断脐带后独立呼吸谓之“生”。简言之,胎儿活着离开母亲的身体,谓之出生。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开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它是自然人下列哪项的资格()A.取得民事权利B.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C.从事民事活动D.享有民事权益B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无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1、某甲现年17岁,父母早逝,主要靠自己外出做工维持生活,应视其为()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D.相对民事行为能力人2、某甲现年15岁,大学生,智力超常,生活自理能力强。某甲应属于()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相对民事行为能力人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民事活动要具有法律效力,应()A.与其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想适应B.通过委托代理人C.通过法定代理人D.通过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CCB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2、法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与自然人相比,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主要有:①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同时发生,同时消灭。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范围上一致。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三)、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是指行为人做出意思表示的方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默示形式。任何民事行为要成为民事法律行为,都必须符合下列有效条件:行为人要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四)、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具体权益。它分为财产权和非财产权。1、财产权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五)、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不履行民事义务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的具有以下特征:(1)民事责任是一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不履行民事义务而承担的法律责任。(2)民事责任主要是具有一定财产内容的法律责任。(3)民事责任是以补偿为主的法律责任。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2、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承担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1)行为人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合同的行为。(2)有给对方造成损害事实的存在,并且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违反合同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2)支付违约金。(3)赔偿损失。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1、下列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ACD)A.合同行为B.甲约乙赴宴的行为C.遗嘱行为D.拾得遗失物归还失主的行为2、木工王某因妻子生病急需一笔费用向章某借钱,章某提出王某必须在其妻病治好五天之内为其加工一套家具。王某无奈答应。后王某妻子病愈,但王某根本无法在五天之内加工整套家具。王某与章某之间的口头协议属何民事行为(C)A.显失公平B.胁近C.乘人之危D.重大误解3、甲常为乙制作手工艺品,历来由乙按数量支付预付款。这次由于数量大,乙提出签定书面合同。乙给甲讲合同内容与以前做法完全一样,实际上将价格降低了10%。由于甲是文盲,甲遂在合同上签字。乙行为(C)A.可撤消,甲有重大误解B.无效,甲受欺诈C.无效,甲意思表示虚假D.无效,乙乘人之危4、甲在乙家喝酒,酩酊大醉,席间甲将其价值800元的打火机送给乙,乙欣然收下。第二天甲酒醒后后悔,向乙索回,遭拒绝。甲、乙的赠与属何种行为?(B)A.有效B.无效C.乘人之危D.可撤销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六)、诉讼时效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法律规定消灭其中诉讼权的时效制度,就叫诉讼时效。有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时效两种种类。一般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统一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民法特别规定的短期时效和各种单行法规规定的时效特殊优于一般诉讼时效。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二、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刑法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本阶级的意志,通过国家立法程序颁布的,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一)、刑法的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3、罪刑相适应原则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1、罪刑法定原则(1)、排斥习惯法(2)、禁止适用类推(3)、刑法的效力不溯及既往(4)、禁止绝对不定期刑等。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3、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也称罪刑等价主义或者罪刑相均原则,《刑法》规定的罪刑相适应原则有两方面内容:(1)刑罚的轻重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相适应,就是按照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现实的危害性大小决定刑罚轻重;(2)刑罚的轻重与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深浅,再次犯罪危险性的大小相适应。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二)、犯罪刑法第13条明确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个人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1、犯罪的特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包括定义中讲的几点,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是某种行为被认为犯罪的关键。并不意味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是犯罪,只有当危害达到一定程度,才叫犯罪。2、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一系列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组成的。其特征有:第一,犯罪构成是成立犯罪的必备要件所组成的集合体。第二,组成犯罪构成的主要条件是由刑法规定的。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3、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3)、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第一、危险的来源不同第二、损害的对象不同第三、行为实施的条件不同第四、必要限度的标准不同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4、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1)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行为。(2)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犯罪行为。(3)犯罪中止:是指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5、共同犯罪第一、主体条件:必须2人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第二、在客观方面(客观条件):必须是2人以上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共同犯罪具备以下条件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三)、刑罚制度1、刑罚的体系和种类(1)主刑又称基本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法方法。它的特点是只能独立使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主刑。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包括: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2)附加刑附加刑,又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它的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又能附加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使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是我国刑罚方法的另一大类,它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3)、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指一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其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将数罪所判数刑依照法定的原则,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四)、犯罪种类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有下列十大类: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我们着重讲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1.危害国家安全罪指违反国防法律、法规,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或以其他形式危害国防利益,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2.军人违反职责罪指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第二节我国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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