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管理的药品本章要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二重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制和禁毒₪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放射性药品管理₪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经营管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引言•特殊管理的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以保证其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正确发挥防治疾病的作用,严防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构成对人们健康、公共卫生和社会的危害。第一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二重性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二重性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二、药物滥用和毒品的危害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一方面在医疗中广泛使用,不可缺少,其中有的药品疗效独特,目前尚无其他药品可以代替,在治疗疾病,维护人们健康方面起了积极作用,具有不可否认的医疗和科学价值;另一方面,均具有独特的毒副作用,若管理不当,滥用或流入非法渠道,将严重影响服用者的健康,并造成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这就是此几类药的二重性。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含义二)、药品依赖性及相关概念麻醉药品的含义指具有依赖性潜力的药品,连续使用、滥用或不合理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例:阿片、吗啡、派替啶(度冷丁)精神药品的含义Ω一般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Ω例:司可巴比妥、地西泮、苯巴妥等。二、药品依赖性及相关概念1、耐受性(tolerance)2、成瘾性(addiction)3、药品依赖性(drugdependence)——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毒副作用主要是药品依赖性问题,这时区别它们与一般药品的关键。耐受性耐受性(tolerance)是指原来能够产生一定药理现象的药物和剂量,经过多次应用后,机体不能再产生这种药理现象,或是有了量的区别(机体对药物的反应强度递减直至消失)。例如,嗜好饮酒的人能够逐渐地耐受大量的酒而不致醉倒。产生耐受现象的原因不同,有的是吸收减少,有的是解毒或排泄速度增高。还有交叉耐受性现象。成瘾性成瘾性(addiction)指的是一种慢性中毒状态(毒品由此而得名),它是由于反复应用某种药物所引起,并且对个人和对社会都有害。成瘾者处在一种强迫状态,要继续服用该药并且加大它的剂量。这样会导致对该药物效应产生心理依赖,有时还会产生身体依赖性(也称成瘾性)。一旦中断用药,可产生一类特殊症状称为戒断综合症,该症状使用药者非常痛苦,不堪忍受,生不如死。成瘾者因惧怕发生戒断综合症状,所以强烈要求连续用药。药物依赖性药物依赖性的定义是“反复地(周期性地或连续地)用药所引起的状态”。药物依赖性是由于周期性地或连续地用药而产生的,人体对于药品心理上的、或生理上的、或兼而有之的一种依赖状态,表现出一种强迫性地要连续或定期用药的行为和其它反应。为的是去感受它的精神效应,有时也是为了避免由于断药所引起的不适,其结果有害于个人,有时也有害于社会。药物依赖性的特点反复用药会引起下述的一种或数种现象:(1)精神依赖性:最早出现的反应,停药时感到心绪不宁;(2)躯体依赖性:停药时引起戒断综合症;(3)耐受性:反复用药的剂量日益扩大,才能达到同等反应强度。药物依赖性是某些药品或化学物质具有的一种特殊毒性,使人处在一种特殊的精神状态,出现欣快感或癫狂亢奋状态,对所用物质产生强烈渴求。用药者在渴求感驱使下出现觅药行为和频繁用药行为。二、药物滥用和毒品的危害(一)药品滥用(drugabuse)(二)毒品及其危害药品滥用指人们反复、大量地使用与医疗目的无关的具有依赖性潜力的药物,是一种悖于社会常规的非医疗用药。这类药物的欣快作用能使人产生一种松弛和愉快感,一旦产生依赖性(成瘾者),便会不可自制地、不断追求药物,以感受药物产生的精神效应;同时,为避免一旦断药产生的“戒断症状”,进而产生非用不可的强迫感,使用药者陷入不能自控的上瘾境地,导致发生精神混乱,并产生一些异常行为,后果极其严重。毒品及其危害•毒品的含义根据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不以医疗为目的,非法使用或滥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即属毒品。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的危害“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毒品的危害(1)毒品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使滥用者人格丧失,道德沦落,变成毒品的奴隶;(2)挥金如土,坐吸山空,家破人亡;(3)诱发犯罪,铤而走险,坑蒙拐骗,危害社会。毒品的危害毒品问题是诱发其他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的温床,吸毒人员以贩养吸、以盗养吸、以抢养吸、以骗养吸、以娼养吸现象严重,一些地区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中60%甚至80%是吸毒人员所为。贩毒集团往往与恐怖主义集团合作,滥用暴力,且采用腐蚀拉拢手段,威胁政治机构的活力,破坏国民经济的发展。毒品的危害截至2005年9月底,在国家累计报告的135,630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有40.8%因静脉注射毒品而感染,居艾滋病传播途径的首位。全国登记在册吸毒人员中80%患有各种传染病。据不完全统计,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因吸毒导致死亡的已近50,000人。第二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制和禁毒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制和禁毒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制和禁毒全球化发展二、国际麻醉品管制机构三、我国政府与国际麻醉药品管理机构的合作四、我国政府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历史发展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制和禁毒全球化发展上海国际禁毒会议海牙禁止鸦片公约限制麻醉药品制造、运销公约1961年麻醉药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全球行动纲领联合国禁毒的十年各种摇头丸1961年麻醉药品单一公约•受管制物质•国际麻醉药品管制机构及其职责•各种制度和麻醉药品需要量的估计、综合报告、制造及输入的限制•国际贸易的特别规定、运输的特别规定•罚则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限制这类药品的可获得性;•需要有医生的处方才能拿到药;•对其包装和广告宣传应加以控制;•建立监督制度和许可证制度;•对它们的合理医疗和科研应用应该建立估量和统计制度,限制它们的贸易;•各国应向联合国的药品管制机构报送有关资料;•要求加强国家管理,向贩运毒品作斗争,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药物滥用。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规定了“非法贩运”的定义,并规定缔约国应对这些犯罪给予制裁;∂缔约国应在一定情况下对上述犯罪确立管辖权;∂缔约国应通过没收犯罪收益、引渡、法律协助、执法合作、支援过境国、对特定化学品进行管制,根除非法种植和非法需求等方面的合作,打击贩毒犯罪;∂缔约国应向麻委会提供关于在其境内执行《公约》的情报。二、国际麻醉品管制机构(一)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二)国际麻醉品管制局(三)联合国国际药物管制规划署(四)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刑事警察组织(五)国际刑事警察组织三、我国政府与国际麻醉药品管理机构的合作(一)积极参与国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事务(二)密切与周边国家开展禁毒合作(三)与欧美国家的禁毒合作继续健康发展四、我国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历史发展虎门销烟和禁毒运动《关于麻醉药品临时登记处理办法的通令》1950《管理麻醉药品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1950《麻醉药品管理条例》1978《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1981《关于禁绝鸦片烟毒问题的紧急指示》1982《关于禁毒的决定》1990《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1998《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1999《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管理办法》2000《咖啡因管理规定》200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第三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体制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含义和品种范围三、种植、实验研究和生产管理四、经营管理五、使用管理六、储存和运输管理七、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八、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法律责任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体制•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会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对造成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卫生部负责医疗机构特殊管理的药品合理使用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的管理工作。•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体制•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造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的管理工作。•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可以依法参加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含义•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二重性:正面的:镇痛、镇静、催眠之治疗作用负面的:较强的药物依赖性之毒副作用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品种范围(2005年9月27日发布)•麻醉药品:121种(我国生产及使用的有21个品种)•精神药品:130种第一类52种(我国生产及使用的有6个品种)第二类78种(我国生产及使用的有24个品种)三、种植、实验研究和生产管理(一)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管理(SFDA根据需求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农业部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原植物年度种植计划;随时向SFDA和农业部报告种植情况;种植企业有SFDA和农业部共同确定。)(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管理(必须经SFDA批准。另有三个条件:1、医疗、科研、教学为目的;2、有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3、2年内无有关禁毒的违纪违法行为。)(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管理1、定点生产制度(合理布局,总量控制)2、定点企业的审批(九个必备条件)3、生产管理(按量计划生产,随时报告情况)4、定点生产企业的销售管理(定点销售,建档销售)5、专有标志管理(药品标签印有规定标志)四、经营管理(一)定点经营制度(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定期调整公布)(二)定点企业的审批(国批SFDA批准,区批省局批准,企业四个条件。)(三)销售管理(四)购进管理销售管理1、销售范围规定(国批面向全国,向区批销售;区批在本区域内销售;国批和区批均可销第二类精神药品)2、销售规定(麻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也禁止现金交易;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连锁零售企业可进行二类精神药零售业务;罂粟壳只能用于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生产及配方。)购进管理以生产为目的的购进(向省局报送年度计划。)以经营为目的的购进(国批向定企购,区批向国批购或经批准后向定企购。)五、使用管理(一)《印鉴卡》管理(二)处方医师资格和处方注意事项(三)配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制剂的管理(四)处方管理(五)以戒毒为目的的使用管理处方管理•处方格式及颜色三部分:前记、正文、后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处方管理•处方剂量控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六、储存和运输管理储存管理:储存专库(双人双锁)、专用帐册运输管理:运输证明七、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监督管理(8大条)法律责任(18大条)八、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法律责任•《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三百五十六条•《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七节第四节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四、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一、医疗用毒性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