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门诊部管理方案拟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企业化管理方式,以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口腔门诊部纳入全院的绩效考核体系。独立核算,股份管理,财务委派制度,甲方投资方按比例分红利润50%,乙方院方按比例获得利润50%。责任:口腔门诊按医疗制度,法律法规行驶正常医疗活动,收取相应费用,医保病人按医院规定收取。可以单独招聘有一定资格的工作人员参加相应诊疗活动,工资待遇可以由口腔科与其协商确定,特别优秀的可以推荐到院部按正式人员招聘入岗;财务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有关宣传、招待、学习、出差相关费用,原则上由门诊部自定;材料费、加工费由门诊部独立进或入,但要建立相关的账目,接受医院正常考核;人员待遇,视市场情况自定,按企业化管理,进行相应的浮动;医院可以根据情况投放相应的大型设备或工具建立相关的账目,纳入全院的设备管理。义务:每月、每季、半年、全年,向院方汇报门诊部运营情况;相关的医疗、人事活动以报表形式上报院方和投资方。根据运行报表上情况,院方进行相应方案的调整。院方帮助门诊部进行宣传或联系工作,外聘专家或工作人员,费用由门诊部支出。总则:双方以协商、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把责权利确定,一方无故违反相关协议,另方有权解除相应合约,相关费用以及造成的损失由造事方承担。本协议暂定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