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法制教育PPT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青少年法制教育2010年10月16晚21时40分许,在河北大学新区超市前,一牌照为“冀FWE420”的黑色轿车,将两名女生撞出数米远。被撞一陈姓女生于17日傍晚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女生重伤,经紧急治疗后,方脱离生命危险,现已转院治疗。肇事者口出狂言:“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2011年1月30日,河北保定李启铭交通肇事案一审宣判,李启铭被判6年。李天一:著名歌唱家李双江和知名歌星梦鸽之子。2011年9月,因打架斗殴被拘留教养一年。2012年9月被解除教养。2013年2月涉嫌轮奸,2013年9月因强奸罪被判10年。一、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哪些?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一、法是什么?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哪些?处罚(《刑法》第17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十四周岁的青少年实施了犯罪的行为,其惩罚的措施: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工读学校矫治等一、法是什么?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哪些?一、小学生不要做违法和犯罪的事事例一:某小学五(2)班学生小岑和小科之间有意见。一天下课后,两人发生争吵。当时正是夏天,小岑穿了一件白衬衫在前面走,小科在他后面边走边吵。小岑心急说了句难听话,小科一时发火,就从书包里拿出一瓶黑墨水向小岑身上扔去,把他的白衬衫弄脏了。小岑这样做是什么行为呢?事例二:某小学三年级学生小林,平时喜欢开玩笑,爱对同学搞恶作剧。一年夏天,临近期终考试时,老师让同学们在教室自己复习功课。小林身旁有一个比较胖的同学,大家都习惯地叫他胖胖。胖胖晚上在家常常看电视看到很晚,第二天睡眠不足,就趴在桌上打瞌睡。今天胖胖又迷迷糊糊地打起瞌睡来。小林先是摸摸他的头,没有反应,又叫了几声,还是不醒。于是小林就用笔画胖胖的眼圈,结果把胖胖的眼睛刺瞎了。在这种情况下,小林的行为又是什么呢?事例分析:小岑的行为:违法,但还没构成犯罪。他用黑墨水弄脏了小科的衣服,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损害,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小林的行为:犯罪,属伤害罪。小林搞恶作剧,造成了胖胖眼瞎的终身残疾,后果十分严重。违法:只要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义务,侵犯他人权利,造成社会危害的行为就是违法。犯罪:严重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关系:违法不一定是犯罪,犯罪一定又是违法行为。一个人如果经常有违法行为,又不加以改正,总有一天会由一般违法变为犯罪。你能举一些身边的例子,说说哪些是一般违法行为,哪些是犯罪行为呢?二、考试作弊害自己事例三:一次期末考试,别的同学都在答卷,丁丁却眼看着考试卷发呆,很多题都不会答。于是,他一会儿把头伸向前排,一会儿把脖子扭向后排,左顾右盼,并且用胳膊碰别人,用脚踢别人,要求告诉他答案。别人都在紧张地考试,哪有工夫管他啊!丁丁没法子,就把事先藏在课桌里的书拿出来找答案。监考老师早就注意到了丁丁不遵守考试纪律,并且已警告过他。这时看丁丁不再瞧别人,头一直低着,便走到他面前,见丁丁正在起劲地翻书呢。监考老师没收了丁丁的书和卷子,并让他退出了考场。丁丁对此不服气地说:“不就是违反了校纪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丁丁考试作弊是一种什么行为呢?事例分析:我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应当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考试作弊是违反学生行为规范的。只有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学习,才能学到知识,掌握本领。考试只不过是检查对知识的掌握情况,督促学生学习的一种手段,并不是教学的目的。即使考试作弊考了好分数,也不代表你学会了这些知识,只能是欺骗家长和老师,最终害的是自己,同时也违反了《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三、拾到别人的东西要归还事例四:一天,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在上学路上拾到一只皮包,内有5000元现金。失主知道后,向该生索要。该生不同意,说:“我是捡来的,不是偷来的,干嘛要还你?我见到的就归我所有。”该生说得对吗?拾到东西真的就可以归自己所有吗?事例分析:该生的说法是错误的。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别人在路上或其他地方丢失的东西,别人不慎掉到水里漂浮过来的东西,以及农民养的牛、羊等跑丢了的,都不能说谁捡到就是谁的,无论谁捡到别人丢失的东西都不应自己占有,应交给失主才对。可见,拾到东西不愿归还是违法的。四、未成年人程某毁弃他人信件,构成何罪?事例五:程某,男,16岁。程自小喜爱集邮,千方百计搜罗邮票。一次他发现信架上有一封信的邮票非常漂亮,只可惜不是他家的信。几经犹豫,程某还是把这封信拿回了自己家,撕掉邮票之后,便把信扔掉了。第一次尝到了甜头,程某便一发不可收。他不再满足于自己家所在大院的那几封信,而是窜遍周围的所有大院。有时,趁人不备,还溜进机关、学校。程某采用此种方法,积攒了200多枚精美的邮票。事例分析: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本案中,程某为非法获取他人邮票,毁弃信件200多封,已构成犯罪。依法应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公共场合要讲公共秩序事例六:北方某所小学里曾发生一起因不遵守公共秩序一起的惨案:“铛……铛……铛……”,上午第二节课下课的铃声刚打过,同学们就纷纷从各班教室里奔出来,争先恐后地向楼梯口跑去,准备下楼去做课间操。不一会儿,整个楼梯上都挤满了人,后面的学生嫌前面的学生下楼太慢,拼命向前推挤,前面的一排同学经不住后面的挤压而被推倒,后面的同学身不由己地压上来,于是惨剧发生了:压死(踩死)小学生20多人,压伤几十人。事例分析:公共秩序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我国《宪法》把遵守公共秩序规定为功名的基本义务之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也规定,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以处以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是否遵守公共秩序,关系到人们的人身安全,所以每一个小朋友都要从小养成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的好习惯。讨论:1、哪些地方属于公共场所?需要遵守哪些秩序?2、学校也是公共场所,你觉得哪些时间、哪些地方尤其要遵守秩序?六、小学生要热爱、尊敬自己的老师国家倡导尊师重教:1、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2、我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应当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我国《教师法》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尊师小故事:古时候,有个国王召集文武百官说:他准备把一枚最高荣誉勋章授给对社会贡献最大的人。谁是对社会贡献最大的呢?有人推出战功赫赫的将军,有人推出辅佐国王兴邦的政治家,还有人推出学识渊博的学者,可是国王想了想,都摇头否定了。最后,又有人推出教师,理由是,不论将军、政治家还是学者,他们当初都做过学生,都得到过教师的培育,如果没有教师,就不可能有后来的将军、政治家和学者,所以教师是对社会贡献最大的人。国王听了点头赞许,把勋章授给了一位有名的教师。尊师有哪些表现:1、不论在校内还是校外,见到老师都应该热情打招呼、问好。2、上、下课,起立向老师致敬。3、下课时,请老师先行。4、上下楼梯,请老师先过。5、有事进办公室,先喊“报告”,经过老师允许再进。6、同老师交谈时,口气要谦和。7、当老师出现这样那样的缺点或错误时,同学们应该选择适当的机会、场合和老师交谈,切不可当场顶撞老师。小朋友,你做到了吗?二、如何遵守法律?二、如何遵守法律?(1、育爱心)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麦克莱多数犯罪少年性格自私和没有社会责任感,实质就是缺乏爱心,缺乏对父母、老师、同学等身边人的体谅和关心。培育爱心,其实就是怎么去做人,这是预防违法犯罪的根本。二、如何遵守法律?(1、育爱心)前不久,13岁的河南少年骆伟科,父亲早逝,为给患脑瘤的母亲筹集手术费,毅然从河源市徒步340公里,来到广州街头擦鞋救母。二、如何遵守法律?(1、育爱心)街头擦鞋救母的13岁少年骆伟科二、如何遵守法律?(2、拘小节)寓言故事一个人偷拿了邻居家一根针被告到法官那里,法官在量刑时却定了与一位偷牛贼同样的罪。小偷很不服气,问法官为什么偷了区区一根针却判得与偷牛一样重。没等法官回答,偷牛贼抢着说:“我当初就是从拿别人一根针开始的。”二、如何遵守法律?(2、拘小节)现实中的不拘小节:调皮捣蛋,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故意毁坏公物,如在书桌上乱刻乱画;不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乱闯红灯;好吃好喝,攀富比阔;以大欺小,没有钱进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不遵守公共道德,吃完东西,把包装盒等垃圾随手乱扔等等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二、如何遵守法律?(3、抗诱惑)电脑是一种工具,是给我们用的,而不是玩的;学会用的人是聪明人,只会玩的人则是愚蠢的。---陶宏开二、如何遵守法律?(3、抗诱惑)2006年6月,清华大学二年级的学生宋某,深陷网络不能自拔,心急如焚又无能为力的父亲不远千里,四次来京劝慰。在劝告无效的情况,父亲不得不在宋某饮料中下了安眠药,乘儿子昏迷时将他送到网络成瘾中心“戒毒”,医生诊断他为“重度网络成瘾患者”。就在入院当晚,宋某打碎了屋顶灯管,用玻璃碎片割破手腕自杀未遂。二、如何遵守法律?(3、抗诱惑)2007年6月,15岁广州少年王某因不满父母对其沉迷上网老是劝阻,而对父母产生怨恨,残忍地杀害母亲、砍伤父亲,王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病得不轻挡不住的诱惑二、如何遵守法律?(4、慎交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孔子二、如何遵守法律?(4、慎交友)案例:家住某市城关区的胡某,年仅13岁,在2008年暑假期间与同住在一个社区比他大5岁的王某结识,常常和王某到公共场所去玩,很快与一些社会不良青年结成朋友,并经常在一起鬼混。就在那年暑期,胡某竟然与王某两人对路人进行抢劫。三、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避免受到不法侵害10月30日,岳阳县发生一起绑架小学生案件,3名被绑架的小学生全部被害。据警方介绍,当天早晨6时多,岳阳县筻口镇南源村的小学生张某某(男,8岁)、刘某(女,8岁)、张某(女,9岁)离家到邻近的小学上学。上午学校发现3人均未到校,家人与学校寻找未果确认失踪。接警后,公安局开展调查,调取相关视频,摸排可疑人员。11月1日下午,当地警方将逃窜至岳阳市区一家茶楼的犯罪嫌疑人张兴艳抓获归案。据张兴艳交代,他绑架3名小学生的主要作案动机就是为了“图财”。湖南岳阳3名被“撕票”小学生4日已下葬三、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避免受到不法侵害原则第一,不到迫不得已时不要轻易与歹徒发生正面冲突,最重要的是要运用智慧,随机应变。要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第三、拨打报警电话“110”要快捷。不一定去派出所或单位保卫科,能借用他人电话或就近的公用电话打最好。拨打110时,要简明、准确地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三、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避免受到不法侵害(一)被歹徒盯上怎么办?1、发现被歹徒盯上,不要惊慌,要保持头脑清醒、镇定,根据自己的体力、周围情况、歹徒的目的来决定对策。2、如果只是被歹徒盯上,应迅速向附近的商店、繁华热闹的街道转移;还可以就近进入居民区,以求得帮助。3、如果被歹徒纠缠,应高声喝令其走开,并以随身携带的雨伞和就地拣到的木棍、砖块等作防御,同时迅速跑向人多的地方。4、遇到拦路抢劫的歹徒,可以将身上少量的财物交给歹徒,与应付周旋,同时仔细记下歹徒的相貌、身高、口音、衣着、逃离的方向等情况,事后立即向民警或公安部

1 / 4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