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十八大报告百问锦集(61—80)61.如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社会管理既是对全社会的管理,也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当前,党和政府在社会服务管理中的作用发挥较为充分,但社会各方面积极有效参与不够。鉴此,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几点。第一,强化群团组织的社会服务管理职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在很大程度上发挥着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充分利用现有群团组织的组织体系。当前,关键是要切实加强群团组织自身创新,完善其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能。党和政府应赋予群团组织更多的工作资源和条件,使他们有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多的服务。特别要总结推广一些地方的经验,发挥群团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枢纽”作用,赋予他们对同类社会组织日常服务管理职能,确保他们既能够直接服务群众,又能够发挥对本领域社会组织在政治上的桥梁纽带作用、业务上的龙头聚合作用、管理上的集约服务作用,为社会组织生长发展提供良好平台。第二,加快推动事业单位改革转型。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长期以来,科教文卫体等领域大量的公益服务是由事业单位提供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更好地发挥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职能。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加强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快事业单位转型。对于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于从事公益服务的,要强化公益属性,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减少政府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进一步落实法人自主权,真正激发其生机与活力,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第三,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进行社会服务管理的重要补充,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好了,就能有效地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当前,社会组织既需要发展,也需要规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尤其要加快培育经济类、慈善类、公益类、服务类社会组织。要坚持政社分开、管办分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能够由社会组织做的事情,通过政府委托、公助民办、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给社会组织,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要制定和完善对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的法规政策,确保其既发展得好又管理得好。第四,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现在,大多数地方社区承担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职能,已逐步由政府延伸到社区的服务窗口承担起来了,实现了初步的政社分离。今后,要进一步强化城乡居民自治组织的自治功能,落实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要求,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政府不包办代办。要理顺社区内部治理关系,健全社区自治相关制度,规范决策办事程序,形成新的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组织体系。要通过多种渠道拓宽社区经费来源,结合城区改造、征地拆迁、股权改革等增加社区服务实力,使之切实承担起服务“社会人”的责任。62.怎样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这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举措,是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建设,对于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意义重大。近年来,因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多样多发,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第一位问题。这些事件的矛盾点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涉法涉诉信访等领域。这些群体性事件具有社会关联性强、行为方式日趋激烈、暴力对抗程度加剧、且有组织有策划的特点,对维护社会稳定影响很大。从总体上看,这些社会矛盾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反映,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与我们思想观念上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有关,如在加快经济发展中,重经济建设轻社会建设;在审批重大建设项目时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考虑不够,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社会管理中存在重事后处置轻源头预防的倾向等。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维护社会稳定的关口前移,是中央在认真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基础上提出的非常具有针对性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思路。所谓重大决策,就是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影响社会稳定的决策事项,包括涉及征地拆迁、农民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环境影响、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决策事项。所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就是在决策前都要进行以下评估:一是合法性。决策机关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决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是合理性。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各方面群众利益,会不会给群众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或者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过多不便,会不会引发不同地区、行业、群体之间的攀比。拟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适当,是否尽最大可能维护了所涉及的群众的合法权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界定是否准确,拟给予的补偿、安置或者救助是否公平合理及时。三是可行性。决策事项是否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决策事项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力财力物力,相关配套措施是否经过科学严谨周密论证,出台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决策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接受程度,是否超出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四是可控性。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会不会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会不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决策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可控,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是否制定了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经过论证,要按照决策实施后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包括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的风险等级。凡是决策存在高风险的,应当区别情况作出不实施的决策,或者提出调整决策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行决策;存在中风险的,待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风险措施后,再作出实施的决策;存在低风险的,可以作出实施的决策,但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妥善处理相关群众的合理诉求。目前,所有省区市和地市州盟都建立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中央有关部门也先后出台了本部门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已经成为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的重要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63.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的意义?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是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明确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建设生态文明,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然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是破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资源环境瓶颈制约的必然选择。这些瓶颈制约,一是资源约束趋紧,我国石油的对外依存度上升到56.7%,重要矿产资源的对外依存度也在快速上升,多年平均缺水量536亿立方米,三分之二的城市缺水,110座城市严重缺水,耕地逼近18亿亩红线;二是环境污染严重,环境状况总体恶化趋势没有得到根本遏制,一些重点流域水污染严重,部分城市灰霾天气增多,环境群体性事件频发;三是生态系统退化,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37%、沙化土地面积占18%,90%以上的草原不同程度退化,地面沉陷面积扩大,生态系统破坏带来的自然灾害频发。这些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因为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短缺、环境容量有限、生态脆弱,加之我国发展很快,发达国家几百年逐步显露的问题,在我国被压缩到几十年集中显现。另一方面是我们的经济发展方式没有根本转变,生态文明的理念没有牢固树立、生态不文明的做法还很普遍。从源头上、从根本上跨过资源环境这道槛,不仅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是更好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的客观需要。当前,资源环境问题已成为一个重大国际问题。世界各国的竞争已从传统的经济、技术、军事等领域延伸到环境领域,环境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和博弈的新焦点,绿色发展正成为新一轮国际竞争的制高点。随着全球能源资源需求持续增长和气候变暖趋势不断加剧,未来各国围绕能源资源、气候变化、温室气体排放等生态环境问题的博弈会日趋激烈。目前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已居世界第一,人均排放量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发达国家要求我国减排的压力不断加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增强我国在国际环境与发展领域的话语权,提升我国参与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领域国际谈判和对话交流的位势,有效维护我国的核心利益和负责任大国形象。64.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十八大报告明确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深刻领会、认真贯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基础,体现了新的价值取向。我们在经济发展中,比较注重遵循经济规律,但对自然规律尊重不够,一些地区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肆意开发,对自然造成伤害,削弱了可持续发展能力。必须认识到,人类与自然是平等的,人类不是自然的奴隶,人类也不是自然的上帝。在开发自然、利用自然中,人类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人类的行为方式应该符合自然规律,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在生产力布局、城镇化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中都要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质,也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涉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本性变革的战略任务,不单单是做好资源环境方面的工作。我们既要做好资源环境等方面相对独立的工作,更要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各层面,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领域进行全面转变、深刻变革,把生态文明的理念、原则、目标等深刻融入和全面贯穿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各方面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政策和根本方针。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制定其他各项经济社会政策、编制各类规划、推动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循。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就是要在资源开发和利用中,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在环保工作中,把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放在首位;在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中,把利用自然力修复生态系统放在首位。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和方式,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任务和重要内涵。在经济发展中,要尽可能减少单位产品的资源消耗强度和能源消耗强度,减少污染物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