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220205南沙街坦头安置区首期供配电工程监理规划编写:邱李明(总监等编写人员打印签名)审批:(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名)GD220206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三监理部20年月日目录1监理依据······························2工程概况······························3监理范围······························4监理内容······························5监理目标······························6监理措施······························7监理组织及资源配置·························8监理工作管理制度··························1监理依据1.1本工程“建设监理大纲”。1.2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1.3本工程项目法人与其它承包商、供货商(包括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1.4本工程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1.5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等。1.6国家及原电力部颁发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和质量验评标准等(包括达标投产考核指标)。1.7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安装工作指导书。1.8施工过程中设计承包商、项目法人及上级单位对本工程所发布的有关文件。(包括设计修改通知单、施工图会审、交底纪要及项目法人和上级单位对工程提出的要求)。2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建设地点:南沙区坦头安置区2.2工程建设规模2.2.1线路亘长:0.15公里。其中双回路0公里;单回路0.15公里;折合单回路0.15公里。2.2.2铁塔共计0基。其中双回路直线塔0基;双回路转角(耐张)塔0基;单回路直线塔0基;单回路转角(耐张)塔0基;换位塔0基;终端塔基。2.2.3工地运输总量4吨。2.2.4导线规格为ZRYJV22-3*300,避雷线规格为0根。2.4工程项目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3月1日至2010年5月日,计划工期为60月。2.5参建单位2.5.1项目法人:南沙区土地开发中心。2.5.2设计承包商:广州汇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5.3施工(调试)承包商:广州市南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5.4监理单位: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5.5运行单位:广州市南沙供电局3监理范围供配电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各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4监理内容4.1设计阶段4.1.1参加初设审查,对初设及概算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报告及有关文件提出监理意见。重点是技术、经济的合理性和投产后的安全可靠性。4.1.2检查施工图设计质量、协助解决设计中的重大技术问题。4.1.3审查设计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图交付过度计划,提出监理意见,并督促其实施。4.1.4参与或主持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提出监理意见。4.1.5核查施工图予算,提出监理意见。4.2材料采购阶段4.2.1参与材料采购或订货选厂的考察招投标等比选工作,提出监理意见。4.2.2协助项目法人签订订货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4.2.3参与现场到货验收工作。4.2.4根据需要参与工厂检验。4.3施工调试阶段43.1协助项目法人申报施工调试招标申请、编制招标文件。4.3.2参加投标评审,提出监理意见。4.3.3协助项目法人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调试承包合同。4.3.4对施工调试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营业许可证件及业绩进行审查,确认分包单位及其分包任务范围。4.3.5审查施工调试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进度计划、资金运用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4.3.6审查施工调试承包商编写的“施工调试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督促实施。4.3.7核查开工条件准备情况,审查或审批单位工程及分部工程开工报告。4.3.8检查现场施工调试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4.3.9核查设计修改或设计变更申请,提出监理意见。4.3.10检查各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做好验收签证工作。4.3.11核查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审查核签施工调试承包商的月、季、年度完成工程量及付款凭证、参加工程结算审核。4.3.12参加或主持召开施工调试协调会,及时解决施工调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4.3.13遇到威胁安全或影响质量的重大问题(包括事故)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项目法人,协助项目法人作进一步分析处理并监督实施。4.3.14对结合工程进行的科研试验、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的技术方案及费用提出监理意见。4.3.15做好竣工验收准备,组织竣工预验收,督促消除缺陷。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参加竣工验收。4.3.16参与审查调试计划、方案、措施及报告。4.3.17参与启动方案的讨论及启动试运行。4.3.18复核工程竣工决算,提出监理意见。4.3.19监督施工调试合同履行,维护项目法人和施工调试承包商的合法利益,协助处理违约及索赔等事宜。4.3.20建立监理文档,工程竣工后整理移交给项目法人。4.3.21督促施工调试承包商按时提交竣工资料,审核资料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4.4保修阶段4.4.1对保修期发生的问题责任进行鉴定,鉴定工程最终质量、监督有关单位,处理及完成未了事项。4.4.2监督质保金执行情况。5监理目标实现输电工程建设达标投产。5.1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全部达到合格。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级,满足达标投产的质量目标要求。5.2进度目标: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内。5.3投资目标: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工程总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范围之内。5.4安全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6监理措施6.1质量控制6.1.1参加初设审查时,对路径方案、基础、铁塔、导线、避雷线、金具及绝缘子等选型在安全可靠性、适用性和经济性方面提出监理意见。6.1.2参加施工图审查时,对施工图的完整性、正确性、图面质量以及能否满足材料加工、施工和运行维修方便方面提出监理意见。6.1.3采用招投标或考察了解材料的质量、价格,严格审查资质、技术装备水平、履约能力,进行比选确定供料单位,以保证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6.1.4参与材料到货现场验收、工厂检验及核查质量保证文件(包括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及施工承包商的复测、复试报告)确认材料的质量。6.1.5对新材料的应用,应事先对技术鉴定及有关试验和实际应用报告进行审查确认并经有关单位批准。6.1.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措施中有关保证施工质量的内容是否完整、合适,其要点如下:6.1.6.1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6.1.6.2施工管理、施工技术人员及主要技术工种人员配备及分工是否合适。6.1.6.3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包括作业指导书)是否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气候、地质等不利情况,有无应对方案和保证质量的措施。6.1.6.4主要施工机具及计量、测量等工器具配备是否合适。6.1.6.5准备采用的质量标准、施工技术及评级记录表式及质量检查验收项目划分是否合适。6.1.7在线路放线、管道预埋、架线、接地各分部工程施工时,按监理作业卡或监理工作指导书要求对主要的、关键的工序及隐蔽工程采取见证(包括文件见证或现场见证)、停工待检、旁站监理等方式跟踪进行质量检查,分项工程完工后采取登塔、走线、复测等检查方法进行中间验收。发现问题当即口头指出并发书面整改通知,整改后进行复查、复验,然后签证允许进行下一分项工程施工。6.1.8严格控制设计修改及设计变更申请,根据其内容的重要程度及增加费用的大小按项目法人授权进行审查或核批。6.1.9竣工验收前对施工质量及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预验收,对整个工程(包括本体工程、辅助设施及通道障碍清理等)完成情况及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竣工草图及验收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如发现缺陷和问题督促施工承包商整改,完成后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并提交项目法人进行竣工验收。6.1.10参加竣工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继续督促施工承包商整改。最后参加工程质量评定及竣工交接。6.1.11工程保修期间发生的质量问题在分、清责任后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6.1.12实施质量奖罚,达到质量优良者按合同规定提请项目法人支付奖金,如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拒付工程款并扣质量保证金。6.2进度控制6.2.1根据进度目标要求编制设计、材料供应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采用横道图或网络图编制)。6.2.2对设计进度计划进行审查,检查实际交付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法人汇报进行协调。6.2.3对材料供应计划(包括项目法人提供及施工承包商自行订货或采购)进行审查,当实际到货与供应计划不符时及时协调并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6.2.4审核施工承包商编制的总进度及分阶段(按年、季、月)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总工期要求,以及安排是否合理。6.2.5检查施工承包商的材料运输、施工用工机具、劳动力配备及通道清理障碍物的拆除等工作能否满足施工进度需要。6.2.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工程的实际进度,如发现拖期,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协调,以保证实现预定的工程进度目标。6.2.7按合同规定提请项目法人对工期提前者实行奖励,对工期延误者进行罚款。6.3投资控制6.3.1审查设计文件是否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配合设计承包商推行优化设计、限额设计。尽可能采用标准设计,以做到既能保证工程质量,又能减少工程投资。6.3.2审查概算、预算有无不实之处以及漏列、错列项目。6.3.3由于设计图纸交付过度拖延影响工程进度或因设计失误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监理方可向项目法人提出按设计合同规定扣减设计费用的建议。6.3.4在材料、器材选用和采购时,选用价格合理、质量好的产品和供货厂家。严格控制材料代用。6.3.5督促施工承包商编制用款计划,协助项目法人编制资金使用计划。6.3.6通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避免不必要的赶工。6.3.7施工过程中对投资实行跟踪、动态控制和分析预测,发现偏差督促施工承包商采取纠偏措施。6.3.8对已完实物工程量进行复核,对付款凭证(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备料款及预付款的扣回,结算款等)签署意见。6.3.9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设计变更审查时应考虑工程费用是否增加,如超越授权范围应报项目法人审批。6.3.10协助项目法人处理索赔事宜,审核各项索赔依据与金额是否合理,并进行签证。6.3.11审查工程结算书及竣工决算书,对其真实性及计算依据进行确认签证。6.4安全控制6.4.1对施工合同及安全协议等进行检查。6.4.2督促施工承包商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制度。6.4.3对重要跨越、邻近有电、地形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特殊施工,应要求施工承包商事先制订特殊施工安全措施报监理审查并监督执行。6.4.4结合线路施工特点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施工承包商整改。6.4.5配合有关单位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6.4.6督促施工承包商文明施工。6.5合同管理6.5.1协助项目法人编制及签订设计、施工、材料订货等工程建设合同,对其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提出监理意见。6.5.2检查各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检查合同履约情况。6.5.3协助项目法人处理违约及索赔事宜。6.6信息管理6.6.1建立以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授权的监理单位)为中心的信息网,集中收集和管理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各种信息,各参建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输入工程信息网存储系统。6.6.2审查各参建单位的信息并进行整理汇总,提出处理意见,向有关单位发布。6.6.3建立信息收发记录,其内容包括:信息名称、时间、信息提供者、接受者、接受形式、类型和处理意见。6.6.4建立监理档案。按照工程达标投产有关工程档案管理的内容要求、监理合同中向项目法人提供监理资料的承诺及监理单位内部有关监理档案资料的具体要求,综合考虑后确定档案编目。本工程的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中随时积累、整理,竣工后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