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学基础知识第8讲宗教的基本要素把握某种具体宗教的四个维度或方向:宗教意识宗教组织宗教礼仪宗教器物一、宗教意识的作用与功能宗教意识与宗教存在相对而言宗教意识对其他宗教层面的作用宗教意识对宗教其他层面(宗教存在)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宗教礼仪的规范化及其文明程度,宗教组织的状况,宗教器物的使用状况,都首先取决于宗教意识的发展。由于原始社会的人类还不具有高度的抽象思维能力,因此原始宗教的礼仪常常带有不文明的野蛮性,人祭和血祭就是这种状况的典型表现。宗教形态的文明化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以后,宗教由原始形态发展到了神学形态,开始有了系统的神学理论,理论思维在宗教意识中发展起来,取代了原始宗教的直观感受,宗教礼仪逐渐摆脱了原始宗教礼仪的野蛮性和残忍性,而变得越来越具有文明的规范化的特点。现代宗教礼仪的文明程度比起古代神学宗教的礼仪更要文明得多。三大宗教的意识发展程度较高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性的宗教,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因为它们的宗教观念和思想的发展程度较高。这三大宗教均有较为系统的宗教理论体系,不仅有世代相传的圣书经典,而且还有以经典为依据的适应时代变迁的系统教义,从而超越了民族、地域宗教的狭隘性。三大宗教的信仰有雄厚的道德基础它们不主张野蛮残忍的宗教礼仪,也不以追求眼前个人实利为目标,所以其迷信和巫术成分在其历史过程中逐渐淡化。因此与世界上其他宗教相比,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在宗教意识方面具有较高的素质。宗教意识决定了宗教组织的发展程度和形式,这主要表现在宗教组织的制度规范化程度有赖于宗教意识的水准。世界各国的宗教组织发展史都表明,宗教组织制度规范化的程度,总是与宗教意识相适应,宗教组织制度的规范化程度随着宗教意识的变化而变化。世界三大宗教具有完备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组织系统。宗教观念从其形态来看,可以分为感性和理性两个层面。它们都为宗教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自身的独特作用。世界三大宗教是目前理性因素最高的宗教,而各种原始宗教(包括目前现存的原始宗教),则是理性因素最低的宗教。宗教观念的理性因素,在维持宗教的生存与发挥宗教的功能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如基督教的存在及其特征,便是以《圣经》为标志的;伊斯兰教的存在及其特征,是以《古兰经》为标志的;佛教的存在及其特征,是以“佛经”为标志的。宗教是社会历史的产物,也必须随着人类社会在经济、政治和文化方面的变化而有所改变。世界三大宗教之所以能长期地一直保持到现在,除了其有稳定不变的宗教经典和圣书外,还在于它们有解释这些经典和圣书的教义,以便适应时代的要求,能为人们所接受,从而使自己的功能得以较好发挥。宗教观念的理性因素虽然在维持宗教的生存与发挥宗教的功能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任何宗教都不可能把理性主义贯彻到底,否则就会导致对宗教本身的自我否定。因为这样一来,就会打破宗教所固有的神秘主义性质,宗教就不成其为宗教了。宗教神秘主义神秘主义是宗教学家、哲学家、神学家、社会学家、生物学家、心理学家共同关心的一类现象,然而,相比而言,神秘主义与宗教的关系最为密切,宗教学的研究频繁地使用这个概念。神秘主义一词的英文mysticism、法文mysticisme、德文mystizismus,皆源于拉丁文mysterium。这个拉丁语词的含义有:秘密祭神礼、奥迹、奥义、神秘等。这个拉丁语词源于希腊文mysterion,词根Muein,意思有引导、介绍入会、秘密的东西、放弃肉体感觉,代之以超验的启示等等。mysticism:(1)神秘主义:神秘主义者们所传说的神秘交融或与最高实在直接灵交的经验。(2)神秘教义:关于神秘知识的一种理论;一种教义或信仰,认为对上帝、精神真理、最高实在,或类似事物的直接认识可通过直觉、直观或启发获得,而且不同于一般感知和推理的方式。(3)玄想,一种缺乏基础的信念;谬论,以对无法表达的知识或力量的直接获得和直觉为先决条件或以这种可能性为基础的任何理论。mystery:(1)上帝所启示的宗教玄义,人不能单凭理智去理解,而且经过启示仍不能完全理解的宗教玄义。(2)基督教的礼仪或圣事。(3)基督教以外的其它秘密宗教仪式,其特点是向信徒出示神物,叨念忏语,演示仪式(如洗手、吃喝、杀牲),旨在使信徒们在今生过得更好,并保证让他们死后由于这样的祈祷能与所崇拜的上帝同在。(4)神秘。没有或不能被解释的事物,也就是说大家所不知的事物。指一件难以解释或怎么都说不清楚的事,或指不为外人所知,但又有趣因而促使人们去猜测之秘事。请看下面这则广告词:“钻石,在大自然中经过亿万年光阴,方才焕发出醉人的华彩,每一颗都是独一无二,弥足珍贵,给人一种神秘莫测的感觉。然而要衡量一颗钻石的价值与品质,却一点也不神秘。”在这种世俗的意义上,神秘的意思等于不了解,不懂,尚未被认识,等于秘密。所谓神秘的对象一旦被人们了解了,也就不再神秘了。在西方宗教传统或宗教学研究中,神秘主义是指宗教的某些组成部分或要素,用作形容词时则用于描述某种宗教的特征或宗教思维的类型。当然,在这个词的宗教意义中,世俗的一般含义仍然保留着。也就是说,一种宗教被人们了解的越多,它就越不神秘;反之,人们对某种宗教越不了解,也就越觉得它神秘。神秘主义是一种普遍的宗教现象,是与宗教的各个层面都有关系的一种性质,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可作研究对象的实体。宗教意识、宗教礼仪、宗教组织和宗教体验都有神秘与不神秘之分。学术界在使用神秘主义这个词时,更多地也是用于属性判断,而不是用作实体陈述。有一类定义是把神秘主义限定为一种宗教体验,即所谓神人合一的体验。美国《哲学百科全书》“神秘主义”词条的作者列举过一些现代西方学者给神秘主义下的定义。例如,“神秘主义是个人与神合一时的直接感受”;“神秘主义是这样一种心灵的态度,在心灵中所有的联系都被心灵与神的联系所吞没”。但词条作者指出:“显然,这样的对神秘主义现象作宗教和哲学解释的定义不会被所有沉思者所接受。”用作属性词的神秘主义实际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宗教就是神秘主义。因为,无论从何种学科、何种角度界定宗教,都与对神的信仰有关。在宗教的诸种要素之中,对神的信仰是核心。由于神的观念所具有的上述性质,可以说宗教之为宗教,本身就是神秘主义的。神秘主义与宗教的本质特性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然而由于各种宗教信仰对神的理解有不同,与之相应的思想观念、情感体验、行为活动和组织制度也千差万别,要对不同的宗教作神秘宗教和非神秘宗教的区别也是可以的。但是,这样区分出来的非神秘宗教与神秘宗教只有神秘程度上的差别,而不能作绝对意义上的理解。我们通过解剖具体宗教的各个层面或要素,能够区分它们的神秘程度。在次一级的意义上,神秘主义指的是宗教信仰者特有的宗教感情或宗教经验。由于个人经验所具有的差异性,它必然带有神秘性。尤其是所谓与神合一这样一种宗教体验,很难说它是非神秘的。人类的精神生活,不仅有理性的因素,而且还有大量的非理性因素。情感、欲望、激情、意志,都是非理性的因素。当人们在理性的精神生活中找不到所需要的应答和要求时,往往就倾向于到非理性的精神活动中去寻求补偿,而宗教则常常是获得这种补偿的处所。宗教感情、宗教情绪和宗教激情就是宗教非理性因素的基本表现形式,它们在实际的宗教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许多宗教功能是通过它们而得以发挥的。宗教感情对于维护宗教信仰的凝聚力具有不可缺少的引力作用。宗教感情在特定的宗教环境中经过长期熏陶培养出来。人们反映现实生活所具有的依赖感、有限感、恐惧感、感恩感、需求感、崇拜感、罪恶感和孤独感等心理活动,一旦与宗教信仰结合在一起,就会很自然地把自己的命运同敬神和利己、爱神和爱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在宗教环境和宗教群体的感染力的推动下,产生一种特有而稳定的宗教感情。宗教感情与特有的民族文化、民族习俗、民族生活、民族感情结合在一起,就会更具有极大的稳定性、专一性、狭隘性和不可伤害性。谁要伤害这种感情,往往会引起严重的冲突及至流血斗争。这种的宗教感情,在强化宗教共同体、增强其内部凝聚力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没有这种感情,宗教团体是很难维系与巩固的。宗教感情常以宗教情绪的形式反映来,具有较大的变动性和不稳定性。一般说来,在人遭到天灾人祸或陷入绝望的时候,往往会引起人们宗教情绪的高涨,甚至会出现群体性的求神攘灾的集体性行为。在阶级对抗的社会中,如果被剥削、被压迫阶级无法生活下去和陷入绝望时,宗情绪往往也会产生向上的波动。这种情绪如果在宗教的引导下,往往会产生社会动荡和社会革命。宗教情绪持续地向上发展必然导致宗教激情。宗教激情是宗教情绪达到高昂状态的一种宗教感情。它往往是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为了维护宗教利益以及宗教感情受到激化而产生的。宗教共同体在经济、政治、情感等方面都不容许外来势力的干涉和伤害,如果有这种情况发生,这一宗教共同体的教徒就会激发出高昂的宗教激情而为之斗争,不惜流血牺牲。宗教意识的非理性因素要受各宗教的基本学说与教义的规范与制约,故又总是在确定的宗教意识的理性因素控制与指导之下表现出来和发生作用的。完全不受宗教意识理性因素约束的宗教感情、情绪和激情是没有的。宗教感情、情绪与激情始终服务于确定的宗教目标并由既定的宗教信仰所引导,从而发挥应有的作用。二、宗教组织的作用与功能宗教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实体是社会组织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宗教组织是一种与统一的宗教信仰目标与行为体系相联系的、共同遵照一定的制度规范的宗教信奉者所结成的社会群体。宗教群体具有宗教性与社会性这两重性。宗教群体的规模大小不等,小至家庭,大至跨国界的教会组织。宗教群体透过信教者的宗教活动与实践,在社会生活中发生一定的影响,使之获得了与其他社会群体发生相互作用的社会意义。任何宗教都有某种组织形式,在宗教要素中具有核心意义的宗教意识也只有通过宗教组织才能形成一个宗教的社会实体,规范化的宗教礼仪也只有在组织中才能得以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宗教组织乃是宗教其他构成要素发挥自己作用的组织保障。群体生活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宗教徒作为具有宗教信仰与体验的人尤其离不开宗教群体。在宗教群体的共同活动中,宗教信徒不仅获得了实现个人信仰的宗教意义,而且通过群体内个体角色在共同目标与规范的指导下,相互沟通与认同,也获得了群体意义。宗教信徒由于具有某些共同的信仰和期望、感情和志趣、行为规范和价值取向,有着同样宗教生活与满足宗教心理的需要,形成各种宗教群体,并为了达到这些特殊目的而有意识地建立起各种宗教团体,这些团体一旦建立,就要有一定的制度与手段加以维系。宗教组织一旦建立,就对宗教自身和社会产生积极的或消极的作用。宗教组织是社会生产和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宗教制度化发展的结果。在各种制度化宗教中,宗教组织的形态各异,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宗教组织不但具有作为一般社会组织的结构性要素,还具有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的一些特征。首先,任何宗教组织均认为自己具有“神圣性”,从组织的象征体系到其行为和活动都笼罩着神圣性的光环;其次,任何宗教组织都是宗教徒的联系纽带,起着培养、维护和实践宗教信仰的作用;再次,宗教组织以宗教信条、教义和经典为依据建立起组织的价值规范和道德约束机制,以此指导和约束其成员的行为与活动。宗教组织的创始人:宗教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马克斯·韦伯将宗教运动的创始人称为具有“卡里斯玛”品质的先知,卡里斯玛是英文Charisma的音译,意为超人的品质与人格魅力(感召力)。韦伯将创立宗教的先知视为个人具有卡里斯玛灵性的人,可分为多见于西方宗教中的作为神与人中介的伦理先知和多见于东方宗教中的以个人德行为榜样的楷模先知两种类型。不论哪种先知,均为独具超凡品质与魅力的卡里斯玛式人物,即卡里斯玛领袖。宗教运动一般由宗教领袖凭借其吸引力与感召力建立起最初的信仰崇拜团体。信徒对卡里斯玛领袖存在一种神秘感和敬畏感,甚至认为卡里斯玛领袖与神具有特殊关系,可以通神或与超自然力量沟通,因而宗教创始人的言行往往在信徒心目中被视为真理。卡里斯玛领袖及其言行通常成为宗教运动最初勃兴的原动力。在宗教组织中,宗教领袖或领导人的确立是宗教组织制度化的首要环节。大多数宗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