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数字记忆法总结45°1.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平面布置最好采用矩形,与主导风向应垂直或夹角≥45°,以有效利用穿堂风吹散爆炸性气体,2.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实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45°3.室外楼梯作为疏散楼梯时倾斜度≤45°4.用作丁、戊类厂房内第二安全出口的楼梯可采用金属梯,但净宽度≥0.90m,倾斜角度≤45°5.二氧化碳局部应用系统的架空型喷头的布置宜垂直于保护对象的表面,其瞄准点应是喷头保护面积的中心。当确需非垂直布置时,喷头的安装角不应小于45°0.10MPa;1.当有两路消防供水且允许消防水泵直接吸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5.1.14①每一路消防供水应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和火灾时必须保证的其他用水;②火灾时室外给水管网的压力从地面算起不≥0.10MPa;③消防水泵扬程应按室外给水管网的最低水压计算,并应以室外给水的最高水压校核消防水泵的工况2.当市政给水管网设有市政消火栓时,其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4MPa,火灾时水力最不利市政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15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0.10MPa7.2.83.火灾时消防水鹤的出流量不宜低于30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0.10MPa7.2.10600mm1.通风空调系统安装时将排风支管顺气流方向插入竖风道,且支管到支管出口的高度不小于600mm;2.气体灭火系统输送气体水平管道应采用管卡固定;管卡的间距不宜大于600mm;转弯处应增设1个管卡。3.钢质防火窗窗框内填充水泥砂浆,窗框与墙体采用预埋钢件或膨胀螺栓等连接牢固,固定点间距≤600mm。4.风机外壳至墙壁或其他设备的距离应≥600mm。5.在梁凸出200-600mm时,在感温:A1A2≤275mm,B≤225mm,C-G≤200mm,感烟≤375mm范2围可不计梁的影响6.消防水泵吸水口(高位消防水箱、水池、减压水箱出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运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200mm;7.消防水箱采用钢筋混凝土时,在消防水箱的内部应贴白瓷砖或喷涂瓷釉涂料。采用其他材料时,消防水箱宜设置支墩,支墩的高度≥600mm0.81.人员密度办公建筑包括办公室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和设备用房等部分;有会议桌的不应小于1.80m2,无会议桌的不应小于0.80㎡。2.排烟窗有效面积计算时当采用百叶窗时,窗的有效面积为窗的净面积乘以遮挡系数。根据工程实际经验,当采用防雨百叶时,系数取0.6;当采用一般百叶时,系数取0.8。3.建筑外墙上在上下层开口之间如果采用实体墙分隔,实体墙高度应≥1.2m,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墙体的高度不小于0.8m4.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小于1.00m,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小于0.80m;。5.细水雾灭火系统分区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宜为1.2-1.6m,操作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0.8m,并应满足操作要求。6.尖屋顶的屋脊处应设一排喷头。喷头溅水盘至屋脊的垂直距离,屋顶坡度>1/3时,不应大于0.8m;屋顶坡度1/3时,不应大0.67.净空高度大于0.8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喷头,吊顶内高度超过0.8m时应在上下分别设置喷头8.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的外壁与建筑本体结构墙面或其他池壁之间的净距,无管道的侧面,净距≥0.7m且管道外壁墙≥0.6m;有管道的侧面,净距≥1.0m,;人孔净空高度≥0.8m。10米高差1.消防水泵房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10m的地下楼层内2.埋深>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应设置消防电梯3.地下三层及以上以及地下室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10m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应设置防烟楼梯间4.人防工程中医院病房以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设置在人防工程内地下二层及以下3层;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10m(建规中医院病房是不可以设置在地下的)5.建筑面积≤500㎡,其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10m,容纳人数≤30人的防火分区,当有竖井,且竖井内有金属梯直通地面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一个相邻防火分区相通的防火门;15~40m1.距建筑外缘5m-150m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但当为消防水泵接合器供水时,距建筑外缘5m~40m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GB509746.1.53.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等建筑应在出入口附近设置的市政消火栓距出入口的距离5~40m7.3.44.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15-40米。5.4.75.登高操作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边缘距离建筑外墙5m~10m;7.2.26.临时消防车通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宜5~40m7.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烃罐罐区等构筑物的室外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或防护墙外,但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7.3.68.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应设置取水口,且吸水高度≤6.0m;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4.3.730米1.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2.消火栓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布置的建筑物,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应大30.0m;3.—、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30m(行走距离≤45m)4..敞开式汽车库以及建筑面积<1000㎡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和修车库,其汽车进出口可直接排烟,且面积≤一个防烟分区,可以不设排烟系统,但内最不利点至汽车坡道口≤30m。5.对于建筑高度≤50m的建筑,消防车登高面可间隔布置,间隔的距离≤30m,但总长度任需满足高层建筑7.26.排烟口应设在防烟分区所形成的储烟仓内,每个防烟分区应分别设置排烟口,排烟口应尽4量设置在防烟分区的中心部位,且排烟口至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30m;室内或走道的任一点至防烟分区内最近的排烟窗的水平距离≤30m,当公共建筑室内高度超过6.00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其水平距离可增加25%。(机械不放宽)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其水平距离≤建筑内空间净高的2.8倍。(书本)7.步行街商铺外应每隔30m设置DN65的消火栓,并应配备软管卷盘或水龙,商铺内应设置自喷和自动报警系统;每层回廊均应设置自喷。步行街内宜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8.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10m;当>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该部位宽度的1/3,且≤20m;10.消防电梯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11.甲(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宜)小于30m50米1.每个报警阔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6.2.42.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应≤50m,两个避难层(间)之闻的高度宜>50m。3.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50m)。4.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排烟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每段高度,公共建筑不宜超过50m,住宅不宜超过100m。一台排烟风机最多可以担负竖向高度不大于50m内的防烟分区,当确需担负超过50m的防烟分区时,系统应设备用风机5.高层建筑外墙的装饰层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但建筑高度≤50m时,可采用B1级材料。6.登高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15m和10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20m和10m;7.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20L/s或建筑高度>50m时应设消防水池8.当建筑物室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一种及以上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高层建筑当高度不超过50m且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超过20L/s时,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按本规范表3.5.2减少5L/s;59.建筑高度≤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登高场地确有困难,可间歇布置,但间隔距离≤30m10.建筑高度>50m的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扩展区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11.隧道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车行隧道内一般每隔50m设置手动报警按钮60m1.防烟分区的长边一般≤60m;当室内高度>6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长边可≤75m2.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离≤60m3.步行街内任一点到达最近室外安全地点的步行距离≤60m。4.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应设置取水口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60m5.市政消火栓宜在道路的一侧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但当市政道路宽度>60m时,应在道路的两侧交叉错落设置6.除长度<60m两端直通室外的避难走道外,避难走道的前室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7.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储罐区,宜沿防火堤外均匀布置泡沫消火栓,且泡沫消火栓的间距≤60m。8.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保护区域长度不宜大于60m。9.除长度小于60m两端直通室外的避难走道外,避难走道的前室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10.地铁同一个防火分区内的连续长度大于60m的地下通道和出入口通道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和设置火灾探测器11.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45m,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6012工艺装置区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工艺装置的周围,其间距不宜大于60m,当工艺装置区宽度大于120m时,宜在该装置区内的道路边设置消火栓。100m1.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在屋顶宜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2.建筑髙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应设避难层3.对装修材料的要求,对重要的建筑比一般建筑物要求严;对地下建筑比地上建筑要求严;对100m以上的建筑比对一般高层建筑要求严,100m以上的民用建筑不允许放6宽,外墙保温材料应采A级用4.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还需在楼层上增设楼层中转水池和加压水泵,进行分段加压,分段给水。要求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不宜超过l00m。5.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对于高度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1.5h7.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8.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和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的长度,不宜超过1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为20〜100mo9.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个探测单元的采样管总长≤200m,单管长度≤100m,10.具有探测线路故障电弧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其保护线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00m1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设计,且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25%1.室内或走道的任一点至防烟分区内最近的排烟窗的水平距离≤30m,当公共建筑室内高度超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