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协机关2011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根据*委组织部和*人事厅《关于印发**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组通[2009]6号)、《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省科协机关实际,现制定《省科协机关2011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在册的省科协机关工作人员。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一)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二)考核标准1.公务员考核标准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公务员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不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当年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十个工作日;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公务员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2.工勤人员考核标准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责任,完成工作任务。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勉强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工作有一定失误。不合格: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工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度考核的方法2011年度考核工作采取个人总结、群众评议、各部室推荐、考核小组审议、党组审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四、考核的原则和程序(一)年度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特别是注重考核年度工作实绩的原则。(二)基本程序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2.以部室为单位进行个人总结和部室工作总结,各部室正、副部长(正、副主任)还要在本部室进行廉政责任制方面的民主测评。3.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各部室推荐出省科协机关优秀等次人员和提出所属工作人员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三个等次的建议意见,并请于2012年2月15日前上交组织人事部(2012年2月28日上交《年度考核登记表》)。4.考核小组根据各部室推荐的优秀等次人员和本部室工作人员考核等次的建议意见,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结果,报省科协党组审定。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在省科协机关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最后上报省委组织部审批。五、优秀等次的名额分配2011年度考核实行处级干部(含处级非领导干部)、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分类考核,根据优秀等次名额互不占用的原则,将优秀等次名额分配到各类人员中去,由各部室按各类人员的名额推荐。优秀等次人数占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省科协机关共5个优秀等次名额,具体分配如下:处级干部(含处级非领导干部)2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3名。六、有关奖励年度考核结果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后,省科协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对获得优秀等次人员发放奖励金。七、几点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年度考核是组织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升降、奖惩、培训、交流、辞退和工资福利等的重要依据,希望各部室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对这方面工作的领导,做到按时完成,保证质量。(二)全体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对待这项工作,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他人。(三)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考核工作人员的实绩,实事求是地对工作人员作出恰当的评价。附件:1.机关工作人员名单2.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3.工人年度考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