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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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研究实施方案侍庄中学孙洋一、课题提出的背景1.时代背景随着改革开放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的限制打破,大规模的人流动形成了一个特殊群体:留守儿童。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工作,孩子留在原户籍所在地不能和父母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留守儿童问题现在已经相当严重了,是社会现在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由于地理和历史等原因,我国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农村人地矛盾尖锐。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推动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为改变生存状况外出务工,其中大部分为夫妻一同外出,因经济等原因无法将子女带在身边,由此引发“留守儿童”问题。由于留守儿童多由祖辈照顾,父母监护教育角色的缺失,对留守儿童的全面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隔代教育”问题在“留守儿童”群体中最为突出。据调查显示,父母外出打工后,与留守儿童聚少离多,沟通少,远远达不到其作为监护人的角色要求,而占绝对大比例的隔代教育又有诸多不尽人意处,这种状况容易导致留守儿童“亲情饥渴”,心理健康、性格等方面出现偏差,学习受到影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向城市(镇)、非农产业转移,并随之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进城农民工子女,农民工子女教育也就摆在了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日程,相应地,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经历了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是我国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重大问题,是一项影响范围广、涉及方面多、解决难度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以及政府各部门的统一协调和齐心协力才能有效的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所面临的问题:不能适龄入学及失学问题严重;入学、就学过程中的不公平问题明显;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频繁流动打乱了学校既有的教育教学及管理秩序;不同地区教育内容的衔接问题日益突出;简陋的民工子弟学校与大量的低成本入学需求成为政府管理上的难题。2.问题成因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近2000万人。有专家推算和保守估计,近年14岁以下的留守儿童至少在4390万以上。在一些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留守儿童在当地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高达18-22%。父母双方都外出流动,儿童不能与父母在一起生活的情况在全部留守儿童中超过了半数,比例高达56.17%。因人口流动引发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一是监护不力,九年义务教育难以保证。据统计,80%以上的留守儿童是由于父母隔代监护和亲友临时监护,年事已高、文化素质较低的祖辈监护人基本没有能力辅导和监督孩子学习。。家庭和学校监护不力,导致相当数量的留守儿童产生厌学、逃学、辍学现象。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及初中教育的在学率都低于正常家庭儿童,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显示,进入初中阶段以后,留守儿童在校率大幅度下降,14周岁留守儿童的在校率仅为88%。二是缺乏抚慰,身心健康令人堪忧。据西部某劳务输出大省在一县域内的调查显示:70%的父母年均回家不足3次,有的甚至几年才回家1次;近30%的留守儿童与父母通话、通信频率月均不足1次。由于父母长期外出,留守儿童的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遇到心理问题得不到正常疏导,极大地影响了其身心健康形成人格扭曲的隐患,导致一部分儿童行为习惯较差,并且极易产生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为失控甚至犯罪的倾向。三是疏于照顾,人身安全不容忽视。监护责任不落实,监护人缺乏防范意识,儿童防护能力弱,农村留守儿童容易受到意外伤害,甚至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显示,被拐卖儿童群体中,第一位是流动儿童,第二位是留守儿童。女孩受到性侵害又不能及时得到父母帮助,极易酿成严重后果。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伴随着农民工进城数量规模化而产生的,是在农民到农民工的转变和农民工自身状况的变化过程中而逐步出现的。第一,现行《义务教育法》不能适应人口流动趋势发展。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户籍就成了享受义务教育的主要依据,而城市农民工子女具有明显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相分离的特点,这样一方面跨地域的流动使流出地政府不便对这些流出本地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情况进行监控;另一方面,当外来学童随父母流动时,并没有也不可能将户籍所在地应对其投入的教育经费带到流入地,流入地政府既无义务也不可能投入大笔教育经费完全承担众多外来人口子女就学的责任。这种地方负责的管理体制,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待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上处于一种“无责任”的境地,消解了政府管理、支持和资助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积极性。第二,相关政策执行不力。虽然各地都对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但是实际中对于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没有明确的全国统一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专门负责,这类学校几乎处于自发办学状态,比较混乱。各地相应的财政拨款也往往被挪用为当地公办学校的发展。3.发展走向留守儿童问题是伴随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劳动力转移产生,并将长时期存在的社会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关系到未来人口素质和劳动力的培育,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问题表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将是一段时期长期存在的问题,解决起来任重而道远。因此,研究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从长远目标出发,认真进行调研工作,采取多种手段综合治理,真正让农民工子女受益,真正实现教育水平。4.县内简况据我县“留守学生”抽样情况调查表显示,单亲外出人数约占留守学生人数的46%,双亲外出的人数占了留守学生人数的54%。留守学生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缺乏家庭的亲情温暖,普遍存在学习成绩较差、不良嗜好增多,心理健康状况堪忧等问题,老师在留守学生生活中既要充当师长角色又要充当父母的角色。关爱留守儿童是全方位的、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而我县目前还没有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随着我县工业的发展对全中心外来务工子女的家长情况调查显示:家长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全中心只有35人,仅占家长人数的2.3%;而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家长占到25.4%,家长对学生的学习指导能力弱,在教育孩子上缺少科学的方法,陈旧的家教观念与学校的现实教育产生很大矛盾,使孩子早期习惯养成出现缺失,对孩子未来成长极为不利。外来务工子女流动性强,从行为习惯、学习方式、心理健康上有特殊的需求,需要学校采取适宜的教育策略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新的环境,享受与本地孩子同等的教育。我校是一所农村寄宿制中心小学,许多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缺乏父母直接的关爱与呵护,久而久之,产生了一系列的心理问题。学习方面因缺乏家庭的辅导,导致困难重重;行为方面缺乏父母的管教,在监护人不敢管也管不了的情况下出现了厌学、逃学,引起行为上的偏差,严重者走上犯罪的道路,误入歧途。为了这些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健康,同时也为了他们的人格健康,给予他们心灵上的帮助和引导,使他们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积极开展了专项课题研究。二、主要概念的界定本课题的“农村留守儿童”主要指农民工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工作,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不能和父母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父母外出打工后,孩子留在了家中(主要在农村)或父母早出晚归打临工而无法照顾的儿童,他们被称为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孩子由爷爷奶奶或者叔叔的亲戚照顾的留守儿童。第二种是父母早出晚归打临工而形成的留守儿童。三是外地学生,寄宿亲戚家的留守儿童。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一是学习问题,二是品德问题、三是生活问题、四是学生的社会适应问题(缺少亲情体验)。三、国内外研究情况1.研究现状由于国外国情的差异,留守儿童比例较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并不十分突出,所以相关的课题研究基本没有。国内对留守儿童问题的关注研究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但没有对其进行系统研究和探讨。最近三年来,由于社会领域提出“关注弱势群体”和教育领域提出教育公平、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等重要命题,于是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研究成为科学研究中的一大热点问题。中央教科所和部分市县教育部门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研究也逐渐增多。2002年颁布的《北京市对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暂行办法》是北京市把农民工子女教育纳入法制化轨道的一个重要标志。2003年教师节温家宝总理在视察北京市接受外来务工农民子弟学校时写下了这样一句话,“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标志着流动人口子女和城市儿童少年本应得到同等的尊重,应享有同等的受教育的权益。2004年将借读费彻底取消,这样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率稳步提高,随之带来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是我国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全局性的特点。《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及义务教育法制公平研究》(祁雪瑞著,四川大学出版社,2008),从农民工的身份性、社会资源的公平性等多方面、多角度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做了阐述,呼吁社会关注、重视并保护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以期促进教育公平;2004年5月,教育部召开“中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研讨座谈会”。2005年5月,全国妇联等单位召开“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援行动研讨会”。2006年9月,全国妇联召开“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电视电话会”。2007年5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陕西考察期间,专门强调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学校和全社会都要关心这些孩子的生活、学习、医疗、安全等问题,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和保障制度,使他们健康成长,也使外出打工人员无后顾之忧。2008年2月27日,全国妇联发布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认为影响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的深层矛盾和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中央教科所教育发展研究部在2004年6月1日-7月5日之间,分别对河北省丰宁县、甘肃省榆中县、秦安县、江苏省沭阳县、宿豫县等中西部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进行了调研。认为农村留守儿童存在三方面的问题:1.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学习介入过少导致的学习问题。2.缺乏亲情抚慰导致的生活问题3.缺乏完整的家庭教育导致的心理问题。周林对留守儿童成长环境中存在的问题作了认真的理论分析,并从“问题”、“措施”、“效果”三个方面介绍了南充市高坪区留守儿童的区域性经验,在一些经验上,又结合了一些相关的优秀经验,提出了更为根本的制度性措施。为搞好留守儿童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经验!2008年1月12日,由兰州大学“甘肃农村留守儿童调查研究”小组经过1年的调查研究,首次公布了我省留守儿童的调研结果。该调研系统地分析了甘肃留守儿童的生活现状和心理问题,发现很多“留守儿童”已转化为“问题儿童”。由此,研究人员根据调查结果,提出了一些“挽救”留守儿童的对策,希望社会能正确认识、关注留守儿童和解决留守儿童的心理困扰。农村学校要创造条件,开展丰富多彩且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活动,这些活动在提高学生知识水平的同时,也会使学生进入特定的心理氛围,受到感染。如针对小学生参与意识强、表现欲强的特点,可利用出板报、办校刊、开展知识竞赛、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各种表演等活动,使学生在有益的文化熏陶下提高素养,陶冶高尚情操,培养健康心态。甘肃民乐姚寨小学采取四种方法关注留守儿童问题。一是发挥班主任作用。二是发挥学校的作用。引导孩子摆正心态,自强、自立。三是发挥少先队组织的作用,四是发挥社会的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甘肃民乐县南古镇通过“春蕾计划”“1141”关爱女孩活动等公益性活动,为留守儿童解决实际困难。查阅大量相关资料大多是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难以及教育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各地方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研究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我国一些大城市就进城务工家庭子女上学问题也进行了专题调查,如:河北省的《实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服务计划》;天津市的《不能把一个孩子拒之门外》;陕西省的《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北京市的《保障“流动花朵”教育平等权——关注弱势群体、共享一片蓝天》,这种与时俱进的教育思想,倾注了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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