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香精油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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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1.100.60分类号Y41Q/HNJH企业标准Q/HNJH1115—2016沉香精油Aquilariasinensis(Lour.)GilgEssentialoil文稿版次选择2016-11-15发布2016-11-15实施海南景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布Q/HNJH1115—2016I前言我公司生产的沉香精油是以沉香木为原料,经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法提取分离得到的,该类产品目前在我国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为了更好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技术要求,方便用户和质量部门检测,本公司制订该产品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质量监督检验的依据。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本标准由海南景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联合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积华、崔丽虹、王绥鑫、魏晓奕、林丽静、廖良坤。Q/HNJH1115—20161沉香精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沉香精油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白木香结香部位为原料,经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法提取、分离等加工工序制成的精油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ISO11021-1999精油水分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法GB/T11538-2006精油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GB/T11540香料相对密度的测定GB/T14454.2香料香气评定法GB/T14454.4香料折光指数测定GB/T14454.5香料旋光度的测定GB/T14455.1精油命名原则GB/T14455.3香料乙醇中溶解(混)度的评估3术语和定义3.1沉香精油oilofAquilariasinensis(Lour.)Gilg用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法从白木香(Aquilariasinensis(Lour.)Gilg)结香部位提取的精油。4要求4.1沉香精油的色状、香气、水分含量、相对密度、折光指数、旋光度、混溶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Q/HNJH1115—20162表1基本要求项目指标色状深红色澄清液体水分含量0~2%香气沉香特征香气相对密度(20℃/20℃)1.010~1.027折光指数(20℃)1.5015~1.5220旋光度(20℃)0º~10º溶混度(20℃)1体积试样混溶于2体积85%(体积分数)乙醇中,呈澄清溶液4.2特征组分含量(GC)特征组分含量(GC)要求见表2。表2特征组分特征组分最低含量/%最高含量/%白木香醛1.020.0愈创木醇0.512.0沉香螺旋醇0.18.5苄基丙酮–2.05试验方法5.1色状的检定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进行观察。5.2香气的评定按GB/T14454.2进行检验5.3水分含量按ISO11021-1999进行检验。5.4相对密度的测定按GB/T11540进行检验。Q/HNJH1115—201635.5折光指数的测定按GB/T14454.4进行检验。5.6旋光度的测定按GB/T14454.5进行检验。5.7溶混度的评估按GB/T14455.3进行检验。5.8特征组分含量的测定5.8.1仪器a)色谱仪按GB/T11538-2006的规定。b)柱毛细管柱。c)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5.8.2测定方法面积归一化法:按GB/T11538-2006指定方法测定特征组分含量。5.8.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按GB/T11538-2006规定进行,应符合要求。6检验规则6.1沉香精油应当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测,生产厂应保证每批出厂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均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相对密度、折光指数、特征组分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旋光度和溶混度为型式检验项目,每季度检验一次。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6.3取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3个~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mL~100mL,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为检验用,一瓶留样备查。Q/HNJH1115—201646.4如验收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能验收。7标志、包装、贮存、运输和保质期7.1标志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许可证号及标准编号。顾客如有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7.2包装应装于清洁无杂味的不锈钢桶、铝罐、镀锌铁桶内(装桶时桶内应留出5cm~10cm空隙,不能用塑料桶),或按用户要求包装。7.3贮存本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空气污染,远离火源。7.4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避免剧烈震动、撞击,防止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7.5保质期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本产品保质期为两年。逾期重新检验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合格仍可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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