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神华神朔铁路分公司物资主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规范中国神华神朔铁路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物资主数据标准,明确物资主数据管理职责及流程,实现物资编码的唯一性和准确性,确保物资主数据质量,依据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物资主数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物资是指分公司在生产经营所使用的设备、配件、材料及其他辅助性生产资料;物资主数据是指物资的编码及其对应的物资分类、名称及相关属性参数等基本信息。第三条分公司物资主数据通过主数据管理系统(MDM)实现物资主数据标准、业务及流程的标准化管理,并与分公司ERP系统及其他相关业务系统集成,主数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MDM系统。第四条分公司站段或使用部门负责物资主数据的申请、一级审核,物资管理部负责主数据二级审核,统一上报股份公司进行三级审核。2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物资管理部是物资主数据运维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分公司物资主数据标准化工作,负责制订分公司物资主数据相关管理办法。(二)负责分公司物资主数据标准管理,协调解决物资主数据标准及运维管理相关问题。(三)负责分公司物资主数据标准修订及完善工作。(四)负责分公司物资标准化体系宣贯及培训工作。(五)负责物资主数据考核指标的制订,并将考核结果发布。(六)负责主数据的二级审核工作。第七条各相关部门及站段是物资主数据使用部门,主要职责为:(一)负责物资主数据的提报工作。(二)负责物资主数据属性特征、物资分类、规范标准、技3术参数一级审核工作。第八条分公司物资主数据管理运维组织由物资主数据提报人、专业审核人和物资数据管理专岗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为:(一)提报人是指分公司各部门及站段的数据提报人员,负责物资主数据的新增申请;(二)一级审核人员是指分公司各部门及站段的技术人员,负责从专业技术角度审核新增数据是否符合使用单位的技术要求及标准,属性特征是否准确。(三)二级审核人员是指分公司物资管理部、科技信心中心审核人员,负责检查新增数据是否重复、归类是否正确及属性值填写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经审核无误后,提交股份公司物资主数据运维组三级审核。(四)物资主数据管理专岗人员负责主数据的全面工作:1、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组织起草、修订分公司物资主数据相关管理办法。2、负责分公司物资主数据标准化体系的宣贯及培训工作、制定物资主数据考核指标,统计汇总分公司考核结果并进行公布。3、负责赋码新增数据在分公司工厂视图中的维护和扩展工作;组织协调分公司物资主数据运维管理工作。44、负责汇总及提报物资分类及属性维护申请、物资主数据基本数据修改、停用申请.第三章物资主数据标准管理及运维流程第九条物资主数据标准包括物资分类及属性标准和物资编码标准。第十条物资主数据标准的变更必须严格遵守主数据标准管理流程,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第十一条物资主数据标准管理及运维流程涵盖物资主数据从新增、修改到停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物资分类及属性维护流程、物资主数据新增流程、物料主数据基本数据修改停用流程。第十二条物资分类及属性维护按如下程序进行:分公司物资主数据管理专岗人员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物资主数据维护申请单,提交物资分类及属性维护申请,由股份公司物资主数据标准管理岗统一收集汇总并审核。物资主数据维护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2第十三条物资主数据的新增,按照查询、申请、一级审核、二级审核、三级审核和赋码及扩展的程序办理(其中三级审核5和赋码程序在股份公司完成)。(一)物资主数据的查询:分公司物资主数据用户均可查询本单位和ERP物资主数据库中的数据信息。分公司本单位内不存在的物资主数据,可在ERP系统数据库中查到,然后由物资主数据管理专岗人员扩展到本单位内使用;在ERP系统数据库中查不到的数据,统一在MDM系统中申请。(二)物资主数据的申请:新增物资主数据的申请,根据业务要求,严格按照物资分类及属性标准模板要求,在MDM系统中录入物资主数据申请,并提交至本单位一级审核人员进行审核。(三)一级审核:一级审核人员对申请数据进行审核,查看新增数据是否符合使用单位的技术要求及标准,物料名称及描述是否与实际物料一致。(四)二级审核:1、二级审核人员对一级审核通过的数据进行复核,检查新增数据是否重复、归类是否正确及属性值填写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经审核无误后,提交股份公司物资主数据运维组三级审核。2、复核通过的申请提交至股份公司运维组三级审核员进行6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驳回到二级审核人员,如二级审核人员确认修改内容,即可修改再次提交,如不确认驳回到申请人修改提交。3、如三级审核人员将主数据错误驳回,二级审核人员可在主数据管理平台内申请复议。物资主数据新增流程见附件2。第十四条一级、二级物资主数据审核人对物资编码申请的审核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三级审核人员赋码后,主数据申请人员需在60日内发生提报需求计划、采购申请、有订单、有收发数量、有库存数量的其中一项业务,即为使用。紧急计划用料物资,如抗洪抢险救灾物资及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后的生产急用物资等,各级审核人员应相互配合,争取在当日内完成审核赋码工作。第十五条物资主数据基本数据修改或停用:由物资主数据管理专岗人员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物资主数据维护申请单,提交物资主数据基本数据修改停用申请,由股份公司专业审核组统一汇总审核。物资主数据基本数据修改停用流程见附件3。第四章监督与考核7第十六条物资管理部负责对分公司物资主数据运维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第十七条物资主数据管理考核内容、指标及对象:(一)物资主数据使用情况:主要考核各部门申请编码的使用情况。考核指标为物资编码使用率。使用率=已使用数量(采购申请+有订单数量+有收发数量+有库存数量)/审核通过数量*100%。1、公司物资管理部定期对各部门所提物资主数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2、因未按物资主数据标准规范进行申请而影响计划采购业务的,责任主体为新增数据申请人及审核人。(二)物资主数据及时情况:主要考核编码申请人提交到专业审核人的及时性。考核指标为物资编码审核及时率。一、二级审核及时率=审核及时次数/审核完成次数*100%。对申请人及各级审核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物资主数据的申请、审核,而影响计划采购业务的,责任主体为新增数据申请人及审核人。(三)物资主数据通过率情况:主要考核编码提交股份公司运维组三级审核通过后赋码的情况。考核指标为物资编码通过8率。通过率=集团审核通过次数/集团审核完成次数*100%。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物资主数据维护申请表2、物资分类及属性维护流程3、物资主数据新增流程4、物料主数据基本数据修改停用流程9附件110附件21112附件31314附件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