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1、1973年12月9日………………………………放炮事故2、1974年9月18日………………………………提升运输事故3、1975年8月10日………………………………提升运输事故4、1976年11月20日………………………………顶板事故5、1979年2月9日…………………………………顶板事故6、1980年2月2日…………………………………顶板事故7、1980年4月23日………………………………顶板事故8、1981年10月11日………………………………顶板事故9、1982年10月2日………………………………瓦斯爆炸事故10、1984年12月17日……………………………地面触电事故11、1985年4月20日………………………………提升运输事故12、1985年11月5日………………………………提升运输事故13、1985年11月26日……………………………顶板事故14、1987年5月17日………………………………提升运输事故15、1987年9月8日………………………………提升运输事故16、1988年1月20日………………………………顶板事故17、1989年1月24日………………………………地面事故218、19889年2月6日………………………………放炮事故19、1990年2月15日………………………………顶板事故20、1990年5月4日………………………………顶板事故21、1991年9月29日………………………………地面事故22、1991年4月15日………………………………提升运输事故23、1992年8月19日………………………………地面事故24、1996年12月28日……………………………放炮事故25、1998年1月17日………………………………顶板事故26、1999年12月16日……………………………提升运输事故27、2000年11月12日……………………………顶板事故28、2001年10月31日……………………………顶板事故29、2004年2月17日………………………………高空坠落30、2005年8月7日………………………………顶板事故31、2005年12月9日………………………………崩柱伤人事故32、2007年10月13日……………………………钢丝绳伤人事故33、2008年7月6日………………………………机电事故34、2008年11月27日……………………………运输事故35、2009年4月13日………………………………运输事故3一、类别:放炮事故事故经过:1973年12月9日早班,班长李兆政带领人员去迎头打炮眼,当只剩下三个顶眼未打时,赵学政背着炸药来到迎头,班长问他领了放炮线没有,赵学政回答:“上早班,上哪去领!”这时炮眼已打完,副班长吕享举帮助赵学政装炮(其他同志下去了),迎头只剩下正副班长和赵学政三人,跑装好后,进行连炮,第一次连上五个(两个开心,两个辅助,一个哑炮),为了防止矸石打下来,迎头还拉上一个车皮,第一次响炮后,迎头打坏一个碹骨,开心炮打的不好,又从下边抬上一个好碹骨,按上加固后,三人又进行第二次连炮,又连上五个,(二个辅助,三个压炮)连好后,三人一块下来,副班长吕享举吃“班中饭”去了。班长和赵学政进行放炮,一充电,因放炮器失灵未响。这时,副书记葛树业来到迎头便问:“放什么炮?”,李、赵回答:“放压炮!”葛认为开心炮已放,压炮问题不大,而未制止。这时放炮器修理好了,赵学政同志说:“好使了,拉吧?”,三人便成了三角形,站在离迎头62.5米的上山直线巷道内,赵拿着炮线站在班长的对面,左侧对着迎头,班长拿着炮器靠壁子站着,副支书葛树业站在他俩人的上侧。响炮后,赵学政同志头部左边被一块约一公斤重的油页岩击中,当即向后斜倒在轨道上,不醒人事(当时约9时20分)经医生检查,确定立即送县医院,组织力量抢救,但因伤势过重,颅骨全部砸碎,左侧脑浆溢出,脑主血管破裂,经医生多方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12时20分死亡。事故发生的原因:1、违章作业。二采区一层轨道上山施工措施中明确规定:“放炮母线不得少于75米,并在有躲避的地点进行放炮,防止响炮后飞石伤人。”可是二采区放炮线只有62.5米(包括打线)炮线太短,放炮时不仅没有躲避的地点,而且站着放炮。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部分干部对文件贯彻不力,对安全生产存在麻痹思想。虽然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但没有认真落实,只注意抓任务,不注意抓安全,只要任务能完成,进度上得去,就“一俊遮百丑”,甚至有时有的干部带头违章作业,这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之一。这次事故的发生,完全是由于干部失职和思想麻痹造成的,工作责任心较差,作风松散。二、类别:提升运输事故事故经过:1974年9月18日13时30分机电工人于忠超违反行车不行人的规定,手提4矿灯在轨道中间行走,当走到二采区轨道上山15度坡面时,被迎头放下的矿车轧伤头部,头两侧颅骨和后脑骨挫伤,脑血管破裂,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三、矿车坠井事故事故经过:1975年8月10日,机电一队大绞车工邹殿国和张建业,于当日五点二十分到主井大绞车房上早班。上夜班的郑恒太和高明革交接班时,向邹、张二人交代机电一切正常。接班后,邹殿国在5点30分上了操作台,开始提升,机械运转正常,郑、高随即下班了。张建业接班后,上厕所去了,一直到事故发生后才回来。上下井口运输一队的职工还没下夜班(运输是6点下班)。到5点40多分钟,最后一车矸子由下井口北罐提升。下井口负责打点工矫本福立即电话通知上井口不再提升重车,要上人了。上井口得知后,填罐工徐涌就到北罐西口关了阻车器。准备下罐走人。北罐提上来后,罐不够高,离摇台轨道还差两寸的样子,开绞车的邹殿国已停了车。上井口运输工王春胜打开罐挡同王学文往外拖车,但重车前两个滚轮挨到摇台就拖不动了。上井口打点工修先汤看到车未拖出来,就一直没打停点,想让绞车工再往上提提罐,其实绞车工已经停车。这时,王学文等急了,告诉修:“好了吧!”修紧接着打了个停点。徐涌听到停点后,就进了罐笼准备帮助往外推车,这时绞车突然走钩。徐涌被那个没有推出罐的重车所撞一起坠井。修迅速打了停点。邹殿国也立即刹了车,罐笼已下走了约4米左右。待轻轻提上罐笼时,人和重车都不见了。在北罐重车提上去后,下井口的唐庆太、王学琪、吕兴智、石日全、解德沛先后进了罐笼,准备上井,还未来得及挂罐链,当王兴鲁刚想进罐时,罐笼突然走钩。这时,下井口打点工矫本福因未接到上井口走钩信号随即也打了停点,罐笼停在井下“马头门”以上。由于急刹车,罐笼上下颠动厉害,当即把吕兴智弹出罐笼,跌在井口西边一米多远,头部摔伤,轻微脑震荡,运输班长解德沛感到出了事故并被矸子石打掉了安全帽,即蹲下用手把住罐笼底部往下急跳在井口西边两米多远的地方,左手腕脱环;唐庆太在罐笼用手死把住把柄,被矸石把左脚小指趾骨砸折,右腿被打伤;石日全左腿小腓骨三分之一骨折;王学琪抓住把手,翘起双脚,膀子抻了一下。当这些受伤的被抢出来后,又发现北罐仰井偏东的地方有一尸体,也紧接抬了出来。车皮已撞坏在井筒钢梁与井壁间隙未下落到井底,南罐被矿车、矸石砸坏也报了废。事故原因:1、邹工作不安心。最近一个阶段,他不安心工作,曾几次找队干部要求调5动工作。就在发生这起严重事故的头天(九号),又找到副队长寇效信再次要求调动工作。理由是一说脑子不好,怕出事故;二是家中八口,生活困难,不好维持,要求调井下工作。他到卫生所看病,对医生孟进说,他有时头疼,要点药吃,并谈到开绞车脑子不好,记忆力差,不能胜任这项工作,要求干别的。我们认为,他思想有负担,精力不够集中,是造成这次严重事故的主要原因。2、平时学习不够好,工作不认真。1972年开绞车曾造成一次直接过卷,和一次扳错了把手罐笼过卷的事故。虽然经过批评帮助,但未能从中接受教训。这次工作精神不集中,没有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是全神贯注,仔细听信号,听不清楚绝对不准开车。没有当信号有疑问时通过“传话筒”与打点员联系好,而玩忽职守,严重违章作业,拿着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当儿戏,是造成这次严重事故原因之一。四、类别:顶板事故事故经过:王德兴,采煤工区工人,1976年11月20日3点50分在1103机采面整修,遇工作面周期来压顶板大面积垮落,王德兴被埋住致死。事故原因:作业措施没及时传达和认真实施,顶板管理差,工程质量低劣,并随意改变支护形式,造成顶板垮落,导致事故发生。五、类别:顶板事故事故经过:1979年2月9日,采煤一队放炮员范圣洲、刘立田在1103工作面小面上放炮,在已发现第43架棚处有较大伪顶断裂时,却没采取相应的措施,继续联炮,伪顶局部突然冒落,范被矸石压在底下,头部、腰部、肋骨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为避免类似事故发生,要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敲帮问顶制度,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处理或加强支护,防止片帮掉顶。六、类别:顶板事故事故经过:王国基,采煤一队工人,1980年2月2日夜班,王同本班工人修世潭在1105工作面撤运输巷柱子,回撤到第二铰接梁时,老顶冒落,矸石推倒超前支护的12架棚子,王在撤退时,被矸石将其埋位,造成多处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七、类别:顶板事故事故经过:61980年4月23日20时35分,采煤一队在1105工作面发生了一起伪顶冒落致工人孙茂君死亡的重大事故。四月二十三日中班,采煤一队工人孙茂君、徐健志二人被分配在1105工作面中上部工作,(从溜头往上数第41至第48颗柱子处),放炮后进入工作面。见该处伪顶完整便挂梁子出碳(改组上边、下边伪顶均已破裂,被放下了)。刚刚出完碳发觉顶板往下掉渣,紧接着“呼嘎”一声响,顶板往下落了约10厘米。该二人便到第四对地方躲着观察了一会(该二人为第六对),看到不再往下沉了,认为不要紧了,就开始移溜子。移溜子是用柱子顶的。顶溜子时顶倒了一棵柱子,顶活了一棵柱子(系上个循环的正规柱子)。移过溜子后,时间已近八点半了。该二人既没有把溜子顶倒、顶活的柱子支好,加固,也没有支上靠帮柱,便抓紧时间支正规柱子。正在刨柱子腿窝时,伪顶突然冒落,把上个循环的正规柱子推倒了六棵,将正在蹲着刨腿窝的孙茂君同志埋住,把徐健志同志推到并压住了腿。冒落伪顶距离约5米长,其中最大一块长约1.5米,宽1米,厚0.4米。当班班长、副区长一边组织本班工人抢救,一边向调度室汇报,待矿领导及救护队到达现场时,本班工人已将孙、徐二人扒出来了,(徐是八点四十五分扒出来的;孙是八点五十分扒出来的)。徐健志伤势不重,当场活动正常。孙茂君因正置大块伪顶石正中,且被埋时系蹲卧姿势,虽然抢救速度较快,但已停止呼吸,经卫生所急救半小时无效。事故原因:事故发生后,我们与技术、安全、调度部门负责人立即到现场进行了观察分析,当夜上井与工人一起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第二天上午采煤一队又组织当班工人进一步作了分析,二十九号上午我们又召集了各队长、工会、劳资、技术、安全、调度负责人,采掘技术员,各队安全员及该班部分工人共39人参加的剖析会。经过共同分析认为,此次事故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之所以发生了这次事故是由于现场管理不严,组织领导不得力,工程质量低劣,违章作业,思想麻痹等原因造成的。1、现场领导不得力,管理不严。当班班长逄守作、跟班副队长赵胜合由于缺乏安全生产第一的观点,存有重生产轻安全的倾向。因此,对安全工作要求不严,抓的不具体,不扎实。当知道该处顶板下沉10厘米和移溜子顶到柱子后,本应定在现场督促工人立即处理好或亲自处理好,但班长逄守作只对孙茂君说:“你这个地方不好啊,注意啊”,就离开此处,本队专职安全员刘德举上中班竟不到五点半就上井回家了,逄守作、赵胜合二同志没能尽职尽责,把住安全关,使这次可以避免的事故发展成7伤亡事故,对此应负现场管理的直接责任。本队专职安全检查员刘德举上中班,可是不到五点半就上井回家了,刘得举同志身为安全检查员,玩忽职守,虽然在离开时没有发现事故预兆,但应负有一定的责任。2、工程质量低劣仅仅伪顶冒落就推到了六架正规棚,说明柱子的牢固力不够,支护质量不合格。这是事故发生的潜在因素。3、思想麻痹。当班出完碳时间接近八点半,剩下的时间少工作多。从班长到工人情绪浮躁,思想麻痹,急于突击任务,忽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