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地方性法规流程图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向市委汇报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1、编制年度立法计划3、审议和表决地方性法规案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表决地方性法规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和表决地方性法规案(二审)4、报批地方性法规案5、公布地方性法规常委会将提请批准的书面报告,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文本及说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四个月内批复)常委会收到批准本市地方性的报复后,应及时在《铜陵日报》上发布公告第一次常委会审议: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说明和有关专委审议报告,并进行审议法制委员会汇集审审议意见和征求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地方性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和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第二次常委会审议: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联组会议或分组会议对草案修改稿进一步审议;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提请全体会议表决,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2、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大会听取提案人说明书,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修改报告和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并印发会议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表决,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法规案主任会议专委会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5人以上主席团常委会专委会市人民政府代表10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