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刘营中心卫生院关于健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的方案卫生院各科室: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工作情况,为了保证在九月底前电子健康档案建档人数达到90%的工作目标,特制定如下健康档案信息录入方案。一、补助标准:1、非公共卫生专职信息录入人员:药房2人;B超室2人;收费室1人,新农合1人;共6人,基础任务数50份/天,超出任务数按每份1元计算加班补助。2、公共卫生专职信息录入人员:纪纯云、顾文博。基础任务数100份/天,超出任务数按每份1元计算加班补助。3、其余科室兼职信息录入人员:基础任务数30份/天,超出任务数按每份1元计算加班补助。二、录入要求:1、质量要求:每个信息录入人员以村为单位分配录入目标,必须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抽查,凡发现信息录入不完善或者不准确的,每份扣补助2元。2、确定为专职或者兼职信息录入人员,不能按时完成信息录入基础数的,每少一份,扣补助2元。3、参加执业医师考试人员,可在考试后开始计算。三、技术保障及考核:本次信息录入技术保障及考核由顾文博同志负责。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