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招标采购文件采购单位: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九月1目录第一章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招标需求及技术标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决定对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1、采购项目:1.1项目名称: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检验技术规则、规范及标准,且质量标准达到合格1.4项目地点:大丰市大丰港经济区(通港大道北侧、临海高等级公路东侧)1.5采购内容: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信息化管理平台,主要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车辆调度管理系统、安防系统、能源管理系统、远程控制系统等设备采购安装、软件应用、系统集成和调试至项目验收合格,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服务、维修保养、业务培训等伴随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技术要求为准。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2.2投标申请人须为满足以下强制性资格要求:2.2.1投标申请人须为具有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能力的软件开发商或系统集成商,企业最新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整。2.2.2业绩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有汽车行业研发中心及整车厂信息管理系统的成功实施案例,投标时至少须附经甲方盖章确认的验收报告原件。2.3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2.4凡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独立法人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4、凡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独立法人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9月13日至2013年9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公休日、节假3日除外)到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5、联系方式:(1)招标人: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联系人:高海龙联系电话:0515-83556682联系地址:大丰市大丰港经济区(通港大道北侧、临海高等级公路东侧)(2)招标代理单位: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周正华联系电话:0515-83839668联系地址:大丰市金丰南大街91号2013年9月13日4第二章招标需求及技术标准详见附件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2采购单位: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包括本采购文件“(三)投标报价”所明确的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向中标单位收取。4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20000.00元)形式: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或电汇收款单位: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丰支行营业部,帐号:550858208371;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至2013年10月18日15时30分止(以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开具的缴款收据日期为准),逾期则作为自动放弃投标。5现场踏勘(如有):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6演示时间及地点(如有):无7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若有异议,应当于2013年9月28日18时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于2013年9月30日18时前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8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电子标书U盘。9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3年10月18日15时30分,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10月18日15时30分,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11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6序号内容、要求12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2天内,招标人将中标结果通知各投标人13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果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约定交纳招标代理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14采购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计计息)。15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16履约担保: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按中标价的10%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形式为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成后失效。质保期要求:详见招标需求。17采购资金来源:自筹18完成时间要求: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19最高限价:本项目不设最高投标限价。2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10%,设备到达甲方现场付至合同价款的50%,安装完毕并调试合格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经审计付至审计价的90%,质保期满结清余款。按以上进度付款不计利息。21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22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注意: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7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采购单位”、“招标人”系指采购单位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二招标文件8(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二日前,在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修改或补充,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到网上查询下载,如未能查询到答疑文件,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否则后果自负。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报价部分、技术部分、资信部分、开标一览表共四部份组成。1.投标报价部分(格式见第六章):1.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1.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91.3投标报价分析表;1.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1.5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格式见第六章)。2.技术部分: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需求、技术标准、评标办法自行对应、编制,但至少包括下列内容:2.1投标设备及软件主要技术性能、配置、详细技术参数、功能描述;2.2保证投标设备和系统正常和连续运转行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2.3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管理方案及项目工期计划;2.4设备硬件及配套软件的售后服务承诺。3.资信文件:主要包括下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不需装订,单独封装,投标时一并递交):(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业绩证明材料;(3)投标人针对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4.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格式见第六章);《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投标报价分析表、技术文件、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未曾涉及到的方面,投标人可自行增加补充说明的文件,供评委评标参考。(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投标人在承诺的质量目标和工作目标内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直接和间接成本【包括设备及软件采购或设计、方案设计、劳务、运输、管理、安装、集成、售后、培训、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费、为完成竣工10验收所需的企业检验试验费用、以及各种管线、建(构)筑物的加固围护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国家政策性调价、市场价格变动均不作调整。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招标人方面原因提出设计变更,则予以调整,变更部分的费用,调整原则按中标全费用综合单价(含税)进行调整。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标准缴纳。▲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