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原住民的禁忌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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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灣原住民的禁忌神話一、前言神話是一種原始心理的呈現,是一個民族的根本語言,它的產生沒有國界,有人類存在之處就有神話。馬凌諾斯基(1884-1942)指出神話不僅僅是一個故事,它在原始文化中發揮它不可缺少的功能:表現、加強和整理信仰,護衛和勵行道德,保護儀式效力,容納指示行為的實際規則1。台灣原住民各族都有豐富的神話2,原本組織性低,較無體系,呈現最原始的樸野質素,近幾年經過許多學者的建置用心,將各族與各類神話稍作分類,成就有系統的風貌。原住民習俗中有許多禁忌,左右他們的生活習慣。弗雷澤(1854-1941)指出禁忌是一種巫術的消極應用,是一種「交感巫術」。佛洛伊德(1856-1939)則在《圖騰與禁忌》一書中討論出禁忌(Taboo)是表示一個人,一個地方,一件東西或一種暫時性的情況,他們具有這種神秘力量的傳導作用或者本身即是這種神秘力量的來源,同時,它也代表了由這種事物禁忌預兆所產生的禁制3。原住民禁忌的產生,大多源由於初民對周遭環境的高度觀察,根據他們在真實生活中的經驗而產生。路先.列維-布留爾稱之為「集體表象」與「互滲」,他認為原始人的意識早就預先充滿了大量的集體表象,因為這些集體表象,一切客體、存在物或者人製作的物品就擁有大量神秘屬性,人們並以多種多樣的形式來進行想像的「互滲」,例如接觸、轉移、感應或遠距離作用,因此而達到指示初民行為的效果,產生禁忌的行為。原住民的禁忌範圍廣且繁多,在狩獵、飲食、生命禮儀、器物、祭儀等等都有要遵守及注意的禁忌,稍不留心就可能招致懲罰。每一族的禁忌有其相似處與相異處,有些禁忌有神話的流傳,但有些則無。本研究將先討論超自然信仰中,巫術、鬼靈信仰、圖騰與禁忌之間的關係,並針對各族原住民禁忌神話中較相似的部分作分類討論,希望對台灣原住民的禁忌神話有進一步的瞭解,更希望從中發現神話與禁忌間的影響與關係。二、超自然信仰與禁忌的關係1馬凌諾斯基(BronislawMalinowski):《巫術、科學與宗教》(Magic,ScienceandReligionandotherEssays),朱岑樓譯。頁80。(台北:協志工業叢書,1979年)。2本篇討論的台灣原住民僅含泰雅、布農、賽夏、阿美、鄒、魯凱、卑南、邵、排灣、雅美十族。3佛洛伊德(S.Freud):《圖騰與禁忌》(TotemAndTaboo),楊庸一譯。頁36。(台北:志文出版,1988年1月再版)。樹義國小李佳蓉老師2原住民的禁忌與我們漢人的禁忌相較下,較具個殊性與特異性,在各類行為限制上的繁複非漢人所及。這些禁忌的產生和其超自然信仰有關,包含巫術的使用、鬼靈的信仰及圖騰觀相關。(一)巫術與禁忌一個生活活動如果是穩定可靠的,完全在理性方法和技術過程的控制之下,就用不著巫術,但原住民生活在未開化的時空中,常有變幻莫測之事,有意外發生之可能,生活中夾雜著希望與恐懼,在這樣起伏不定的情緒擺盪下,情緒需要有所依歸,便會有巫術的產生。而弗雷澤更明確指出交感巫術中的消極規則就是禁忌。他說:事實上全部或絕大部分的禁忌的原則似乎僅是「交感巫術」的相似律與接觸律這兩大原則的特殊應用,儘管這些規則肯定並未用文字規定下來,甚至也沒有被野蠻人抽象成條理,但他仍然暗中相信他能相當自由的根據人類的意志使用它們,以左右自然的進程4。交感巫術中,消極的禁忌表示:「別這樣做,以免發生什麼什麼事。」,一項事物能以順勢、模擬或接觸的巫術而產生全面性的禁忌。它不是一種常識性的道理,而是具獨特性與因果性的,若觸犯就會招致懲罰。這樣的禁忌包含禁忌的行為、禁忌的人或物、禁忌的詞彙等等,例如:外來客因恐懼會拿樹枝或折取樹枝以進入他鄉求取安全與潔淨、國王使用的器物不能讓一般平民使用否則將為此人帶來死亡、頭髮、指甲代表自己不能留給別人需小心處理等等。這樣的禁忌常常出現在原住民的禁忌中,例如原住民各族都規定在妻子經期與分娩時,丈夫不得出外狩獵,甚至不能觀看,這是交感巫術的一種。此禁忌認為此時的婦女有血流出,正處在最危險的情況之中,她們會污染與她們接觸的任何人或東西,所以男人不得觀看,甚至該名婦女還有自己專用的器皿。由此可知,因為交感巫術的原理而讓禁忌的範圍拓展開來,但其最終的目的,就是要禁止危險行為的產生,以避免招致不好的行為後果。(二)鬼靈信仰與禁忌台灣舊時原住民各族有其不同的信仰觀念,但都有「萬物有靈」的泛靈觀,認為萬物都有精靈或神靈居於其中,不論是精或靈一經存在便不毀滅,也對人類現世生活禍福災病有影響,因此,不論是出門農耕、漁獵、拜訪或出草,都必細聞鳥語,並嚴守禁忌5。這些「靈」的信仰各族不太相同,泰雅族人只以「祖靈」信仰為中心,並認4弗雷澤(J.G.Frazer):《金枝-巫術與宗教之研究(上)》(TheGoldenBough),汪培基譯。頁32。(台北:久大:桂冠,1991年)。5高育仁等主修:《重修台灣省通志》卷三住民志同冑篇第一冊,(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民84年),頁582。3為萬物有靈,信仰較單純;也有分類最多(分為七種)的阿美族,將靈分為神、鬼、女神、守護神、人的靈魂、惡靈與魔鬼。不管分類的多寡,原住民的信仰都是相信各地各物皆有「神靈」的,也因為這樣的觀念,生活無時無刻都受「神靈」的主宰與督導,害怕引來神靈的不悅或憤怒,生活習慣就會受其左右,因而產生許多禁忌。例如:原住民大多不砍茄苳樹、樟樹或榕樹等大樹,因為他們認為這些樹本身有精靈的存在或有祖靈的依附,若砍伐將因不敬之罪而遭受個人處罰甚至全族的受難,因此對這些大樹十分敬重與愛護。(三)圖騰觀與禁忌李維斯陀曾說:「圖騰的表現相當於信碼(code),這一類東西,不只是一種語言,它並不只是在記號間建立相容性與不相容性規則,它還是規定或禁止一些行為方式的某種道德的基礎。6」;而弗雷澤也曾說明每一個圖騰部落裡的成員,都是以圖騰來命名,而且成員們也深信他們是由圖騰所繁衍而來。正因為這種信仰,部落會禁止捕殺或食用圖騰動物。由此可知,個人和圖騰間的關係是一種自然利益的結合,圖騰繁衍保護人們,而人們則以各種不同的方式來表示對它的崇敬。台灣原住民雖然幾乎都有「泛靈」信仰,但有明確指出有圖騰信仰的是賽夏族。賽夏人的信仰早期是圖騰信仰,其十五姓原來都是圖騰氏族,亦即以動物、植物、自然現象為氏族的共同象徵標記及名號,包含狐狸、蟹、蟾、花生、百日紅、橡樹、樟樹、血、膜、風、太陽等等。賽夏族人認為圖騰信仰所含有之祖靈為該社會最原始型態的超自然力量,對於圖騰物有避忌,當氏族成員犯了該圖騰信仰的禁忌時,就會被處罰7。因此,賽夏族人禁止獵殺狐狸,不能戲弄蟾蜍與螃蟹,也不能砍伐橡樹、樟樹等,皆因這些東西都是他們舊時代的圖騰物而產生的禁忌。然而,即使其他各族沒有明確的圖騰信仰,但如排灣族與魯凱族對百步蛇的尊敬、雲豹在好茶村的崇高地位、各族嚴格的近親禁婚制度等,都顯示圖騰在不同的原住民族群中發揮了同樣的社會文化功能。三、原住民的各種禁忌神話原住民生活在早期的社會裡,充滿未知的環境對他們來說充滿挑戰,這樣一來,信仰成了非常重要的依靠,而祭儀與巫術就扮演了重要角色。從中引伸出或6李維‧史特勞斯(ClaudeLevi-Strauss):《野性的思維》(LaPenseeSauvage),李幼蒸譯。頁121。(台北:聯經,1989年)。7整理自高育仁等主修:《重修台灣省通志》卷三住民志同冑篇第一冊,(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民84年),頁414-415。4自古流傳下來的禁忌都是原住民謹守的規則,他們會主動遵守、不敢違背,避免招致任何災禍。關於這些禁忌,各族群都不同。一般常見的禁忌8有:男子不從事織布、餵養家畜等婦女所做的工作,祭祀、狩獵或出草其間不可觸摸到麻、不能與妻子行房,祭祀、播種及收穫期間不可與外人來往,近親不能結婚等等。原住民各族禁忌項目繁瑣且類別精細,在此無法詳列。以下將針對各類別較普遍的禁忌,討論其相關的原住民神話。(一)動物的禁忌神話漢人幾乎什麼都吃,蛇肉、猴腦、熊心、豹膽、狗肉、青蛙與老鼠等等,無一不能成為餐桌上之美餚,對於動物的食用與獵殺,呈現無知覺、無禁忌狀態。但在原住民的動物禁忌中,因圖騰、祖靈信仰與始祖創造說的關係,各族都有不能食用或獵殺的動物,有些族群甚至將動物的哪些部位可食與不可食區分得清楚明白,布農族、排灣族與賽夏族禁食的動物種類居冠,蛇肉、猴肉、狗肉、老鼠肉、貓肉、熊肉與青蛙肉都禁止食用。以下將列舉部分動物的禁忌神話:1.獵殺與食用蛇肉的禁忌排灣族人將百步蛇視為始祖,部落裡有一則關於排灣族頭目由來的神話:很早很早以前,神再眾多的蛇群中選出最美麗的一條,而把自己的氣吹向他的錦卵後,命那條蛇孵化變成人,於是由兩個卵生出一男一女,長大後成為排灣族的頭目家。神看到此情此景,既滿足又歡喜,為了保護此二人,命那條蛇不讓任何東西靠近他們,並授權對那些靠近的惡者,以利齒咬之使之百部內倒斃,於是在蛇的保護養育下,他們二人順利成長結為夫婦,成為爾後頭目家的始祖。(源自〈查利先的祖先〉,高橋正男原著,黃啟明譯)9魯凱族的好茶村中也有一則百步蛇的神話:古代有一個青年在山谷中發現一個古甕,甕中有一枚百步蛇蛋,他把它抱回家,每天由於陽光照射而得到溫暖,七天後即孵化出一個男嬰,是百步蛇之子,長大後與一個下凡的女神結婚,因而從此魯凱族一代一代繁衍。(源自施翠峰:《台灣原始宗教與神話》)108鈴木質:《台灣原住民風俗》,王美晶譯。(台北:原民文化事業,2001年6月),頁136。9轉引自田哲益:《排灣族神話與傳說》,(台中市:晨星出版,2003年8月),頁47。10轉引自田哲益:《魯凱族神話與傳說》,(台中市:晨星出版,2003年8月),頁37。5排灣族與魯凱族是台灣兩個不約而同將百步蛇視為圖騰的原住民族,不管是其文藝器物或服飾裝飾上都可以看到百步蛇的身影,可見他們對於百步蛇的尊敬。上兩則神話說明百步蛇是排灣族的頭目由來、是魯凱族的始祖,這樣的創始恩情關係影響後代對於蛇類的尊崇保護心理,自然以獵殺或食用百步蛇為禁忌。而且魯凱族也有記載吃了蛇肉會遭到祖靈的懲罰而生病的神話,具威嚇作用,族人當然奉以為圭臬。鄒族也禁吃蛇肉,其流傳的神話則頗有諷寓的味道:太古時代本無鳥獸蟲魚之分,而是都長得跟人一模一樣,其中,蛇也當然不例外。某地有個生性好奇的人,飼養一條小毒蛇。此一小蛇個性善良,其他社人也都疼他。可是,有一天,一個社人請小蛇喝酒,小蛇喝醉時,他想開小蛇玩笑,把一隻蟑螂放進小蛇的袋子裡,小蛇醒來,背起袋子就回家去,卻死在半路上。蛇神大怒,率領眾多毒蛇來襲,咬死了很多社人,取其首級凱旋歸去。有個叫做arusiba的倖免其難,意圖報仇,在一座空屋撤放火藥,把很多毒蛇騙進屋裡去就點上了火,屋內轟然一聲火起,毒蛇們都被燒成焦炭,甚至炸得碎屍萬段。可是,有一條青蛇在起火的時候躲進洞裡,後來進入山中去孵化那些被燒死了的蛋,因此現今蛇類依然多得不計其數。(源自《生番傳說集》,佐山融吉、大西吉壽著,余萬居譯)11鄒族這則禁止食用蛇的寓言,深富童趣與寓意。因為人類的開玩笑,而引來蛇類報復,但後來人類沒有全面撲殺蛇,留有後患,自此,鄒族人將蛇類視為一種不祥的動物,夢見蛇為凶兆,不能吃蛇,就連沒有鱗的魚如鰻魚等,都列為禁食的動物12,可見其對蛇的畏懼。另外,原住民神話中有許多與動物發生感情的神話,與蛇類發生感情的也不少,可見其認為蛇亦有靈,或許也是造成此禁忌的一個遠因。試看〈嫁給百步蛇〉的神話故事:以前,在利吉利吉社有一位嫁給百步蛇的女孩叫柯娥伊。她的丈夫夜晚以人形顯現,到了白天又恢復成為原來百步蛇的模樣,被妻子柯娥伊放在竹籠裡,用自己的衣服蒙蓋著蛇籠,所以別人都沒有看過。柯娥伊也不允許他人觀看。有一天,柯娥伊的哥哥沙俄龍心想:「我妹妹到底收養了什麼奇禽怪獸,才不給別人看呢?」於是有一次,哥哥沙俄龍對妹妹柯娥伊說:「你去集水場去汲一桶水。」11轉引自田哲益:《鄒族神話與傳說》,(台中市:晨星出版,2003年8月),頁180。12田哲益:《台灣的原住民-鄒族》,(台北市:臺原出版社,2003年2月),頁107。6柯娥依照著哥哥的吩咐去汲水。留在家的哥哥沙俄龍趁著妹妹不在的好機會,掀開竹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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