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中学工会:根据学校考绩制度执行中教师提出的意见,拟定如下提案,请求审议。该议案征求了十几位一线教师意见后第一次修改,征求了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意见后做了第二次修改,征求了主管教学的两位主任的意见,审议了政教处相关规定后做了第三次修改,最后提交行政会商议并获得了通过。现请大家讨论修改。控辍保学项目考核的提案一、为了完善考核制度,落实九年义务教育政策,在岗位考核中设立“控辍保学”考核项目,此项目从考绩中分离出来,考核得分不转化计入总分。二、“控辍保学”项目考核拟定办法。以年级学生班平均人数为基数,达到平均人数得10分,每超差1人,奖罚0.5分。关注点:考虑到了流动人口家庭学生的实情。测评结果:初中各年级班级之间的分差都为2.5分,相对公平。以本学期12月份月考人数测评。具体如下:年级人数得分年级人数得分年级人数得分7(1)63118(1)6110.59(1)48107(2)61108(2)6110.59(2)5111.57(3)5998(3)6110.59(3)4697(4)588.58(4)6110.59(4)4697(5)63118(5)5689(5)4910.57(6)63118(6)5899(6)4910.5平均6110平均6010平均4810分差52.5分差52.5分差52.5合计367合计358合计289三、说明:1.以上考核以初中统考科目教师为主,其余教师得10分。2.每学期按年级控辍保学保持98%以上评选为控辍保学先进班级,给予奖励。3.每学期班级流失学生超过5人(不含)者,取消该班级班主任评优、评先资格。4.考核时,除去经由教务处办理的本学期正常转进转出的学生和休学的学生。流失学生以前后两学期期末考试人数计.5.如果流失学生有明确责任人,则扣除其5—10分,取消该教师评优、评先资格。其余人不承担责任。6.跨班教师按各班考核得分之平均计入。7.出现异常合理调整,本制度适用于2015年元月份期末考试。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