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系统废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强某某单位信息系统下线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设备废弃,规范信息系统下线管理、信息系统设备废弃流程,及时对信息系统相关资源妥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文件适用于我单位信息系统下线、信息系统2设备废弃管理等工作。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某某单位办公室职责:负责受理各业务部门提交的信息系统下线、设备废弃申请。负责对业务部门提交的信息系统下线、设备废弃管理,由信息系统的维护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监督及检查。负责对信息系统下线的业务数据进行监督,指导各业务部门对下线数据的妥善保管。第三章信息系统下线管理第四条信息系统下线前,对下线系统与其他系统有关联,各业务部门对系统涉及到业务应妥善安排,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失损。第五条新信息系统过渡期旧信息系统的处理。因业务需要对旧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在信息系统升级过渡期,需对旧信息系统进行妥善保护。旧信息系统需定期备份应用程序、中间件、数据库数据。待新系统在过渡期完善后,对旧信息系统进行下线处置。在下线处置过程中应妥善3保存旧信息系统应用程序、中间件、数据库数据、系统实施手册。第四章设备废弃管理第六条应妥善评估信息系统相关废弃主机、网络设备、安全设备、软件资产及配套设备,并确保相关资产的安全处置、合理变更及报废处理。第七条废弃的主机、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评估后,如需将该设备转为其他用途,应安全处置原有数据,再另作它用。第八条废弃的软件资产包括信息系统相关中间件、数据库软件、第三方开发的应用程序,应交由某某单位办公室专职管理人员妥善保管。能使用在其他用途的软件,交由技术部门调用。第九条废弃的配套设备在管理人员评估后,存在价值的配套设备交由专职管理人员妥善分配再利用。第五章数据废弃管理第十条应妥善评估信息系统相关数据信息,并确保相关资产的安全处置、合理变更及报废处理。第十一条为了确保下线系统的数据的后期可利用性,由系统管理员协助业务部门对下线系统的数据的进行备份,备份必须以数据的完整性为前提。4第十二条废弃的数据信息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评估后,妥善交由秘书处专职管理人员保存。定期查看保存信息的有效性。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某某单位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