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的概念对于毒品的定义,不同的人出自不同的立场和职业角度,有不同的解释①。从医学的角度看,毒品是一种药品,是用来防病、维护健康、治病或缓解病痛的物质之一。它能够使病人恢复和维护一定程度的生理功能,减缓某些疾病的恶化过程;可以延长生命,或使人安乐死,或起到助产、节育等作用。在这项定义中,毒品等同药品,前提是合理的生产、管理和正确的使用。如果不正确的使用或者滥用,那末,这种可以作为“药品”的物质便失去了医学上的含义和作用,遂被人们认为是“毒品”。从法学的观点来看,毒品被理解为对个人和社会有严重危害的一种特殊物质,是违禁品,是受法律程序严格管理和控制使用的东西。一位名叫莫德尔的西方学者于1967年曾给毒品下过这样的一个定义:毒品是由其化学特性改变现存生物体的结构或功能的任何物质。这项定义的中心是强调它有活跃的化学成分,能影响人类的肉体或精神行为。按照这一定义,不但把非法的物质(如海洛因、大麻等)而且也把酒精、烟草、咖啡、茶叶,甚至食品都看成了毒品,因为每一种物质都包含有活跃的化学成分,而且每一种物质在其使用中都有积极的和消极的后果。这一定义未免有些过于苛刻,“打击面过宽”。但是,它倒告诉了人们一种概念,即对任何一种物质的滥用都会走向反面。在我国近年来出版的一些有关毒品问题的书刊中,有的学者给毒品下了这样的定义:毒品是以各种方式吸进人体的并且最终能给人带来危害的各种非食物的自然物品或化学合成物品。也有的学者干脆把毒品称之为“国家依法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等。我们同意这样的看法:毒品是一个难以定义的概念。无论从医学角度去认识还是从法学角度去认识,或是从社会学角度去认识,“毒品”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应该说,“毒品”首先是一种“药品”,但有强烈的毒副作用。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由于人们的认识水平和科技发展程度的限制,毒品与药品之间是没有严格界线的。使用适当,毒品就是药品;失控滥用,所谓药品也就是毒品。全国人大常委会1990年12月28日通过的《关于禁毒的决定》中给毒品下了这样的定义,即“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这个定义语言简洁、通俗,反映了现今社会中人们所理解的“毒品”的本质。毒品的特征一、毒品的有关术语(一)制药术语1.片剂:由制片机以单程或旋转方式压缩粉状、品质状或颗粒状的材料而成的固体剂量形式的药物,药片有许多不同的形状、大小和颜色。2.胶囊:装于可溶性软硬明胶外壳内的固体剂量,硬胶囊一般做成两半,一半的末端塞进另一半的末端。软胶囊则柔软,形状有圆形、扁形或椭圆形,胶囊常涂上各种颜色。3.丸剂:早期的药物常制成一种小的圆形剂量,将药物原料扎成圆柱形后再将圆柱切成各个剂量,但现在这种丸剂方式已基本上被片剂和胶囊所取代。4.酊剂:含有药性的植物浸膏酒精溶液。5.浸膏:通过蒸馏或渗滤方法制得的一种浓缩的植物药物。6.糖浆:一种浓缩糖水中的药物溶液。(二)药品名称1.专利商标名:制造厂商给予某一种药或其一组药的一个标记。它们常常称作为商品名称或商标名称,一般与该药物的化学成分无关。所以,相同的药物或药品很可能以许多不同的名称出现。2.化学名称:化学名称反映药物的化学成分,通常各国的卫生当局制定了立法,要求在药物的标签上使用化学名称,以使使用者能够识别药品的内容,化学名称国际通用。3.非专利商标名:俗名,它使使用者易于识别药物。例如:非专利商标名:美沙酮化学名称;6-(dimethylamino)-4,4-diphenyl-3-heptanone[6—二甲氨基一4,4—二苯基庚酮一(3)]专利商标名:Dolophine,Deptidol,Physeptone(三)其他术语1.耐受性:该术语是指在某一等级上出现的机体对某一种或某一组药物丧失了感受性的状态,致使对同一剂量药物的反应在长期多次使用之后会下降。也就是说,用药者必须增加同一药物的剂量才能维持相同的效力。2.交叉耐受性:当两种或更多的药物使用同一个酶系统时,机体不能对其加以区分,这样:即使药物对用药者来说虽然不同,但仍会出现耐受性,这就是交叉耐受性。例如:可待因和海洛因据说会引起交叉耐受性。3.上瘾:该术语用于对某一种药物适应的状态,通常在发生了耐受性之后,导致在停止施药时会有一系列典型的脱瘾症状。4.脱瘾:指上瘾者无法服该上瘾的药物时出现的生理和精神症状。5.欣快感:一种人为的安然自得感受,在这种状态下,个人没有任何忧虑,也不关心外界的影响。二、毒品的特征一般说来,毒品具有以下的共同特征:(1)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强制性地使吸食者连续使用该药,并且不择手段地去获得它;(2)连续使用有加大剂量的趋势;(3)对该药产生精神依赖性及躯体依赖性,断药后产生戒断症状(即断药后会出现“脱瘾”症状);(4)对个人、家庭、社会都会产生危害性结果。毒品的种类毒品的种类很多,联合国《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修正1961年麻醉药品单一公约的1972年议定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和《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都分别附列有经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麻醉品委员会认定的毒品和制毒物质的种类表,根据联合国的有关规定,受管理的天然毒品和人工合成毒品达150多种。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将毒品分为六大类:①吗啡型药物,包括鸦片、吗啡、可待因、海洛因和罂粟植物等最危险的毒品;②可卡因和可卡叶;③大麻;④安非他明等人工合成兴奋剂;⑤安眠镇静剂,包括巴比妥药物和安眠酮;⑥精神药物,即安定类药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则将毒品分为八大类:吗啡类、巴比妥类、酒精类、可卡因类、印度大麻类、苯西胺类、柯特(Khat)类和致幻剂类。国际上对毒品的排列分十个号,主要是鸦片、海洛因、大麻、可卡因、安非他明、致幻剂等十类,其中海洛因占据第三、四号,即三号毒品和四号毒品,即通常在世界上被人们普遍习惯称的“三号海洛因”、“四号海洛因”。由于这样的习惯叫法使人们误以为还有一号、二号海洛因,而一号、二号海洛因实际是吗啡(盐基物)或吗啡类。一、鸦片类毒品鸦片除含有糖、有机酸、树脂、水分、无机盐外,各种生物碱多达20种,生物碱中被取缔为麻醉药的生物碱为吗啡(4~20%)、可待因(0.4~1.0%)、蒂巴因(0.4~9.0%);不为麻醉品的生物碱为:那可辛(2~10%)、罂粟碱(0.4~1.0%)、那不辛因(0.2~0.5%)。目前国内外出现的鸦片制品有:1.生鸦片(RAWOPIUM)将未成熟的罂粟果割开,渗出的乳白色汁凝聚结在一起,与空气接触变得很稠并变成棕色或近黑色,这就是生鸦片。它有一种很浓的特殊气味,新鲜时稍有弹性,与空气接触时间长则变成硬块。2.精制鸦片(PREPAREDOPIUM)精制鸦片称禅社,即经过加工便于吸食的鸦片,将生鸦片和水混合后加热,过滤以除去罂粟叶之类的杂质,将滤液进一步加热,使水分蒸发至所需浓度即可,它呈深褐色,新鲜时似软沥青或蜜糖,在空气中则凝固,亦有似雪茄烟的条状物,呈淡黑棕色或金色,且略有小气泡,致死量2~5克。3.鸦片渣(ORIUMDROSS)经吸食后未燃尽的精制鸦片的残渣,呈小珠状或粉末状,鸦片渣可与生鸦片一起加水制成精制鸦片。4.鸦片液(LOQUIDOPIUM)、鸦片酊(TINCTUREOFOPIUM)、鸦片粉(POW-DEREDOPIUM)、鸦片制剂(OPIATE)、合成鸦片制剂。鸦片液、鸦片酊、鸦片粉为合法生产的鸦片制品,如舐膏剂、糖浆、锭剂等按药品或专有名称称为“鸦片舐膏剂”或“糖浆”,鸦片制剂含鸦片或鸦片衍生物的药品;合成鸦片制剂包括如美沙酮、度冷丁之类的化合物,亦称为“合成鸦片制剂——美沙酮”。5.吗啡(MORPHINE)从鸦片中提取出来的一种生物碱,在非法毒品交易中常遇到的是粗制吗啡、吗啡碱、吗啡的硫酸盐或盐酸盐,还发现有压缩成块状、粉末状及片状的吗啡,它是鸦片中最主要的一种生物碱,无色、味苦、结晶状、微溶于水,能溶于乙醇、氯仿等有机溶剂,易溶于(9:1)的氯仿——乙醇溶液中,其盐能溶于水和乙醇,不溶于或难溶于乙醚、氯仿,溶点230C。吗啡的分子中因含有酚基,故可溶于强碱,0.25克为成人致死量,儿童0.001克致死,尸体中吗啡可长久不变。6.粗制吗啡:所发现的粗制吗啡有压缩成块状或粉末状的,体积约为5×10×15立方厘米,重量为1200~1500克,颜色有米色和深褐色,每块所含的盐酸吗啡为70~90%;粉末状粗制吗啡是白色或浅褐色细粒状物,在东南亚某些地区亦称为“1号海洛因”。7.吗啡碱(MORPHINEBASE):直接从鸦片中提取出来的一种生物碱,有时有鸦片的特殊气味,形似细咖啡粒,吗啡碱中吗啡的一般含量为60~70%。8.吗啡片(MORPHINETABLETS):合法生产的含硫酸吗啡或盐酸吗啡的药片,但常被转为非法买卖,药片很小,呈米色或浅黄色,合法生产的吗啡制品如舐膏剂、糖浆、锭剂等按药品或专有名称称为“鸦片舐膏剂”或“糖浆”。9.可待因:又叫甲基吗啡,和吗啡共存于鸦片中,现多由吗啡的酚基甲基化而成,性质与吗啡相似,熔点155℃,成人致死量0.3克,其镇痛作用仅相当于吗啡的七分之一左右,以片剂、胶囊和液体方式在市场上出现。10.海洛因碱(HEROINBASE):为二乙酰吗啡,不含其它添加物,也不含“3号海洛因”中的稀释剂,如咖啡因、士的宁、喹啉和东莨菪碱。海洛因碱是加工过的海洛因,海洛因碱是固体,可碾成粉末,其颜色从淡灰色到深棕色或深灰色均有,在东南亚某些地区有时称之为“二号海洛因”11.三号海洛因(NO.3HEROIN):不同地区产的三号海洛因别名不同,如“香港石”、“棕色糖”及“白龙珠”等。三号海洛因一般呈颗粒状,亦有呈粉末状的,颜色从浅棕色到深灰色均有,虽然在制备过程中有时加入巴比妥,但咖啡因是主要的稀释剂。三号海洛因中二乙酰吗啡的含量一般25~45%(指二乙酰吗啡、单乙酰吗啡、乙酰可待因等的总量),但也有超过此范围量的,咖啡因的含量为30~60%,还可能含有少量其它物质如土地宁、喹啉和东莨菪碱。12.四号海洛因(NO.4HEROIN):白色或米色细粉末,其二乙酰吗啡的浓度达98%,由于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过提炼,因此,通常只含有少量杂质,但在零售给吸食者时,常常掺入大量类似乳酸盐类物质将此种海洛因稀释。四号海洛因与三号海洛因的区别,是在盐酸吗啡经乙酰化后,不对二乙酰吗啡进行稀释,而直接对二乙酰吗啡进行提炼,然后经过沉淀,予以干燥。目前国际上对海洛因的鉴定一般只定性不定号,含量超过80%以上的确认为四号海洛因。因此,一般只认定是海洛因,而不认定是多少号海洛因。13.棕色海洛因(BROWNHEROIN):在生产过程中未经提纯的海洛因,呈棕色。一般为硬块,常有一种很强的醋酸味,当所查获的毒品是海洛因,但又不属于以上提及的类型时,则简称为“海洛因”,若知道其生产国或地区,则按国家和地区分类,例如“墨西哥海洛因”、“中东海洛因”、“伊朗海洛因”等,若含有大量的稀释剂时,这种毒品有时称之为“streetlevelheroin”。二、大麻类毒品1.大麻(CANNABIS):从大麻植物中得到的不同药物的总称,在大麻中主要起精神活性作用的是四氢大麻酚(THC),其含量取决于大麻植物生长的地区及其长势,同时也取决于所制成毒品的类型。国际上,通常将大麻制成的毒品分为三种,把用大麻原植物的茎、叶、花、籽等筛选、揉搓、挤压、凉干制成的粗制毒品称为大麻草或大麻烟;把从大麻植物中提取的分泌物(浓缩树脂)制成的毒品称之为大麻脂;把从捣碎绞烂成浆的大麻植物中压榨、提炼的浓状液称作大麻油。在这三种大麻毒品中,四氢大麻酚的平均含量分别为:大麻草5%左右,大麻脂5~22%、大麻油20~60%。其效力,大麻脂比大麻草高8~10倍,大麻油的效力又比大麻脂高30~40倍。2.草本植物大麻(HERBALCANNABIS):亦称Daconha、bhang、Ganju、Kil、Takrouri和Marihuana,草本植物大麻由大麻植物获得,将大麻植物叶子、花顶部晒干,压成砖块状或搓成枝条状,颜色呈淡绿色或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