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在巩固2010年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基础上,2011年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以预防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两类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防范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逐步提高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二、整治目标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2011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一是全市2011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确保不突破市政府和省住建厅下达的控制指标;二是全力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2011年全市争取不发生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三、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一)专项整治范围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城乡结合部和开发园(区)建设工程以及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在内的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专项整治内容:1、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企业和项目领导现场带班等制度情况。2、预防施工坍塌的重点内容:一是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等文件情况;二是深基坑、高支模、高层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施工方案是否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条件进行编制,方案的论证、审批、组织施工等各环节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到位;三是对深基坑工程,是否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加强对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临边防护等施工环节的管理;四是对高支模工程,搭设高支模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具有针对性,搭设、验收、使用等环节是否进行检查,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五是对高层外脚手架工程,搭设脚手架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架子工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具有针对性,搭设、安全防护是否满足有关要求;六是对建筑起重机械,负责安装拆卸业务的企业是否具有专业承包资质,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指挥司索、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的产权备案、安装、顶升、拆卸、检测、验收、使用和维护保养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3、预防高处坠落的重点内容:一是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违章操作、冒险作业;二是使用合格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三是确保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等施工部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进行防护;四是高支模、高层外墙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拆除过程的安全防护条件是否满足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四、专项整治时间安排(一)部署动员阶段:为加强领导,确保实现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我局成立由分管质量安全的局领导任组长,质安科、市安监站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和指导。各镇街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也要相应成立本镇街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镇街实际,研究制定本镇街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建筑施工企业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根据本企业实际,研究制定以预防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具体措施,强化对其承接工程的安全管理,加强检查督促,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本企业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之前。各镇街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本镇街内的在建工程根据今年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一是示范样板引路。我局将选定1至2个在建工程作为我市专项整治示范样板工地,组织企业参观学习。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及预防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的有关管理规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各施工项目部的落实情况;二查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是否按方案组织实施和验收;三查“四口、五临边”、卸料平台及建筑起重机械等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部位安全防护情况;四查对施工作业人员是否开展了以预防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五查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演练情况。三是狠抓安全隐患整改。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企业实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落实整改。(三)监督检查阶段:从8月中旬至10月。我局及各镇街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前一阶段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对重点企业和重点施工环节进行检查。各镇街要进一步完善本镇街重大安全隐患建档登记、监控和公示等制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必须一查到底,专人跟踪落实整改。要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进行量化扣分,并录入全省联网的信息管理系统。(四)工作总结阶段:10月20日前。各镇街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镇街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施工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与2010年同期情况进行对比,评估专项整治的实际效果。五、工作要求各镇街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10月23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局质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