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形势和发展战略一、中国矿业面临的形势为了探讨矿业未来的发展战略,有必要从矿产资源勘查、矿产品进出口、矿产资源供给形势等几个方面,对矿业目前面临的形势作一些分析。1、矿产资源勘查形势矿产资源勘查是整个矿业生产链的最前端的一环,也是矿业开发的基础和前提。从资源角度分析,矿产资源勘查形势,可以概括为两点,一是国土矿产资源勘查程度提高很快,但发展很不平衡;二是勘查任务很重,且投入严重不足。2、矿产品进出口形势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矿产资源总量丰富的国家,也是矿产品生产大国。由于成矿地质条件的特点,造成我国既拥有在世界上占有优势的一大批矿产资源,又有一些属于不能满足自身需要的短缺资源。优势矿产资源通过开发可以出口,短缺资源则需要从国际市场进口或开发国外资源以弥补不足。近十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与世界各国经济合作的加强,中国矿产品进出口贸易取得了长足进展。但矿产品进出口贸易额持续处于逆差状态。进口大于出口是我国矿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基本态势。尤其是石油净出口变为净进口。中国自大庆油田成功开发之后,很快结束了中国完全靠洋油过日子的历史,并于60年代开始进口原油。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对石油的需求量大幅度增加,因而出口量逐年减少,进口量逐渐增多。从1993年开始,我国又石油净出口国变为净进口国。3矿产资源供给形势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坚持不懈地把能源原材料工业作为重点来发展和矿产品进出口规模的扩大,长期困扰我国的能源原材料供应不足的局面基本上得以扭转,煤炭、有色金属、钢材、水泥等许多重要矿产品和矿产加工品出现了攻供大于求的状况。但从长远看,随着国内需求的扩大,矿产品生产还要发展;从当前看,国内矿产资源供需形势比较紧张并日趋严峻,只是由于进口矿产品和矿产加工制品的规模迅速扩大,掩盖了国内矿产资源供不应求的矛盾。矿产资源供需矛盾日趋紧张,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国产矿产原料自己率低;老矿山生产能力下降,闭坑增多;矿产品进口量逐年增加;长远发展矛盾更为突出。二、中国矿业发展战略综观中国矿业面临的形势,实现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第三步发展目标对矿业的要求,以及当今世界潮流和时代特点,中国矿业的发展宜采取双向发展战略。双向发展战略的涵义和要点是:既要广辟矿产资源来源渠道,又要十分珍惜与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贯彻开源与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既要充分挖掘国内资源潜力,又要积极开拓与建立我国全球矿产资源供应体系,贯彻实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国内、国外两种资源的方针;既要开发利用传统能源矿产资源,又要依靠科进步开发利用新能源和替代矿产资源;既要增加勘查投入,寻找与发现新的矿物原料产地,建设新的矿山、油田,扩大勘查开发规模,更要通过深化改革,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生产经营管理,调动矿业职工积极性,挖掘老矿山资源潜力,增加服务年限,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积极推进又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既要继续推动东部、中部地区的矿业发展,又要大力勘察开发西部地区的矿产资源,贯彻实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方针;既要挖掘陆地资源潜力,又要加强海域资源勘查开发,实行陆海并进的方针;既要开采大矿、中矿,又要开采小矿,实行大、中、小矿一起采的方针;既要开采富矿,又要开采贫矿,实行贫富兼采的方针;既要巩固与发展国有矿业企业的主导地位,又要鼓励与支持其他所有制形式矿业企业依法经营与发展,贯彻实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为了贯彻实施中国矿业双向发展战略,在实际工作中主要应采取以下十项方针和措施。一、增加投入,扩大矿产资源供给,实行发展矿业、勘查先行的方针。二、大力挖掘陆地资源潜力,积极开发海洋资源,实行陆海并进的方针。三、加强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行发挥区域优势与全国资源配套相结合的方针。四、建立我国全球矿产资源供应体系,实行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的方针。五、积极扩大开放,实行自主开发与合作开发相结合的方针。六、十分珍惜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实行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方针。七、坚持以国有矿为骨干,实行国有矿与非国有矿共同发展的方针。八、正确处理矿业业主与非矿产业的关系,实行矿业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发展的方针。九、调整矿产品进出口政策,实行有出有进、以出养进的方针。十、建立战略储备制度,实行消费与储备并举的方针。中国矿业与可持续发展在当代中国,矿业发展面临来自两方面的巨大压力。一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的增长要求矿业提供更多的矿产资源;二是矿山开发过程中环境保护的任务也越来越重。面对中国矿业来说,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完成三个方面的任务。一是矿业要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二是矿业开发过程中要搞好环境保护;三是矿业自身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一、矿业要为国家发展持续提供资源矿业是国民经济中的基础产业。矿业资源是人类生存、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质基础。建国50年来,矿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作出了巨大贡献。为了实现我国三步走的伟大战略目标,矿业还必须继续为国家建设提供矿产资源保障。二、搞好矿业开发的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中引发的环境问题主要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占用与破坏大量土地,开发矿产资源过程煤矸石、其他矿石中的夹矸、尾矿、煤泥等固体废弃物堆放占地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开采过程中引起地面塌陷、地裂带来的影响,以及废水、废油、废气污染水体、土地和大气的影响等。要搞好矿业环境保护工作,必须重视以下几个方面。1、矿业战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要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真正把环境保护当作一件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大事来抓。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为了搞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建立健全矿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对于搞好矿业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此,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珐〉外,国家还制订了一系列与矿业环境保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必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才能做到既维护法律的尊严,又有效地促进环境保护工作。3、依靠科学技术搞好环境保护。为了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依靠科技进步,采用科学的思路和先进的技术方法是一条重要途径。矿业主管部门和矿山企业在这方面应作不懈的努力。三、实施可持续发展,使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地发展,必然要求能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的矿业自身做到持续发展。只有矿业自身实现了持续发展,才有可能为实现跨世纪工程和第三步发展战略目标所规定的任务提供矿产资源保障。矿产资源是矿业发展的基础,又是不可再生资源。为了实现矿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适度开发,均衡生产;二是提高资源利用率。适度开发就是要寻找这样一个资源耗竭率,即非再生资源的耗竭速率应低于发现可替代资源的速率。这种速率应是在运用市场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和发现可替代资源的基础上,规划与调控矿产资源的最佳耗竭率,使矿业的发展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威胁,从而实现矿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代际之间的公正。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努力挖掘资源潜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实现可持续发展。应特别注意这样两点:在开发过程中尽量提高资源采收率,避免矿产资源的破坏和浪费;对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为了实现矿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转变经营机制,建立科学管理制度,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积极开拓市场,加快技术进步,努力提高质量、改善服务、降低成本,为促进我国矿业的健康发展,为巩固和发展我国经济的好形势作出重要贡献。中国矿业管理概况矿业管理是指国家矿产资源行政管理机关对矿产资源及其勘查开发利用活动的管理。矿业管理的主要内容有: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管理,探矿权与采矿权的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开发行政管理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等。一、矿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1949年以前,中国矿业很不发达,矿山企业不多,矿山职工队伍规模很小。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工作的进行,矿业职工队伍也有了很大的发展,遍布煤炭工业、石油天然气工业、核工业、钢铁工业、有色金属工业、黄金工业、化学工业、建材工业、轻工业等许多产业部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在市场机制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方针的指引下,不仅在上述主要产业部门拥有相当数量的矿业职工队伍,而且其他一些部门也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矿业采选的队伍在进行矿业开发活动;不仅中央国有企业在进行矿业开发,而且还有许多地方国有企业、乡镇集体和个体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也在进行矿业开发活动,从而在全国范围形成一个庞大的矿业职工队伍。二、中国矿业法制建设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法制建设是矿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我国法制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进程中,在全国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大潮中,中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法制建设从不健全、不完善到逐步健全与完善。198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之后,从1986~1995年底,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28件有关矿业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改后,国务院于1998年2月12日又发布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三个配套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相应配套法规的颁布实施为标志,初步建立了我国矿产资源的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矿架,使矿产资源及其勘查开发与管理进入有法可以的轨道。从而对于加快矿产资源及其勘查开发步伐,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障与推进矿业的改革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三、中国矿业管理体制中国传统的矿产勘查开发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它的基本特点是通过《宪法》和《矿产资源法》等法律形式确定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家中央财政核算拨付地质勘查资金,交由各地质勘查主管部门组织地质勘查队伍,对矿产资源进行勘查;经地质勘查获得的地质资料和矿产储量成果无偿地毫无保留地上缴国家,国家计划部门及各矿业开发部门根据国家制订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来制定矿产资源开发计划并纳入国家总的计划中。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形势的发展,原有体制已不能适应需要,因而在实践进程中进行了一系列变革。中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体制几十年来的发展变化,经历了一个由集中走向分散,又逐步走向集中统一管理的复杂历程。大体可分四个阶段。1、从1949年到1979年,这是中国传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体制形成的时期,从政府部门管理看,也是一个由比较集中走向部门多头分散管理的阶段。2、从1979~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公布实施止。这个时期在矿产资源开发运行机制方面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国家实行鼓励乡镇集体和个体采矿的方针。乡镇集体小矿迅速兴起,为缓解矿产资源紧张形势、发展地方经济、脱贫致富、促进国家建设发展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有些小矿乱采滥挖、破坏与浪费资源的情况时有发生。3、1986年10月~1998年3月。这是开始实施对除石油、天然气之外各类矿产资源及其勘查开发进行统一管理的阶段,也是地矿行政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机构建立与逐步完善的阶段。4、自1998年3月始。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一是撤并原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组设统一管理的国土资源部,将原国家计划委员会、煤炭工业部、冶金工业部、化学工业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所行使或代行使的矿产资源管理政府职能全部交由国土资源部统一集中管理。二是将原冶金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化学工业部等改组为相应的国家局,统一交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从而使矿产资源及其勘查开发真正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通过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在中国矿业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取得土突破性进展。中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业在曲折的道路上获得空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