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国圣洛克酒业集团中国部大区销售授权书甲方:上海醉海贸易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经销的葡萄酒产品销售,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本着长期合作的精神,遵从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经销产品和区域及期限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2.合同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3.甲方授权乙方销售产品。4.甲方授予乙方销售区域为地区。二、产品价格1.乙方销售品种的价格按本合同附件一为准。2.甲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价格,不能高于合同约定价格供货。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3.乙方可以在销售区域范围内调整产品的价格(零售价不能高于或低于指导价的10%),甲方不得干涉。如果甲方需要更改价格,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按更改价格执行,否则按原价格执行。三、交货方式、验收和存货1.乙方每次订货须向甲方提交正式签署的订货合同。甲方确认收到乙方当批次订货货款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运费由甲方支付(每次订货不得少于840瓶)。2.乙方在收货入库后七个工作日内确认产品发货记录和验收,如发现有任何与订单不符或破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保证所提供的酒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文背标上有明确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如果验货时,酒款的品质有损坏、正背标有污染损坏,造成乙方无法正常销售,甲方应及时更换,退换货的物流费用由甲方承担。3.乙方按葡萄酒条件和要求妥善储存,先进先出,保证产品免受损害,保证产品健康食用,保证产品在保质期内销售。否则,任何坏货、滞销不作换退货处理,甲方也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如发现保质期内的坏货,甲方应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货。如在保质期内的滞销货,双方协商处理。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销售甲方所提供的葡萄酒系列产品,甲方负责提供与之相关的授权、报关、卫检等证明文件。22.甲方保证在合同经销期间内,对于乙方所需经销产品的及时供给,如有特别情况应事先通知,以确保供需顺畅。3.乙方保证不在合同约定销售区域范围以外的地区销售合同约定的葡萄酒。甲方负责监督并杜绝窜货现象的发生,以确保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合法权益。‘4.乙方对甲方产品情况、客户情况、经营情况、市场策略等信息保密的义务,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甲方对乙方产品情况、客户情况、经营情况、市场策略等信息保密的义务,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5.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在涉及合同产品推广促销活动中使用甲方名称、标识、图案等,有权以甲方地区经销商的身份和名义进行产品销售和对外宣传。甲方应负责提供产品的电视、软性文章等宣传媒体资料。6.乙方应以积极的措施推销甲方产品,努力做到市场占有强大,终端陈列显著,导购销售到位,并主动配合甲方的每次产品推广。五、违约责任1.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切实履行各自义务,不得违约,若由于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人民币10万元违约金。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赔偿。六、其他1.因履行合同议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涉及本合同的争议内容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2.合同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3.传真件有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上海市新闸路1095号恒发公寓4A室地址:邮编:200041邮编:电话:021-61992602电话:银行:交通银行闸北支行银行:帐号:310066441018170006473帐号:发货地址:上海市嘉定送货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