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编号:KRE/SM-2009分发号:社会责任管理手册编制审核批准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8日实施时间:2010年10月18日社会责任管理手册KRE/SM-2009第A版第0次修改2目录章节号项目名称对应的SA8000条款页码第0章前言第1节目的与范围Ⅰ第2节规范性原则及其解释Ⅱ第3节定义Ⅲ第4节管理者代表、健康安全主任任命书9.2,3.2第5节公司简介第6节社会责任政策9.1第7节目标、指标9.1第8节管理体系组织构架9.5第9节管理职责9.5总要求社会责任要求Ⅳ第1章童工1第2章强迫和强制性劳动2第3章健康与安全3第4章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4第5章歧视5第6章惩戒性措施6第7章工作时间7第8章报酬8第9章管理系统9第1节政策9.1第2节管理者代表9.2第3节工人代表9.3第4节管理评审9.4第5节计划与实施9.5,9.6第6节对供应商/分包商及下级供应商的监控9.7,9.8,9.9,9.10第7节处理意见及采取纠正行动9.11,9.12第8节对外沟通及相关方参与9.13,9.14第9节核实渠道9.15第10节记录9.16社会责任管理手册KRE/SM-2009第A版第0次修改3第0章第1节目的和范围本公司导入SA8000标准并符合其要求,目的是基于国际人权、惯例和国家法律的标准,保护和授权所有在公司控制和影响范围内的生产或服务人员,包括公司自己及其供应商或分包方雇用的员工和家庭工人。本手册适用于公司所管辖下的所有人员和地域。本手册内容只针对本公司如何满足SA8000的标准要求而展开,公司将制定:1)制定、维持并执行政策及程序,在公司可以控制和影响范围内管理有关社会责任的事宜。2)向利益相关方可信地证明公司现有的政策、程序及举措。第0章第2节规范性原则及其解释公司应遵守国家及其它所有适用的法律、通行的行业规定、公司签署的其它规章以及本标准。当国家及其它所有适用法律、通行的行业规定、公司签署的其它规章以及本标准所规范议题相同时,以其中对工人最有利的条款为准。公司也应尊重下列国际协议之原则: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号(工作时间-行业)及建议116(工时减少)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29及第105号(强迫性劳动及其解除)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87号(结社自由)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98号(组织和集体谈判权利)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00及第111号(男女工人同工同酬;歧视-雇用和职业)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02(社会安全-最低标准)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31(最低工资确定)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35号(工人代表公约)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38号及建议条款第146号(最低年龄及建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55号及建议条款第164号(职业安全与健康)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59号(职业康复与就业-伤残人士)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69号(土著人)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77号(家庭工作)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82号(最恶劣童工)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83号(孕妇保护)《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行为公约》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艾滋病及就业守则联合国反对各自形式种族歧视公约关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关于政治和民主的国际公约社会责任管理手册KRE/SM-2009第A版第0次修改4第0章第3节定义本手册所列定义是根据SA8000标准及相关法规所定,公司SA8000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各项规章制度中所提及的相关名词均按本处定义进行理解。1.公司:任何负责实施本标准各项规定的组织或企业的整体,包括公司雇用的所有员工。2.员工:所有直接或通过分包受雇于公司的男、女性个体,包括董事、总裁、经理、主管和工人。3.工人:所有非管理人员。4.供应商/分包商:给公司提供货物和/或服务的组织,它所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构成公司生产的货物和/或服务的一部份,或者被用来生产公司货物和/或服务。5.下级供应商:在供应链中直接或间接向供应商提供货物和/或服务的经营实体,它所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构成供应商和/或公司生产的货物和/或服务的一部份,或者被用来生产供应商和/或公司的货物和/或服务。6.纠正和预防行动:对不符合(相对于SA8000标准)进行及时、持续的补救。7.利益相关方:关心公司社会行为或受此影响的个人或团体。8.儿童:任何十六岁以下的人。9.未成年工人: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10.童工:由低于上述儿童定义规定年龄的儿童所从事的任何劳动,除非符合国际劳工组织建议条款第146号规定。11.强迫和强制劳动:在任何非志愿性、受惩处或报复的威胁下工作或服务,或作为偿债方法的工作或服务。12.贩卖人口:基于剥削的目的,通过使用威胁,武力,其他形式的强迫或欺骗进行人员的雇用,调动,窝藏或接收。13.救济儿童:为保障曾从事童工、随后被遣散儿童之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的所有必要的支援及行动。14.家庭工人:与公司,供应商,下级供应商或分包方签有合约,不为自己工作的人员。社会责任管理手册KRE/SM-2009第A版第0次修改515.SA8000工人代表:由工人选举的或由工会任命,就SA8000相关事宜与管理层进行沟通的非管理层人员。16.管理代表:由公司指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确保标准要求得以满足。17.工人组织:为维护和改善受雇条款和工作条件,由工人组成持续的自愿性协会。18.集体谈判协议:由一个或多个雇主与一个或多个工人组织签订的有关劳工谈判的合约,规定雇用的条件和条款19.SA8000政策:是公司在SA8000管理体系的最高纲领和行动指南,是公司内部最高层次的法规之一,也是公司的社会责任承诺和公开声明,它反映了公司最高管理层对社会责任的态度。20.管理手册公司根据SA8000国际标准和公司SA8000政策和目标,全面地描述公司SA8000管理体系的一系列文件,集中表述公司的社会责任保证能力,主要供公司管理层、客户及第三方认证机构参考之用。第0章第4节管理者代表、健康安全主任任命书公司为导入并满足SA8000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改善公司的社会责任表现,经研究决定,任命叶可盈女士为公司SA8000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其职责:1.负责建立、实施和保持满足SA8000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管理体系;2.组织实施对管理体系的检查和改进;3.向总经理汇报管理体系的业绩和改进的需和提供资源的需求;4.负责就相关事宜对外联络。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公司健康安全管理,确保所有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经研究决定,任命陈雅婷女士为健康安全主任。其职责:1.负责公司社会责任方面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工作;2.组织有关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识别并保持其最新版本状态;3.组织宣贯及贯彻法律法规要求;4.组织识别公司那些影响员工健康安全的危险源,根据其危害程度采取适宜的控制措施和预案,并有效实施和改进;5.协助社会责任管理者代表做好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方面工作。总经理:日期:2009年6月1日社会责任管理手册KRE/SM-2009第A版第0次修改6第0章第5节公司简介社会责任管理手册KRE/SM-2009第A版第0次修改7第0章第6节社会责任政策尊重人权,尊纪守法,合理公正营造健康安全、高效愉快、和谐平等的工作环境公司声明:*遵守国家及其它适用法律,及公司签署的其它规章以及尊重国际条例及其解释、遵守国际公认的劳工标准及其它适用的行业标准和国际公约,按SA8000标准要求持续改善工作条件、员工福利。*严禁使用童工,不接受任何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的供应商/分包商。*尊重工人自由,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不使用囚工和监狱劳动。*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推动劳资合作,尊重员工的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提供平等和公平的工作环境,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行为。*尊重员工的基本人权,禁止任何形式侮辱人格的行为。*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工人的工作和休息、休假。*提供合理的工资福利,确保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公司政策应有效地记录、实施、维持、传达并以明白易懂的形式供所有员工随时获取,包括董事、总裁、经理、主管以及员工,无论是直接聘用、合同制聘用或以其它方式代表公司的人员。*以有效的形式和方法对利益相关方公开社会责任政策,接受相关方的监督。*对公司政策进行定期评审以持续改善管理体系。第0章第7节目标、指标1.杜绝使用童工:公司使用的童工数为0;2.未成年工保护:100%进行体检、不安排有毒有害工种、按政府规定办理登记;3.严格保证健康安全:每年轻伤事故【指损失1个工作日以上(含)】发生率为零;4.员工投诉处理:建立员工意见反馈处理机制,所有提出问题100%处理;5.严格按照标准及劳动法规要求的工作时间作息,杜绝违规加班现象;6.严格按法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并按时发放。总经理:2009年6月1日社会责任管理手册KRE/SM-2009第A版第0次修改8第0章第8节SA8000管理体系组织机构社会责任管理手册KRE/SM-2009第A版第0次修改9第0章第9节管理职责总经理:对公司的社会责任表现承担最终的责任。负责公司SA8000政策、目标、指标的制定和批准执行;确定各部门有关SA8000的职责,批准管理手册;定期通过管理评审评估公司的社会责任表现及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为SA8000管理体系的正常运作提供足够的资源,确保公司社会责任体系的持续运行和改善。SA8000管理者代表见“管理者代表任命书”人事行政部:负责策划并执行公司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招聘、工作时间、薪酬、福利符合规定要求,确保公司的人事和薪酬政策符合SA8000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各部门实施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意识到相关要求的重要性,理解相关的要求;负责员工意见收集、组织调查、处理;食堂、宿舍管理及公司的设施的管理。财务部:执行人力资源部门策划的政策,及时发放工资。生产部:依据公司工作时间政策,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工作时间;识别本部门影响健康安全的危险源,制定控制危险源的措施,实施这些措施,以确保员工的健康安全;对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机器设备安全运行。采购部:根据SA8000标准要求,根据公司的SA8000政策要求,定期评估供应商和分包商的社会责任表现,依据对其影响程度,尽力施加足够的影响,逐步推动供应商和分包商改善社会责任表现。健康安全主任:见健康安全代表任命书员工代表:员工代表应定期会见公司各个部门和层次的员工,了解他们对公司政策、管理体系及体系实施状况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反映给相应的管理层;参与探讨社会责任制度的制定、问题的解决;协助公司解释和推广所采取的改善措施。其它部门:按公司SA8000管理体系要求,参与相应的决策,执行相应的规定,接受相应的监督检查并实施必要的改进。社会责任管理手册KRE/SM-2009第A版第0次修改10第1章童工1.要求1.1公司禁止使用童工,反对任何形式使用童工的行为,不与任何故意使用童工的供应商合作。招工时必须采取有效方法鉴别工人的真实年龄,确保工人入职时至少达到16周岁,防止因工人提供虚假年龄文件而误招童工。1.2建立并保持完整的员工人事档案,包括入职日期、出生日期、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地址及紧急联络办法等。1.3如果误招童工,公司建立和维持救济童工书面程序,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财务及其他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童工年龄为止。1.4建立和推广未成年工教育的程序。若该未成年工正在求学中,由公司提供适当的经济资助和资源,确保他们完成法定义务教育;如果他们需要工作,则不可安排他们在上课时间工作,并保证每日上课、工作及交通时间总和不超过10小时,工作时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超过8小时,同时未成年工不可以安排在晚上上班。同时公司不得将未成年工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2.相关文件《员工招聘管理制度》《救济童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制度》第2章强迫和强制性劳动1.要求1.1公司不使用或支持ILO公约29条中规定的强迫和强制性劳动,也不得要求员工在受雇起始时交纳“押金”或寄存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