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名称:屯昌县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单位:屯昌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部门:屯昌县人民政府评价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29日组织方式:√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评价机构:√中介机构□专家组□项目单位评价组评价单位(盖章):湖南中智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上报时间:2017年10月-2-项目基本信息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单位屯昌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部门屯昌县人民政府项目负责人杜经培联系电话0898-67853355地址屯昌县屯城镇解放路6号邮编项目类型经常性项目(√)一次性项目()计划投资额(万元)1305.13实际到位资金(万元)1322.13实际使用情况(万元)1322.13其中:中央财政707.67其中:中央财政703.71其中:中央财政703.71省财政预算284省财政预算284省财政预算284市县财政预算313.46市县财政预算334.42市县财政预算334.42地方债券资金地方债券资金地方债券资金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分值得分投入20项目立项10项目立项规范性33绩效目标合理性33绩效指标明确性44资金落实10资金到位率55到位及时率55过程24业务管理15管理制度健全性33制度执行有效性84项目质量可控性44财务管理9管理制度健全性22资金使用合规性54-3-财务监控有效性22产出16项目产出16实际完成率42完成及时率44质量达标率42成本节约率42效果40社会效益30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64慢性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率63目标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6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66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65可持续影响5可持续影响55项目效益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2总分10010010080评价等次(得分占分值90%及以上的为“优”;占分值80%-89%为“良”;占分值60%-79%为“中”;占分值60%以下为“差”)良三、评价人员姓名职务/职称单位签字黄江红注册会计师湖南中智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郭艳注册会计师湖南中智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蒯霞会计师湖南中智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皮益会计师湖南中智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评价工作组组长:黄江红2017年10月-4-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13项内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以及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接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并合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为参考依据。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参照《规范》执行。-5-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每年40元提高至45元。屯昌县现有常住人口26.21万人,全年实际到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322.13万元,资金全部拨付至19家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或调整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电子建档率75%以上,健康档案合格率90%以上,动态使用率50%以上。2)健康教育:为重点人群制定健康教育方案,在基层醒目位置长期悬挂健康教育政策宣传,通过电视媒体、微信、微博、QQ平台加大健康教育宣传。3)预防接种:接种率报告完整率95%以上,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提高每接种剂次补助水平,定期在小学开展漏种排查。4)0-6岁儿童健康管理: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85%以上。5)孕产妇健康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6)老年人健康管理:全县管理老年人13203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全县管理高血压14782人、糖尿病6674人。各基层单位针对35岁以上首诊患者要100%免费测血压、70%免费测血糖。35岁及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6-以上,规范率均为65%以上,血压和血糖控制率各为40%和35%以上。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全县重精患者检出率为4‰,重精患者规范管理率和有效治疗率要分别达60%和5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管理率保持在80%以上。9)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要达95%、报告及时率要达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要达到100%。10)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率要达到95%。11)中医药健康管理: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12)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90%以上。(三)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13项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也可用于其他非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承担-7-单位获得的补助资金,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1、2016年国家级第一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屯卫字[2016]71号)623万元。2、2016年省级第一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屯卫字[2016]72号)229万元。3、2015年县级配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屯卫字[2016]73号)145.71万元。4、2016年县级配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屯卫字[2016]313号)188.71万元。5、2016年省级第二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屯卫字[2016]314号)55万元。6、2016年中央第二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屯卫字[2016]326号)84.67万元,资金被扣款3.96万元,实际拨付80.71万元。该项目资金计划资金1305.1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322.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03.71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8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34.42万元,到位率101.30%。-8-(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16年12月项目资金已支付至19家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具体资金拨付情况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表序号单位名称金额1屯昌县中医院1,584,145.002新兴中心卫生院1,145,501.003南吕中心卫生院1,298,045.004乌坡卫生院853,444.005枫木卫生院690,861.006大同卫生院525,076.007屯郊卫生院1,599,501.008西昌卫生院396,858.009黄岭卫生院461,614.0010藤寨卫生院584,389.0011南坤卫生院478,214.0012坡心卫生院529,302.0013城北社区卫生服务站739,745.0014海南省农垦南吕医院254,545.0015海南省农垦黄岭医院314,714.0016海南省农垦晨星医院332,714.0017海南省农垦中建医院576,777.0018海南省农垦广青医院220,843.0019海南省农垦中坤医院635,052.00合计13,221,340.00(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屯昌县卫生局会同财政局印发《屯昌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屯财社[2011]190号),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原则做出了规定。各项目单位均能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项目考核,积极做好项目经费管理。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9-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推进。为切实实施好2016年度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省卫计委、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琼卫基层【2016】11号),屯昌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屯卫发【2016】320号),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职能分工,明确工作任务,项目资金测算。为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实施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证。2、加强基层人员技术培训,促进项目开展规范有序。2016年疾控、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县中医院等相关专业公共卫生技术指导单位针对各项目举办了相关培训。参加培训人员主要有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及相关项目骨干。3、加强日常督导和绩效考核。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单位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履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应项目督导和业务技术指导职能,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2016年8月,屯昌县卫生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各有关人员共10人,分成1组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2016年度上半年督导检查,对各单位各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2017-10-年2月13-17日组织各有关人员分成两组,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6年年终考核,对考核排名后3个单位进行处罚,扣减部分资金,所扣减资金用于奖励考核得分前6名的单位。四、项目绩效情况(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1.项目的投入分析(20分)。项目的投入包括项目立项(10分)、资金落实(10分)。(1)项目立项1)项目立项规范性(3分)评价要点: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评价标准:每满足1项得1分。评价过程:经检查,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会议决议。评价结果:全部符合上述要求,得3分。-11-2)绩效目标合理(3分)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评价标准:满足4项时,得3分;满足其中3项,得2分;满足其中2项得1分;满足1项及以下得0分。评价过程: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27号)的要求开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与项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