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中学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确保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制定《兴义中学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校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二、活动主题阳光运动、健康成长三、实施对象我校全体学生四、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安排。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构成为:15至20分钟的早操、30分钟的大课间、40分钟的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必须组织1课时的课外体育活动)及眼保健操,共为85分钟左右的体育活动时间。具体安排如下:1、早操:学校组织学生在每天早上起床后,开展15至20分钟的早操活动;2、大课间:学校在每天上午第二、第三节课之间安排30分钟的课间操,即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3、体育课:每周3节体育课;4、课外体育活动:学校每天安排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学校组织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在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1课时的体育活动。除确保体育课时外,还必须组织每个班级每周开展2次课外体育活动;5、眼保健操:学校在每天下午第一节课之后,组织学生做好眼保健操。初一年级星期一、三不做眼保健操进行阳光跑,初二年级星期二、四不做眼保健操进行阳光跑。五、活动内容安排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目的是组织全校学生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去,通过身体练习的方式,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其活动内容应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做到既有规定项目,又有我校特色,同时,所开展的各种运动项目应达到一定的运动密度和强度,真正起到运动效果的作用。具体内容如下:1、早操的活动内容:第一、二套中学生系列广播体操或自编操、集体跑操等,以集体跑操为主;2、大课间活动内容:眼保健操、中学生系列广播体操“舞动青春”、集中安排统一基本的体能训练,分班级体育活动,其中广播体操为必须开展的项目;3、体育课内容:按照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4、课外体育活动内容: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锻炼身体、达标争优”活动。可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篮球、足球、踢毽子、跳绳、仰卧起坐、引体向上、掷实心球、立定跳远、短跑、中长跑等各种达标活动,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体竞赛及“快乐体育活动”。六、活动的组织实施(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为了统一领导我校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我校成立了“兴义中学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组长:何忠副组长:郭攀科组员:李锐、孔利青、游勇、雷武文、肖鑫、蔡鹏、张衡及各班主任(二)明确工作责任制,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不折不扣的施行。学校校办、教务、政教、团委、后勤、体卫、校医务室、保卫等部门负责人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责任人,校办负责活动的统一协调;教务负责活动时间的安排落实;体卫负责活动内容、场地器材的安排和方案的制定;后勤负责活动器材设施的添置和维修管理等保障工作;政教、团委要发挥学生骨干作用积极协助做好活动的开展;校医务室负责活动的医务监督;保卫负责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班主任、体育教师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直接责任人,早操、大课间、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体育教师负责指导;体育课教学由体育教师按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七、有关要求1、确保从今年秋季开始,我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全面实施。2、加大对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经费投入。学校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保证开展体育活动场地器材设施的需要。同时,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废旧利用,大力加强快乐体育园地建设,克服唯器材论,切实保证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3、加强督导和检查。4、切实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从活动计划的安排、活动器材设施的检修、活动内容的选择、活动过程的组织管理及医务监督等各方面要严格把关,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八、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行政。新津县兴义镇初级中学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