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师范大学贾汪校区校园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工程(项目编号:2013G18052)招标文件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2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招标人名称江苏师范大学2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7)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8)产品厂商授权证书复印件;注: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按规定需要年检的,年检章要清楚。对所提供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所提供的资质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时核查投标人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和合同的原件。无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符者,则属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3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1)报价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4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1)校园智能监控管理系统设计方案及方案说明书;(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售后服务方案,如果未加其他说明,则表示提供的服务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完全符合;(4)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5关于转包、分包与联合体投标均不允许6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标书费500元。标书费开标时现金支付;保证金请投标人在2013年5月30日前汇到以下账户:户名:江苏师范大学开户行:农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帐号:246609400000507投标文件份数一式6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定义1.1“招标人”指江苏师范大学。1.2“服务”指本文件中第四部分所述相关服务。1.3“投标人”指自愿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遵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1.4“中标人”指经本项目评标小组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授予其供应合同的投标人。2合格投标人的条件2.1投标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2.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2.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已年检,注册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2.1.3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有专业综合布线弱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经历,近三年内至少有一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2.1.4自愿投标,接受并遵守本招标文件。2.1.5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项目概况与要求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澄清要求应在2013年5月23日下午17:00前,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我校招标办,招标办会审后将答疑内容在和“江苏师范大学招标网”()上公告。5招标文件的修改5.1在投标截止期15日以前任何时候,招标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5.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过“江苏师范大学招标网”公告。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5.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日期,并将具体变更情况通过上述网页公告。6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也将通过上述网页公告送达。4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简化字。7.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投标文件内容8.1.1投标函8.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1.3报价一览表8.1.4报价明细表8.1.5资格证明文件8.1.6业绩证明资料8.1.7校园智能监控管理系统方案(设计说明、可实现的功能描述、设计图等)8.1.8施工组织方案、服务承诺、技术培训等。8.2投标文件分为商务和技术两个部分。有格式要求的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8.3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文件主要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而制作的有关报价及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组织、售后服务等文件。其内容组成及编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校园智能监控管理系统方案必须针对本项目所描述的需求提出完整技术解决方案,在系统设计方案中应:详细阐述系统的功能设计、功能实现的思路及关键技术;明确采用的技术路线、采用的系统设备、软件,系统运行维护方案。8.4.1投标技术要求的响应: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响应,对不能响应的技术参数应在报价表备注栏中进行偏离说明,否则表明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8.5售后服务:应明确系统更新升级的主要办法,可免费提供的技术培训等。8.6施工组织设计:8.6.1对如何完成本项目有工作计划,包括:组建项目组。提供项目组组织机构设计;设定工期、工序等。8.6.2组成本项目组人员资历表,主要专业人员(须为公司的正式职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业绩简介。8.6.3对工程建设和实施计划的建议。8.6.4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9.1投标人应认真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按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分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9.2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格式文件留有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3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9.4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10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编目510.1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规格幅面统一按A4,设计方案可用A3,应与正文一致,并统一编目编码。10.2投标人自行编制的技术文件应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的服务。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1.1法定代表人如果授权投标人代表投标,其代表须持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规定位置。11.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中文全名。11.3投标文件必须分别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11.5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果有修改错漏处,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一并装入密封袋中,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请勿在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规定)之前启封”字样。12.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3.1如果投标人有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并经招标人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1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提交,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投标时启封”字样。13.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撤回投标文件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4投标截止时间14.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14.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4.3拒绝接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5投标报价与结算15.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价格应包含系统交钥匙工程及售后服务的所有费用。15.2招标人不接受不明确的投标方案和投标。投标人对投标如果有说明应在《投标一览表》上显著位置予以注明。报价表必须按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15.3投标人如中标,其投标文件中明确的组成校园智能监控管理系统的设备或材料的单价、安装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15.4完成本系统的工程量核算:设备安装数量以投标文件载明的数量为准,材料数量以投标文件载明的数量作为参考,按实结算。615.5投标人的报价统一按第五部分“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填写,最低投标单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6投标保证金16.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16.2投标保证金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6.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6.4在公布中标结果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即时等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履约合同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等额退还。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自投标日起120日历天内。如投标人无特别说明,则视为接受此条款。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其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四评标、定标18开标18.1开标将在我校监督部门监督下由招标办统一组织,投标人应准时参加开标。18.2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19述标19.1每个投标人都需参加一次述标。投标人应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19.2述标内容包括投标人阐述其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系统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售后服务、投标价格等以及评标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19.3如果评标小组确认需要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相关问题作出补正,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9.4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小组对本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变更,招标人将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使每个投标人均有同等机会根据修改后的招标条件提交新的方案。19.5每个投标人的述标时间5—8分钟。20评标、定标20.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在学校监督部门参与下,由我校招标办负责组建的评标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评分细则对投标人分别评分,并确定中标人。20.2总分值为100分。评审因素中投标报价50分,系统设计方案25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5分,企业规模、实力与资质5分,投标人的业绩与信誉5分,施工安全及质量保证方案10分。具体评分细则将在本项目开标当日举行的“标前会”上由评标小组确定后向所有投标人宣布。20.3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编排有序、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20.4如果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720.5评标小组将依据评标办法评分。计算投标人总得分后,按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一个中标人。21中标通知21.1在确定中标人三日后,在江苏师范大学招标网()发布中标公告。21.2.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