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所得税类本章内容:一、所得税类概述二、企业所得税三、个人所得税课后计算题一、所得税类概述含义以所得为征税对象向取得收入的纳税人课征的税收.所得税的特点税负不易转嫁,属直接税,纳税人与实际负担人一致对纯所得的征税,考虑纳税人经营好坏量力征税,考虑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多采用累进税率,计算较为复杂所得税制度的设计1.课征制度分类课征制、综合课征制和分类综合课征制2.所得税费用扣除的方法实报实销法标准扣除法,例如业务招待费3.税率选择比例税率、累进税率4.具体课征方法源课法源泉课征法,是在所得额的发生地课征所得税的方法。一般适用于分类课征制。申报法又叫综合课征法,是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所得额,由税务机关调查审核,然后根据申报的所得税率计算税额,由纳税人一次或分次缴纳。一般适用于综合课征制,多用于企业或个人营利所得的税款征收上。优点是量能征收,缺陷是要求纳税人有较高的纳税意识,对税收政策和制度较为熟悉,能准确计算应纳税款;要求税务机关有较高的征管水平和较强的查缉能力。二、企业所得税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均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一)概念(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三)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四)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六)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七)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与缴纳(一)概念指对境内从事经济活动的企业或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或虽未设立机构但有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等,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缴纳个税。什么是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注:按照财税字[2000]9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登记成立的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登记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批准成立的负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独资、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各地的工商局在为企业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上一般都会标明“个人独资”或“个人合伙”的字样,税务机关也基本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纳税人的分类:居民企业:符合一国税法规定的“居民”标准的企业。我国规定:依法在我国境内成立,或虽依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为我国居民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居民企业应就其境内外一切所得交税。非居民企业:我国规定:非居民企业是依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的,或虽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源于我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应就其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交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人: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三)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生产经营所得、清算所得和其他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制造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业、商品流通业、金融业、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服务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合法所得;还包括卫生、物资、供销、城市公用和其他行业的企业,以及一些社团组织、事业单位开展多种经营和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合法经营所得。其他所得是指纳税人取得的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动产和不动产)收益、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净收入等。纳税人按照章程规定解散或破产,以及其他原因宣布终止时,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也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居民企业应就其境内外所得交税;非居民企业应就其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交企业所得税。(四)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基本税率:25%对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设立机构,或虽有机构但其收入与机构没有实际联系的,征收20%的税率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征收小型微利企业区分行业不同,标准不同,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4月8日印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权责发生制: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经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的,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如1、收到上年的贷款,是上年的贷款。2、预收的租金,是下年的租金。3、预付的保险金,是下年的保险金。4、赊销的产品,是现在的出售的产品,只不过没收到钱而已。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1、收入总额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非货币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生物资产、存货等。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按公允价值(市价)作为收入总额。具体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收入和工程性作业收入等。(2)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5)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6)租金收入。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应付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8)捐赠收入。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9)其他收入。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在财务角度看,公司收入类型有:主营业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注册的主营和兼营的项目内容:主营的业务内容就是主营业务收入,兼营的业务内容就是其他业务收入。它们统称为企业的销售(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它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固定资产盘盈p228(2)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3)非货币性交易收益(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p229(5)罚款净收入(6)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帐款(7)教育费附加返还款。2、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对纳入预算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如财政补贴)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如三峡公司收取的电力发展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主要指一些财政性资金)。3、免税收入⑴国债利息收入;⑵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特指长期股权投资)。⑶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一是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实际联系是说必须拥有实质性的股权;二是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⑷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4、准予税前扣除项目(1)税前扣除原则税前扣除项目一般是指纳税人实际发生的与应税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真实、合法、合理准予扣除的基本项目表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全部扣除。例8-1准予扣除的基本项目表成本生产经营成本包括销售/货成本、业务支出及其他耗费。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购货价、费用及税金(消费税、关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自制存货的成本包含制造费用等。费用⑴销售费用:包括广告费、运输费、销售佣金等⑵管理费用:包括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⑶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借款费用等税金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扣除增值税外的各项税金及附加:⑴六税一费: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及教育费附加(注意不包括增值税)⑵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如计入管理费用就不在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