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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噪声监测技术莆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二室张顺清2014年8月噪声监测•概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监测概论•噪声的含义及分类•名词解释•测量条件噪声的含义及分类噪声是指人们不喜欢的声音。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凡是影响人们正常学习,工作和休息的声音即人们在某些场合“不需要的声音”,都统称为噪声。•噪声按来源划分,可划分为工业噪声、交通噪声、(包括道路、铁路、机场、港口及航道噪声等)、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名词解释•A声级•等效声级•累计百分声级•最大声级•昼间等效声级、夜间等效声级•稳态噪声与非稳态噪声•频发噪声、偶发噪声背景噪声•噪声敏感建筑物•厂界、边界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等效声级•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连续等效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dB(A)。按此定义此量为:Leq=10Lg[1/T100.1LAdt]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T---规定的测定时间。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上面公式可表示为:Leq=10Lg(1/n100.1Li)式中:Li---第I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n---采样总数。累计百分声级•用于评价测量时间内噪声强度时间统计分布特征的指标,指占测量时段一定比例的累积时间内A声级的最小值,用LN表示,单位dB(A)。最常用的是L10、L50和L90,其含义如下:•L10表示在测量时间内有10%的时间A声级超过的值,相当于噪声的平均峰值。•L50表示在测量时间内有50%的时间A声级超过的值,相当于噪声的平均中值。•L10表示在测量时间内有90%的时间A声级超过的值,相当于噪声的平均本底值。•(如果数据采集是按等时间进行的,则LN也表示有N%的数据超过的噪声级。)昼间等效声级、夜间等效声级•在昼间时段内测得的等效连续A声级分别称为昼间等效声级,用Ld表示,单位dB(A)。•在夜间时段内测得的等效连续A声级分别称为夜间等效声级,用Ln表示,单位dB(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等)而对昼间、夜间的划分另有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最大声级•在规定的测量时间段内或对某一独立噪声事件,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用Lmax表示,单位dB(A)。稳态噪声与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频发噪声与偶发噪声•频发噪声指频繁发生、发生的时间和间隔有一定规律、单次持续时间较短、强度较高的噪声,如排气噪声、货物装卸噪声等。•偶发噪声指偶然发生、发生的时间和间隔无规律、单次持续时间较短、强度较高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工程爆破噪声等。背景噪声•指被测量噪声源以外的声源发出的环境噪声的总和。噪声敏感建筑物•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厂界、边界•厂界指由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各种产生噪声的固定设备的厂界为其实际占地的边界。•边界指由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各种产生噪声的固定设备、设施的边界为其实际占地的边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适用范围•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噪声监测点选择•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方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声环境功能区分类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分类•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噪声监测监测点选择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可选择以下三种测点条件(指传声器所置位置)进行环境噪声的测量:•a)一般户外距离任何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3.5m外测量,距地面高度1.2m以上。必要时可置于高层建筑上,以扩大监测受声范围。使用监测车辆测量,传声器应固定在车顶部1.2m高度处。•b)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距墙壁或窗户1m处,距地面高度1.2m以上。•c)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距离墙面和其他反射面至少1m,距窗约1.5m处,距地面1.2m~1.5m高。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方法监测点一般设于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不得不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监测时,应在门窗全打开状况下进行室内噪声测量,并采用较该噪声敏感建筑物所在声环境功能区对应环境噪声限值低10dB(A)的值作为评价依据。对敏感建筑物的环境噪声监测应在周围环境噪声源正常工作条件下测量,视噪声源的运行工况,分昼、夜两个时段连续进行。根据环境噪声源的特征,可优化测量时间:•a)受固定噪声源的噪声影响稳态噪声测量1min的等效声级Leq;非稳态噪声测量整个正常工作时间(或代表性时段)的等效声级Leq。•b)受交通噪声源的噪声影响对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昼、夜各测量不低于平均运行密度的1小时等效声级Leq,若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的运行车次密集,测量时间可缩短至20min。对于道路交通,昼、夜各测量不低于平均运行密度的20min等效声级Leq。《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适用范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也按本标准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了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向环境排放噪声的设备、设施的管理、评价与控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当固定设备排放的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等效声级不得超过表2和表3规定的限值。(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位于噪声敏感建筑物内情况下,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等效声级不得超过表2和表3规定的限值(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测量•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应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m、距外窗1m以上,窗户关闭状态下测量。被测房间内的其他可能干扰测量的声源(如电视机、空调机、排气扇以及镇流器较响的日光灯、运转时出声的时钟等)应关闭。•测量时段:分别在昼间、夜间两个时段测量。夜间有频发、偶发噪声影响时同时测量最大声级。被测声源是稳态噪声,采用1min的等效声级。被测声源是非稳态噪声,测量被测声源有代表性时段的等效声级,必要时测量被测声源整个正常工作时段的等效声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测量结果修正:•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大于10dB(A)时,噪声测量值不做修正。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在3dB(A)~10dB(A)之间时,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的差值取整后,按表4进行修正。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A)时,表明背景噪声的影响带来的测试误差较大,应将背景噪声适当隔离后再测,当无法隔离时,也可根据能量叠加原理,采取计算的方法估算出噪声源的噪声值。•表4测量结果修正表单位为dB(A)差值34~56~10修正值-3-2-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监测•昼间以20min的等效A声级表征该点的昼间噪声值,夜间以8h的平均等效A声级表征该点夜间噪声值。•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函环函[2001]169号《关于城市市区夜间施工执法标准适用问题的复函》规定:夜间是以8小时的平均等效A声级表征建筑施工场界的噪声值。对于施工时段内噪声比较稳定的情况,可以20分钟的测量值代表施工时间段内的等效声级。对于施工时间段内噪声不稳定的情况,应跟踪测量施工时段内的等效声级,再根据施工时间折算成8小时的平均等效A声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监测测量值评价:•场界处测得的噪声值根据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评价。•建筑施工工地除了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外,受其影响的居民住宅的区域环境噪声还必须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的要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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