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龙江大学大型活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突发事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大型活动突发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害,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黑龙江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教育系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大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黑龙江大学校园及周边应对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1.4分类分级本预案所指的大型活动是指学校周年庆典、新生入学接待、老生毕业典礼、应届毕业生就业洽谈会、接待重要客人来访以及承办各类大型会议、讲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人员密集活动。本预案所指的大型活动突发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我校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按照大型活动类突发事件的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大型活动类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以下几类:火灾事故;拥挤踩踏事故;扰乱大型活动场所秩序事件;投毒、中毒事件;网络造谣或网络袭击事件;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劫持师生、发现疑似爆炸物、自杀性袭击,生物、化学袭击)、治安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以及发生在大型活动场所或学校,影响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秩序的各种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或其他因素可能会引发校园和社会稳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分为四个等级。1.4.1一般事件(Ⅳ级)。活动场所发生火警、扰乱活动场所2秩序的行为或其它影响活动场所及学校安全的个体事件,突发事件处于可控状态,影响范围有限。1.4.2较大事件(Ⅲ级)。活动场所发生火灾或拥挤踩踏事故,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财产损失在30万元以下;其它个体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反动标语或对有关事件的讨论已经成为校园舆论的热点,已经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其它视情况需要作为较大事件处理的情况。1.4.3重大事件(Ⅱ级)。活动场所发生火灾或拥挤踩踏事故,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活动场所或校园出现示威、静坐、大规模集会、校内正常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其它视情况需要作为重大事件处理的情况。1.4.4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活动场所发生火灾或拥挤踩踏事故,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20人以上重伤或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活动场所或校园出现打、砸、抢、烧行为,已经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其它视情况需要作为特别重大事件处理的情况。1.5工作原则1.5.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和处置学校大型活动类突发事件工作应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处置。1.5.2快速反应,相互配合。大型活动类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1.5.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讲究工作方法和策略,对可以说服的师生尽量采用教育引导,慎用强制措施、防止矛盾的激化和事态扩大。对严重扰乱大型活动场所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尽快平息事态。1.5.4避减损失,缩小影响。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社会不良影响,全力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1.5.5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处置大型活动类突发事件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保护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3位。2组织体系及职责按席位制成立大型活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分管安全和主抓某类大型活动的学校领导副组长:学校办公室主任、安全保障部部长成员:组织部、纪检监察处、宣传部、学工部、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校工会、校团委、后勤保障处、校医院、信息与网络建设管理中心、家属区工作委员会、物业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学院负责人主要职责:批准启动或停止实施应急预案;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大型活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预案的修订、更新等事项的领导工作。具体职责及分工为:(1)审查承办单位组织大型活动申请报告,对符合规定的大型活动提交主管校领导审批并送安全保障部备案。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搜集、研判、报告与大型活动相关的各类预警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活动及突发事件处置情况;承担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等工作;承担协调公安、安全、武警、消防、宣传、新闻单位等部门,处置各部门通报的有关信息;收集汇总各工作组工作动态,掌握、报告、通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形成工作联动;负责事件善后处理工作;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由学校办公室、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负责)(2)组织、指挥各部门、各学院工作人员,协调配合公安、国保、安全等部门,对大型活动类突发事件进行现场处置工作。(由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学工部、团委、宣传部、安全保障部、教务处、人事处、校工会、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信息与网络建设管理中心负责)①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行为动向,收集信息,关注重点人群。加强参加大型活动学生管理,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辅导员要坚持全程跟踪,及时排查和化解各类隐患,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学生有序疏散。(由学工部、团委、相关学院负责)②加强各类会议发言教师政治思想教育,保证该教师在政治和言行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发言教师在各类会议4上宣讲偏离主题的内容。认真审查教师发言材料,杜绝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内容出现。加强教师国家安全和学术安全教育,引导师生筑牢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的思想防线,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坚决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活动。(由教务处、人事处、宣传部、工会、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③统一宣传口径,及时进行舆情监测,加强正面报道和信息沟通;加强对论坛讲座、校园广播、网络、校报、出版物和宣传栏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提供传播渠道;定时监控各种与黑龙江大学有关的网络平台、贴吧、搜索引擎等;创新管理手段,健全网络舆情预警和防控机制,做好校园网络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由宣传部、信息与网络建设管理中心、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负责)④做好突发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态规模、控制情况、事态走向预测等信息;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群,按领导小组指令向地方相应职能部门求助;加大校园巡逻力度,排查可疑线索与可疑人员,对校内重点要害部位加强保卫措施,对校内主要路段及路口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严控“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各种非法活动在校园传播,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在校园渗透。(由安全保障部、物业公司负责)(3)为预防和处置工作提供车辆、餐饮、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等后勤服务;负责协调医疗卫生部门,为现场处置工作提供医疗服务;负责到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维稳办领取和报送电报、情况反映等工作材料;负责加强学校水、暖、电、气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保障大型活动需要。(由后勤保障处、财务处、物业公司、信息与网络建设管理中心、家属区工作委员会、校医院负责)(4)对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有关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由组织部、纪检监察处、人事处负责)3预防预警3.1预防学校办公室、学工部、安全保障部、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及相关单位要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加强对学校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建立完善信息收集和预警工作机制。针对师生不稳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动态信息收集,根5据不稳定因素变化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引起大型活动类突发事件的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形成预警信息,及时向学校预防和处置大型活动类事件领导小组报告,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预警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3.2预警3.2.1确定预警级别。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领导小组要根据收集、汇总的方方面面信息进行评估和研判,按照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启动分级响应,发布预警信息。3.2.2发布或解除预警信息。大型活动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主要内容为:可能发生事件的地点、时间、大致参与人数、可能涉及的范围,引发事件的原因,主要策划、组织人员的情况,预防处置意见。对可能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综合协调组在接到预警信息后,迅速完成核查,上报领导小组。预警信息发布后,可以根据事态发展进行调整,及时做出升级或解除预警决定。4应急处置4.1先期处置。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发生后,主办单位、安全保卫组及现场工作人员要按预案要求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对事发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就近调动保卫力量赶赴现场,组织师生骨干力量疏散人员、封锁现场、抢救伤员、控制可疑人员。4.2应急响应。接到突发事件现场信息报告后,领导小组启动工作预案,进入工作状态。综合协调组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工作组成员10分钟内就位,按相关职责要求开展工作。4.3及时研判。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性质和危害进行研判,严密控制事态发展,提出进一步应对意见及措施。4.4分类处置。对可控的一般事件(Ⅳ级),各工作组按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努力降低损失、缩小影响。对较大事件(Ⅲ级)以上学校无力独立处置的突发事件,应立即向教育厅及地方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请求地方专业部门现场处置。各工作组配合专业人员应急处置队伍开展应急处置。4.4.1火灾处置。安全保卫组在活动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开启消防通道,并有专职干警进行看守。发现起火点,现场安全保卫组负责人对火情进行研判,能够控制并扑灭的,迅速组织人员扑救。不能控制的火灾,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向领6导小组报告。现场其它工作人员不要拨打119报警电话,避免误判。承办单位及现场工作人员迅速组织场内人员有序疏散,避免出现拥挤踩踏事故。后勤保障组视情形切断电源、气源,并开启应急照明设备。4.4.2拥挤踩踏处置。如果因火灾、刑事案件、恐怖袭击或观众入场、退场时发生拥挤、道路堵塞等影响正常活动开展或危及观众安全的情况时,安全保卫组及现场工作人员应迅速抢占各疏散门和通道口,保证大门顺着人流方向开,工作人员背靠墙壁作好宣传、疏导工作,同时截留部分观众,使之减缓前进,避免出现踩踏事故。主办单位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通知各应急小组迅速到位,后勤保障组及时开展伤员救治及其它救助工作。安全保卫组排查可疑人员和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其它安全事故。4.4.3现场事故处置。活动承办单位要有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预案,安排专人预防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安全保卫组指定2名着便装干警协助主办单位工作人员严密关注在场人员动向。学工部及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及时关注在场学生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如厕或外出者须经老师同意方可离开。如遇会议发言人员发表偏离主题的内容或未安排发言者强行登台发言的情况,可通过关闭麦克风、借故将发言人带走或在安全保卫组协助下,将发言者强行带离活动现场等方式,尽力避免事态和影响扩大。现场负责同志要灵活应变,及时扭转不和谐声音。如发生拉横幅事件,就近工作人员应及时收缴横幅,同时配合安全保卫组将拉横幅人员控制并带离现场。4.4.4治安及防恐事件处置。重要大型活动应向公安部门求助,派干警现场执勤,对进入场内人员进行安检,并收缴观众乳品及瓶装物品。一旦发生向主席台、运动员或场地内投掷物品或打架斗殴现象,在说服教育前提下,配合公安人员控制带头闹事人员。现场工作人员要做好观众情绪安抚工作。一旦发生暴力恐怖活动,第一要务是组织现场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4.4.5上访事件处置。活动现场一旦发生校内或校外人员群体性上访事件、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成员寻衅滋事时,活动承办单位及安全保卫组负责人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