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合同编号:特别提醒:在借款人确认同意本合同之前,借款人应已清楚知悉并充分理解个人消费贷款产品的所有信息,同意向(以下简称“小贷公司”)申请“个人消费贷款”(以下简称“本贷款”或“贷款”)。一旦借款人在贷款网站或其他与本贷款相关的客户端(以下简称“贷款网络平台”)点击接受本合同,即意味着借款人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同意接受本合同约束。为充分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小贷公司特提醒借款人特别关注本合同条款中的黑体及加下划线部分。本合同若干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至第十八条)含有限制或免除小贷公司责任的内容,请借款人务必仔细阅读。第一条贷款基本信息为了保护借款人的个人信息,本合同在贷款网络平台展示时部分隐藏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和收款账户信息。借款人承诺,其系在线确认本合同的支付宝账户的持有人。借款人知晓并同意,在线确认本合同的支付宝账户的持有人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人,且本合同对借款人个人信息的部分隐藏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以下“借款人收款账户”是指借款人在贷款网络平台自行填写或选择的收款账户(系统默认以借款人前述支付宝账户作为收款账户)。借款人:证件号码:证件类型:身份证贷款金额:元(大写:)贷款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初始日利率:借款人收款账户:还款方式:还款日: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每月日(如遇节假日,不顺延)合同日期:合同签订地:第二条借款人确认借款人在签约前须确认并保证借款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1、借款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借款人可以独立地作为一方诉讼主体;2、借款人签订本合同已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批准,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借款人作为签约一方的任何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借款人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3、借款人使用贷款资金交易行为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交易;4、使用以借款人本人名义注册的经过支付宝实名认证并设置了密码的个人支付宝账户在贷款网络平台所从事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借款人本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订立本合同、申请支用贷款和归还贷款等,该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均由借款人本人承担;5、借款人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6、借款人提供给小贷公司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7、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人的收款账户为借款人所有并使用;8、借款人已阅读并同意附件一《网络公示和终止服务函》的所有条款;9、借款人已阅读并同意附件二《授权书-支付宝》的所有条款。第三条合同构成本合同由本合同条款、借款人在贷款网络平台信息系统填写的所有信息、贷款网站各项规则和贷款网络平台其他与本贷款相关的页面信息组成,各组成部分均具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第四条合同形式借款人与小贷公司一致同意本合同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并认同其效力。第五条合同的生效借款人在贷款网络平台输入借款人的支付宝账户支付密码确认本合同后并不导致本合同立即生效,仅在经过小贷公司审核通过并将贷款资金划入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借款人收款账户时,本合同始在借款人和小贷公司之间生效。第六条贷款发放借款人同意,小贷公司将贷款资金通过其在支付宝网站()开立的支付宝账户(以下简称“小贷公司支付宝账户”)全额划入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借款人收款账户。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收款账户的日期。第七条贷款金额贷款金额具体参见本合同第一条,借款人可登录支付宝网站查询。若因贷款网络平台或与本合同项下贷款相关的其他网站网络系统原因导致小贷公司实际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以下简称“实际发放金额”)与按本合同应发放的贷款金额(以下简称“应发金额”)不一致,则借款人和小贷公司同意按以下规则调整:若实际发放金额应发金额,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若应发金额实际发放金额,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以应发金额为准,小贷公司有权要求借款人返还相当于实际发放金额与应发金额之差额的资金,借款人在接到小贷公司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应无条件将前述差额资金返还给小贷公司,小贷公司对在上述5个工作日内返还的该等差额资金不计利息,否则超过上述时限后借款人应就该等差额资金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逾期罚息利率向小贷公司加付违约金,且借款人同意小贷公司通过支付宝公司持续从借款人的任何一个或几个支付宝账户中扣划前述差额资金和违约金至小贷公司支付宝账户。第八条贷款期限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具体参见本合同第一条,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不可展期。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小贷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提前到期:1、借款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偿付到期本金和/或利息的;2、小贷公司发现借款人的交易订单存在虚假交易;3、小贷公司认为借款人存在本合同第十三条项下任一违约情形或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的;4、借款人对小贷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其他任何债务(如有)已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仍未偿还,或者借款人不履行或违反借款人与小贷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其他任何合同(如有)项下借款人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5、借款人的任何支付宝账户、淘宝账户、天猫账户、淘宝店铺、天猫店铺或阿里巴巴会员账户等发生异常现象;6、借款人受到天猫网站、淘宝网站、阿里巴巴网站或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其他任何公司处罚且小贷公司认为可能影响借款人清偿能力的;7、借款人发生其他重大不利变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第九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用于借款人日常消费之用。第十条贷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付息一、贷款利率与罚息利率(一)贷款利率借款人的贷款利率将按日计算,具体参见本合同第一条。若借款人有权获得小贷公司的利息或利率折扣优惠,本合同第一条的贷款实际日利率即为相应的折后利率;本合同第一条贷款初始日利率为折扣前贷款原日利率。若借款人逾期归还贷款本金、利息或其他费用(如有),小贷公司有权取消优惠,以贷款初始日利率计息。借款人使用优惠前必须认可小贷公司在贷款相关页面关于折扣优惠的所有页面文案及规则(以下简称“优惠规则”)。若借款人不予认可优惠规则的,小贷公司有权取消优惠,以贷款初始日利率计息。若根据优惠规则,本合同项下的折扣优惠需缴纳相关费用才可享受的,借款人应根据优惠规则及时缴纳相关费用,否则小贷公司有权取消优惠,以贷款初始日利率计息。小贷公司拥有调整贷款利率之权利,小贷公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借款人,自前述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新发放的贷款适用调整后的利率;但对于之前已发放的贷款,其贷款利率不受小贷公司同档次贷款利率调整的影响。(二)罚息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在上述(一)项贷款初始日利率水平上加收50%;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在上述(一)项贷款初始日利率水平上加收100%。二、计息、结息和付息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日起(含发放日)计算,按日计息,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进行结息、付息。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包括被小贷公司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贷款本金),小贷公司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小贷公司有权自贷款被挪用之日起,对挪用部分按本合同约定的挪用贷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贷款被挪用期间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挪用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对于既逾期又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择较重者计收罚息,不予并处。第十一条还款一、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方式为下述2种方式其中之一,具体详见本合同第一条: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即按小贷公司的要求,每月以固定金额偿还贷款本息,贷款到期日归还剩余本金和利息。2、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每月偿付当月实际产生的利息,贷款到期日归还全部贷款本金及剩余利息。二、每月还款日借款人同意本合同项下贷款每月还款日参见本合同第一条。三、对于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和/或相应利息,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还款方式约定还款。小贷公司将根据借款人的还款方式、贷款本金、还款日期、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等为借款人计算借款人每个还款日的应还款额(包括应还本金和/或应还利息)。借款人可在贷款网络平台页面查询借款人每个还款日的应还款额。四、借款人应保证借款人的支付宝账户付款功能未受限制,并在每个还款日中午12:00(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将应还贷款本息足额存入借款人的支付宝账户,且借款人同意小贷公司通过支付宝公司在每个还款日自借款人的支付宝账户中扣收应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如有)。一旦借款人的支付宝账户付款功能受到限制,借款人应及时通知小贷公司变更还款账户,以免逾期。每个还款日当天,若借款人的支付宝账户开通的支付宝公司其他代扣服务的扣款时间优先于小贷公司指示支付宝公司发起的贷款还款扣款时间,借款人应当通过其他途径按时还款(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贷款网络平台主动还款),以免逾期。借款人的还款时间以小贷公司支付宝账户实际收到借款人还款的时间为准,还款金额以小贷公司支付宝账户实际收到借款人的还款金额为准。小贷公司有权将借款人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借款人承担而由小贷公司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小贷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以下统称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收费用等,剩余款项按照先还息后还本、利随本清的原则偿还;且小贷公司有权对借款人还款的清偿顺序作出合理调整。五、借款人同意,若借款人的支付宝账户余额不足以归还任何其在小贷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已到期(含提前到期)之债务的,小贷公司有权通知支付宝公司立即停止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人在支付宝网站所注册的所有支付宝账户提现和支付功能等服务;借款人并同意(1)小贷公司通过支付宝公司持续从借款人的任何一个或几个支付宝账户和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与支付宝账户绑定的借记卡账户)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已冻结的各类保证金)中优先扣划应还贷款费用(如有)和本息至小贷公司支付宝账户,直至欠款全部还清;(2)若借款人在小贷公司关联公司处有任何应收或留存款项,小贷公司有权直接通过其关联公司自前述款项中扣收相应金额用以偿还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欠款;以及(3)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小贷公司代借款人持续向支付宝“余额宝”服务的合作金融机构发送理财产品交易委托指令,直接将借款人通过支付宝“余额宝”服务购买的理财产品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赎回,并以转让或赎回交易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借款人在小贷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的债务,直至债务清偿完毕。借款人承诺前述交易委托指令如同借款人本人作出。借款人不可撤销地同意及授权支付宝公司和银行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根据小贷公司的指示从借款人一个或几个支付宝账户和银行账户中扣划款项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欠款。六、提前还款贷款期限届满前,在征得小贷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金;小贷公司有权按照借款人届时所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的一定比例收取提前还款手续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本合同第一条提前还款手续费费率。所还款项将按照先偿还截至提前还款日的费用(如有),再偿还全部贷款截至提前还款日的全部利息,余额偿还本金的顺序予以操作,且小贷公司有权对前述还款清偿顺序作出合理调整。小贷公司有权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要求借款人以除本条所述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第十二条权利和义务一、借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1、借款人有权要求小贷公司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借款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全部内部授权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并充分有效。借款人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不会与其现行章程和内部规章或对借款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相抵触。3、借款人保证借款人在贷款网络平台信息系统中提供的任何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4、借款人应妥善保管其支付宝账户名、密码、数字证书、支付盾(如有)、与支付宝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