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用合同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及影视创作、生产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在电影《》(以下简称本片)担任制片主任工作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合作双方甲方:西影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乙方:身份证号:地址:电话:第二条聘用工作、聘用时间及摄制周期1、甲方投资摄制电影《》,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在本片中担任制片主任工作。2、乙方聘期从即日起直至全片制作完成,并获得省广电局、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审查通过,获取公映许可证止。3、本片摄制周期的限定为本合同重要条款之一,如因乙方原因而使本片摄制周期延误,而造成甲方摄制预算超额、影响该项目整体运做,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及其他连带责任。第三条聘用酬金经双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的酬金包括片酬、加班费、劳务费、补拍费、后期制作费及所有补助在内总计人民币元(税后)。2第四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书签订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的10%,计人民币_____元,作为工作定金。2、本片开拍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的20%,计人民币元。3、本片拍摄进度过半,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的20%,计人民币元。4、本片拍摄结束,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的20%,计人民币元。4、本片后期制作完成并获取公映许可证,甲方支付乙方最后一笔酬金,即总酬金的30%,计人民币元。第五条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1、本片为甲方投资与全权管理及运做的影视项目,甲方聘请乙方为本片的制片主任,委托乙方对本片实施制片管理。2、乙方在进行制片管理和摄制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制片管理规定,在摄制预算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摄制工作,乙方对本片的摄制工艺及艺术质量负责。如双方对创作和摄制工作产生分歧,应以甲方意见为主。3、在甲方认定的本片创作构架上及技术要求的基础上,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对本片创作结构、技术要求任意修改。4、甲方负责本片的主要创作人员及摄制工作人员的组建,乙方协助甲方完成本片工作人员的组建工作。甲方负责摄制器材及摄制费用的保障,为乙方制片管理及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证.5、本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拍摄期间因工的伙食、住宿、交通费用(费用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6、本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7、本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时完成本片制作工作,若因本剧修改而延期,乙方必须负责修改完成直至审查通过。8、本合同期内,乙方若违反本合同和摄制组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经济和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和3经济责任。9、本合同期内,乙方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此之前已付乙方的酬金外,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天数,支付乙方相应酬金,但甲方不再对乙方给予其它补偿,余额也不再支付。乙方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应于解除合同后离组。10、在本片摄制过程中,因拍摄或宣传需要,甲方要组织与媒体、官方、影迷及相关单位的见面等宣传活动,乙方要积极配合参加。11、本片的宣传工作由甲方组织安排,乙方有义务参加、配合甲方有关本片任何的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乙方不得收取任何酬金,乙方的交通,食住费用由甲方承担。12、本片在运做过程中,甲方有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之权利及义务于其他公司或剧组,受让公司或剧组将会取代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一切权利和义务。13、乙方享有在本片中相应的署名权。乙方的署名权按国家有关影视署名管理规定执行。如乙方未完成本剧的工作(工作人员未完成30%的工作),甲方有权取消乙剧在本片中的署名权。14、本片摄制预算为元人民币。乙方必须在甲方投资额度内进行影片制片管理工作。如因乙方工作不当,而导致甲方投资超额,甲方有权扣缴乙方的酬金。15、乙方为本片摄制费用负责人,应遵守摄制组的财务制度,按甲方投资额度详细制订本剧预算,严格按预算执行。所有票据需合法,并有经手、验收等签名,经审核后方可报销。未经甲方同意的电话费、交通费、餐费、医药费、办公等其它私人费用,不予报销,由乙方自行承担。16、乙方同甲方签定合同后,应自行处理好所有私人事务,甲方概不负责承担乙方因上述事宜处理不当,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但甲方可为乙方出具甲方聘用乙方参加本片拍摄工作的证明。17、乙方应保证按合同规定时间到达摄制组,不得跨组拍摄和中途退组。18、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不得提出合同书内容以外的不合理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怠工,以至影响到摄制工作的正常进行。19、甲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应4付酬金。否则乙方有权从即日起停止工作,甲方承担乙方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20、本片的整体运作为甲方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外泄露有关本片的摄制成本、演职人员合同内容、摄制构想、运做计划、宣传发行情况等有关内容。如果因泄漏有关内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2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对本片的整体安排,详细制定本片的摄制方案、管理方案、制作计划、生产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有关制片管理方案及摄制计划.22、本合同期内,乙方因工伤、患病,其医药费用由甲方承担。非因工伤患病或慢性病复发,医药费用由乙方承担。23、本合同期内,乙方以生病为由,故意不完成摄制工作,又没有在甲方指定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乙方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要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4、本合同期内,乙方因伤病或慢性病复发,在10日内无法康复,不能继续进行摄制工作,甲方不再支付未付酬金,乙方亦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酬金,本合同予以解除。25、乙方必须完成本剧的后期工作,本片如因审查或其他因素造成修改,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按时到场工作,甲方将不另行支付乙方酬金。26、在本片的摄制过程中,乙方必需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安全生产。个人非因公外出造成意外由个人负责。27、本合同期内,乙方要严格遵守摄制组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不得违背。如乙方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摄制组有关规章制度,其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六条违约与提前终止1、在执行合同期间,如果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方不再享有本合同项下的任何相关权利,且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2、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造成对方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受到的损失。53、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意外灾害等),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该剧不能按计划完成前,双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4、由于特殊原因,致使本剧不能按期开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顺延拍摄周期。第七条附则1、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2、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侵害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3、本合同及其附件,取代双方此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合同、意向。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6、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西影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代表: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