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验收、检测规范(河南省地方标准DB/JF01-1999)河南省技术监督局1999-08-08批准1999-08-08实施前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是运用高科技产品对相应场所进行安全防范,预防和打击犯罪的一种重要手段。目前,安防系统工程的验收和检测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国际上也无固定的模式可循。为了规范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和检测,按照公安机关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要求,结合我省和国内各建设单位的实践经验,特制定本标准,以作为我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建设验收和检测的依据。本标准在内容上参考了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BJ303-8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安防系统及有关安防器材的国家、行业标准。本标准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公安机关关于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风险等级的规定执行,一、二、三级风险等级的工程必须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后方能验收。其它级别的工程可直接进行验收。同时,在具体执行时应与《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配合使用。本标准于1999-08-08发布,1999-08-08实施。本标准由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守训孟宪鹏王夏莲田卫平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验收、检测的程序、内容、要求、方法和规则,是各级安防工程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从事安防工程建设和验收的依据。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质量检验,工程验收和系统运行中的质量检查。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中所包含的部分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0408.1-89入侵探测器GB/T14858-93黑白监视器通用技术条件GB15207-94视频入侵报警器GB/T15412-94应用电视摄像机云台通用技术条件GB/T16571-1996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572-1996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台GB/T16676-199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677-1996报警图像信号有线传输装置GB/T16697-1996黑白通用型应用电视摄像机通用技术条件GB16796-1997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50198-94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J303-8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JBJ/T16-92通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J/T10603-94彩色监视器通用技术条件3术语3.1安全技术防范运用科学技术设备或手段,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减少治安灾害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3.2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在安防活动中运用的以防盗窃、防抢劫、防入侵、防破坏、防爆炸等用途为目的的特种器材。3.3探测区探测器在实际应用条件下,能够可靠探测的区域。3.4图像鉴别等级对图像信息质量进行的评价。3.5系统响应系统从实现探测到其引起反应起动之间的时间。4安防系统工程的验收4.1验收的组织4.1.1安防系统工程的验收由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系统工程检测单位以及有关专家、技术人员组成工程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4.1.2对于复杂的安防系统工程,验收委员会下面还应成立资料审查组和现场考核组。4.2验收依据4.2.1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暂行规定;4.2.2建设单位(甲方)和设计、施工单位(乙方)在施工前签定的安防系统工程建设、施工有效合同;4.2.3法定检验单位出具的系统工程检测报告。4.3验收条件4.3.1甲、乙双方签定的建设、施工合同;4.3.2施工单位的设计、施工方案;4.3.3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4.3.4建设单位出具的试运行报告;4.3.5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初验报告;4.3.6设计、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进行培训的报告;4.3.7系统使用说明书(竣工后的安防系统工程操作说明书)。4.4验收程序4.4.1成立验收委员会;4.4.2对工程选用器材进行检查;4.4.3对系统功能进行检查;4.4.4对施工质量进行审查;4.4.5对工程资料进行审查;4.4.6对系统工程进行综合评审,得出评审结论;4.4.7系统工程验收合格,由验收委员会签署验收证书(合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料移交手续,立案归档;4.4.8系统工程验收不合格,由验收委员会签署整改意见(整改通知书)交施工单位。4.5验收内容4.5.1工程级别的检查;4.5.2选用器材的验收;4.5.3报警系统功能;4.5.4电视监控(视频报警)系统功能;4.5.5电源系统;4.5.6施工质量验收;4.5.7电子地图;4.5.8资料的验收。4.6工程级别的检查4.6.1按照GB/T16571-1996《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和GB/T16676-199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的级别评定标准,客观评定工程合同中建设单位应建安防系统工程的风险等级级别。4.6.2当工程合同规定的级别符合或高于所评定的风险等级级别时,应按合同内容进行验收。4.6.3当工程合同规定的级别低于所评定的风险等级级别时,验收委员会应提出扩容整改意见。4.7选用器材的验收4.7.1按合同书中的规定,逐一检查所用器材的数量,同时检查主要选用器材的规格、型号。检查方法和数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4.7.2检查所用器材是否符合下述规定a国家认证产品须有产品认证证书;b国家许可证产品须有产品许可证证书;c一般产品须有公安部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或省级以上公安部门的鉴定证书。省级以上公安部门准许生产或准许销售的证明。表1序号检查项目实用数量检查数量备注1传感器≤20全部>2020%2监视器<10全部黑白彩色混算10~5020%>5010%3摄像机<10全部10~5020%>5010%4报警控制器<10全部10~5020%>5010%5中心控制台全部6画面分割器全部7录像机全部8微机全部d进口产品须有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进口产品商检证书”(公安部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证书)。4.7.3对照检测报告,检查所用传输线是否符合检测规定的规格型号。4.8报警系统功能4.8.1接通系统电源,使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4.8.2根据系统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规定,检查入侵探测器的工作状况;4.8.3对有监听功能的系统工程,在控制室检查被监测点的监听效果。4.8.4检查的数量和试验时间按表2的规定。表2序号检查项目安装数量检查数量检查时间备注1入侵探测器<10全部≤3min检查时间是指每个器材所用的检查时间10~5015%51~20010%>2005%2门磁开关脚踏开关应急开关玻璃破碎<10全部≤10s10~5015%51~20010%>2005%3周界报警<50m10m/次≤5s51m~200m30m/次>200m50m/次4报警控制器<10全部≤5min10~5015%>5010%5监听装置<5全部≤3min5~2020%>2010%4.9电视监控(视频报警)系统功能4.9.1接通系统电源,使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4.9.2根据系统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规定,检查各摄像机、云台(手动、自动)、监视器、视频切换器、主控制器以及照明联动系统的工作状态。检查内容按表3的规定。表3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备注1摄像机黑白一、二级工程不低于400线三级以下工程不低于300线彩色一、二级工程不低于500线三级以下工程不低于380线2电动云台旋转速度、是否平稳、最大辐射角度3监视器黑白一、二级工程不低于线三级以下工程不低于线彩色一、二级工程不低于线三级以下工程不低于线4图像质量1、载噪比:噪波,即“雪花干扰”;2、载波互调比:图像垂直、倾斜度或水平条纹,即“网纹”;3、交流声比:图像中上下滚动的条纹,即“滚道”;色/亮度时延差:色光信号不同步,即“彩色鬼影”。5主控制器1、主机操作是否正常,各功能机构是否起作用、操作是否灵活;2、矩阵的单路调用、多路切换、多画面与单画面的任意转换、单画面的任意切换功能是否正常;3、对多路或单路联动的报警图像,其实时传输、单路定格、多路切换显示和实时录像功能是否正常;4、图像显示的位置、时间显示是否稳定;5、电梯内的图像是否有楼层显示。6照明系统应与被监视点联动同步。4.9.3检查的数量和检查时间按表4的规定表4序号检查项目安装数量检查数量检查时间备注1摄像机<5全部≤1min摄像机和云台联动检查每次不大于5~1050%11~5020%>5010%2云台3监视器<5全部≤5min5~1030%>1025%4主控制器控制路数≤1min指每路检查时间30~5020%51~10015%>10010%5画面分割器全部≤3min6录像机全部4.10电源系统4.10.1检查系统工程的供电系统,除主电源外是否配有备用电源,并能实现主、备电源的自动切换。4.10.2当备用电源为充电电池时,应检查备用电源的容量,能否满足系统在全部正常工作状态下运行24小时。4.11施工质量验收4.11.1前置设备(探测器、摄像机、云台和报警控制分机等)a对照设计施工方案和和产品说明书,检查其安装位置,应正确。若与设计施工方案不同,应有经批准的变更通知或设计更改方案;b需固定的器材,应固定牢固,无松动;c需隐蔽的器材,应不易被发现;d室外摄像机应有防雨遮阳罩。4.11.2中心控制室(含分控制室)a室内各种设备布局合理,控制台(柜)结实牢靠、便于操作,控制台(柜)应留有散热孔,室内空气清晰、环境敞亮;b控制台(柜)的背面离墙壁的距离不能小于800mm,电视柜(架)的侧面与墙壁或其它设备的距离不能小于1500mm。4.11.3后置设备a监视器应放置在操作台(柜)或独立架上,若多架监视器排放在一起时,其正面应在同一平面上;b主控制器、录像机、打印机、微机等综合设备的摆放应整齐,便于操作。4.11.4传输线路a明线敷设时,线缆要排列整齐、美观且固定牢固。线缆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b管线敷设时,管道进出口要有保护套,穿过梁、墙、搂板和跨越线路等处应有保护管,跨越建筑物变形缝的传输线两端应固定可靠,并留有适当余量;c信号线和电源线的排列间距不应小于10mm,射频线要实施屏蔽,其屏蔽层要可靠接地,同类线缆排列间距要一致;d室外线路须用电缆,若距离远时,还须有固定引缆,且固定应牢固;e一般情况下,信号线中途不宜有接头,却因距离远或施工复杂需接转时,须用接线盒,严禁扭接,宜采用焊接方式,且接线盒内接地点应牢靠接地;f因传输距离远,信号衰减达到6dB时,中间须加信号放大器(或电缆均衡放大器);g槽板敷设及验收方法按GBJ303-88中第2.6.2、2.6.3、2.6.4条的规定执行;h隐蔽线路施工时,严禁中间有接头,验收时须出示随施工进度签发的现场实时检验单。4.12电子地图4.12.1技术要求报警位置准确(坐标准确度),光点显示应醒目,报警显示应有时间、地点、单位名称、出警距离最近的单位(警情显示细密度),光点闪烁频率应3~5次/秒,响应时间应不大于3ms。4.12.2制作工艺要求4.13资料的验收安防系统工程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a工程可行性论证报告;b设计、施工合同;c设计任务书;d设计方案论证意见;e设计、施工图纸(系统原理图、平面位置图、布线图、系统控制中心配置图、器材清单);f系统调试报告(含调试记录);g系统试运行报告(含试运行中间发现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h系统工程竣工报告;i系统检测报告;j工单位的初验报告;k工程决算报告;l人员培训报告(含培训教材及结果);m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使用说明);n工程验收结论。4.14资料移交4.14.1工程验收结束后,设计、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将4.13所列资料分类移交给建设单位和公安机关归档备查。4.14.2移交后施工单位可保存4.13中的a.b.c.d.g.h.j.k.l.m.n.项资料。5安防工程检测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