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乌鲁木齐人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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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概述1、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依据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和技术方法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具体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编制、审查、审批环评技术文件时应遵循以下相关依据之规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政策与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规范、拟议中的建设项目(规划)的技术文件。2、注意⑴必须引用环保法律法规、环境政策与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规范、拟议中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技术文件的有效版本或最新版本。⑵在引用环保法律法规、环境政策与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规范时应简要说明其对拟议中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的适应性。乌鲁木齐人流医院乌鲁木齐最好的人流医院、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了由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政府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国际公约等组成的比较完整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二.环境保护法规⑴法律法律包括宪法中的环境保护条款、环境保护综合法、环境保护单行法、环境保护相关法。①宪法宪法是环境保护立法的依据和指导原则,其中的环境保护条款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保障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稀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自然资源。”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②环境保护综合法环境保护综合法是指《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任务、对象、基本原则、监督管理体制、法律责任以及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等。《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③环境保护单行法环境保护单行法是指针对某个环境要素或某个领域而专门制定和颁布的法律,如:《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防沙治沙法》等。④环境保护相关法环境保护相关法是指国家制定和颁布的一些自然资源保护和其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环境保护相关法主要有:《土地管理法》、《水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城市规划法》、《节约能源法》、《文物保护法》。这些法律中均有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规定,必须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环境保护综合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防沙治沙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水法清洁生产法环境保护单行法环境保护相关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图⑵法规环境保护法规是指由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或经国务院批准由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两大类:①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细则或条例,如:《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等;②专门针对环境保护的某个领域而制定的条例、规定和办法,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⑶政府部门规章政府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单独制定和发布或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和发布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如:《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办法(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工总参与暂行办法(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划委员会、环保总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水利部、计划委员会、环保总局)》《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环境保护规章是以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而制定和发布的,或者是专门针对某些尚未有相应法律、法规的领域作出的规定。⑷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是享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制定和发布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如《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滇池保护条例》等。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不能和法律法规相抵触。另外它们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特定环境问题制定和发布的,并在本地区内实施,因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⑸环境标准的概念环境标准是为了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群健康,对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所做的规定。环境标准按内容和性质可分为:①环境质量标准;②污染物排放标准;③方法标准;④标准样品标准;⑤基础标准。分为国家和地方两类标准,具有法规属性分为国家和地方两类标准,具有法规属性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国家环境标准体系环境标准体系框图⑹环境保护国际公约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是指我国缔结和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和议定书等。如:《人类环境宣言》、《21世纪议程》《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宣言》、《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世界气象组织公约》、《防止倾倒废物和其它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等等。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环境保护活动,并缔结和参加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公约、条约和议定书。这些国际公约在在推进国内环保事业和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2.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环境保护综合法环境保护相关法环境保护单行法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环境保护地方法规环境保护地方规章环境保护国际公约环境保护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地方标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框架图宪法环境保护行政法规三.环境、产业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㈠.环境政策1.概述环境政策是指由国务院依法制定并公布,或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包括各种决定、办法、名录、目录、批复等)。它是推动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指针也是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依据之一。目前在环境影响评价领域重点贯彻执行的几项环境政策有:《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5】39号)》、《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务院,国函【1998】5号)》、《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国发【2000】38号)》、《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环资【2004】73号)》等。这些政策市宪法、环境保护综合法、环境保护单行法和环境保护相关法的具体体现,对化境影响评价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和指导意义。2.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2005年发布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深刻分析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对未来5-15年环境保护事业的宏伟蓝图进行了规划和部署,是指导我国经济、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决定进一步明确了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提出了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境保摆在更重要的战略位置,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保相协调,用科学发展统领环保工作,建立和完善环保的长效机制;2.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该决定确定了需要切实解决的突出的环境问题:⑴以饮用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⑵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⑶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⑷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⑸以核设施和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⑹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保护;⑺以实施国家环境保护工程为重点,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2.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该决定要求各地区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该决定首次提出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原则。决定要求各地区认真做好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确定不同地区的主导功能,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依照国家规定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有重大影响决策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论证。3.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国家对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历来十分重视。下表汇总了部分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的相关政策。序号政策发布时间政策名称或内容11190.12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控制酸雨发展的意见》21992.09国务院批准在贵州、广东两省和柳州、南宁、桂林、杭州、青岛、重庆、长沙、宜宾9市征收工业燃煤二氧化硫排污费和酸雨综合防治试点工作。31995.08全国人大通过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全国划定两控区,在两控区内强化对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的控制。41996.08国务院做出了《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环保总局依法提出两控区的划定意见和目标要求。51998.01国务院做出了《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62002.09国务院做出《关于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的“十五”计划的批复》,提出了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控制目标。⑴划分两控区的基本条件①划分酸雨控制区的基本条件Ⅰ.现状监测降水pH值小于或等于4.5;Ⅱ.酸沉降超过临界负荷;Ⅲ.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大的区域。②划分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去的基本条件Ⅰ.近年来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0.06mg/m3);Ⅱ.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三级标准限值(0.25mg/m3);Ⅲ.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大;Ⅳ.以城市为基本单元控制。目前,全国已经划定的酸雨控制区包括全国175各地级以上城市和地区,总面积109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1.35%。⑵两控区的污染控制要求①两控区实行分阶段控制:2000年二氧化硫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主要城市达标;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000年水平以内,城市达标,酸雨面积比2000年明显减少。②禁止新建含硫大于3%的煤井,已建成的逐步实现限产或关停。③加快发展动力煤洗选加工,降低城市燃煤含硫。④禁止在大中城市及近郊区新建热电厂。⑤根据环境状况制定不同区域的脱硫目标。⑥加大烟尘、粉尘治理力度。⑦结合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及升级换代,大力推行清洁生产。4.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总目标:通过生态环境保护,遏制生态环境破坏,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科学利用,实现自然资源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货架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近期目标:2010年基本遏制生态环境破坏趋势,建设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使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系统得到保护与恢复;建设一批自然保护区,加强生态农业建设。远期目标:到2030年全面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全国50%的县市实现秀美山川、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30%的城市达到生态城市和园林城市标准。到2050年力争全国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实现城乡环境清洁和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全国大部地区实现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⑵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类型和级别①生态功能保护区主要有: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点水土保持区、江河洪水调蓄区、防风固沙区、重要渔业水域保护区。②保护区的级别主要有: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⑶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主要措施①停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②停止一切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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