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桩基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桩基类型:旋挖钻孔桩,成桩直径Φ1200mm,桩数根,Φ2000mm,桩数根,Φ2300mm,桩数根,Φ1400mm,桩数根;桩长20米,共160根桩,预计总桩长3200米,挖方量为4000m3(按实际方量计算);单桩设计承载力按图纸要求。4、工期:在施工条件具备下,满足业主要求。二、承包方式: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大包干形式,合同价采用单价包干,按图施工,工程量按实结算,旋挖钻孔桩,单价元/m3。工程内容包括临时水电设施、施工放线、所有施工机具、钻机钻孔、钢筋制作、安装、砼的搅拌和灌注、资料的完备。(三通一平、余土外运、水费、电费、税金均由甲方承担。)2、桩长从自然地面起算,按实际桩长计算,以甲、乙、监理三方签证所为结算依据。3、钢材和砼必须检查验收合格。三、甲、乙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负责施工现场的的三通一平,及机具运行所需的地面铺垫或硬化。2、组织施工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提交施工桩位图、地质勘测报告等相关2资料。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4、搞好工程监量及现场技术工作,发现乙方施工有符合质理要求的有权制止,并可责令停戒返工,其损失由乙方承担。5、负责协调好施工中需要协商的其他关系。确保乙方的顺利施工,如造成施工受阻或停工,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6、因地质原因机械及人力无法处理所造成的断桩、废桩、补桩甲方及时签证并负担费用。乙方责任:1、必须接受甲方技术管理人员和监理的管理及监督,严格按审定的施工方案、施工图或国家有关法规等文件精神,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施工中发现与地质报告不符的情况,应及时反映给甲方,以便妥善处理。需变更设计必须经甲方会同设计部门认可后,方可施工。2、认真做好每根桩的班报记录及施工日记。3、每道工序必须进行质量检验制,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甲方验收及签证,甲方认可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造成停工、返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规范、规程,精心组织文明施工,乙方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四、结算和付款方式:1、工程以甲、乙、监理三方签证作为结算依据。2、乙方在完成桩基工程后,三天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万;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即付万,余额待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3、甲方不按本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由甲方承担。五、质量验收标准:1、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甲方、监理及业主代表一经发现,乙方如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3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2、检查和返工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和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应按监理工程师和规程、规范的要求重新施工,直到符合规程、规范和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补桩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和责任。六、竣工验收工程通过预验收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工程竣工有关规定,于竣工验收日期3天前,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3份。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七、安全施工1、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全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3、乙方在动务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就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批准后实施。4、为了转移在施工期间的人员、设备、材料的损失风险,乙方应积极参与人身财产保险。5、对施工中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经指出仍不改正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视其情节,可开出违约通知单,严重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八、施工工期:有效工期三个月,从进场开始计时。九、违约及仲裁1、工程质量违约1)工期违约: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约定(包括顺延工期)完成各阶段工工期,逾期10天内,每天处罚500元的违约金。2)质量违约:乙方承建工程不合格,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43)本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1、甲方委派同志为现场代表,负责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签证及协调其他关系的工作。2、乙方委派同志为现场代表,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工作。3、如因地质原因,工程桩达不到设计深度,所发生的设计变更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十一、遇异常地质情况,甲、乙双方及时酌情协商解决。十二、合同生效及终止1、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2、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尽其责任施工竣工和修补缺陷并符合甲方、监理及业主代表的要求,且甲方按合同规定全部支付完毕后,合同即告终止。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乙方:(签章)(签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