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本污水处理厂接纳的污水全部来自胶州市城区的生活污水和部分企业的工业废水。虽然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比一般工业废水都低,但如果不处理就直接排入水体,将造成城区河道污染。在生产过程中如果有不稳定因素波动或者特殊事故发生,都有可能引起运行不稳定或者出水超标甚至停产,将导致环境污染事故;另一方面生产过程中,将用到氯酸钠、盐酸、聚丙烯酰胺等有毒有害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存放和生产过程中与这些物质相关的设备设施或构筑物出现渗漏、泄漏、遇火或不当操作,就有可能造成环境突发事故,污染周边环境,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根据胶州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针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超标、极端天气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对设备设施、构筑物破坏长时间急暴雨造成污水厂水质超标以及化学药品泄漏3类事件,根据污水厂生产特点,营运特性,特编制了本应急预案,在事故中,将环境、经济以及生命损失降至最低。为了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及时予以控制,防止事故蔓延,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助,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同时警戒企业防微杜渐。我厂从企业自身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的目标出发,组织编制《胶州市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实现一旦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企业即可按照本应急预案所提出的程序和操作方法,紧张有序的实施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1.2编制依据此次《胶州市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各级政府下达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文件进行。1.2.1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0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0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05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0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0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0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0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1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4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1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8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9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1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22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23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4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doc25青岛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规定26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doc27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8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9山东省防治环境污染设施监督管理办法.30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3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3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污水厂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企业负责处置或者参与处置的重大、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具体包括:(1)生产过程中由于长时间停水、停电、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造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严重不达标的污染事故;(2)暴雨、高温、低寒、雷击等气象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对设备设施、构筑物破坏导致污水超标排放环境危险;(3)原辅材料、产品的储存、使用以及运输环节产生的环境危险;1.4事件分级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按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级。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1.5工作原则坚持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处置,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切实提高企业及各级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着重贯彻如下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企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实行“法人代表统一领导指挥,各单位积极参与和具体负责”的原则,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物资、技术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习,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企业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做到应急快速有效。(4)坚持指挥机构单独设立,应急不能职能交叉、分散力量的原则。(5)坚持按照应急体系设置机构职权,应急指令下达应急部门应在一条线上,以减少执行时间、增强执行力度。2基本情况2.1胶州市污水处理厂情况简介青岛胶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24日,公司位于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服务于老城区、新城区、少海新区三大污水系统。由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BOT的形式投资建成;该项目分两期建设,总处理能力为10万吨/日。一期工程占地约7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7862万元。该项目2002年8月份开始动工建设,2003年12月底,正式进行通水调试运行,并于2006年8月份通过环保验收工作。二期扩建及升级改造工程占地约4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9444万。该工程2009年12月正式开工建设,2011年1月份全部完工并投入调试运行,2011年9月份通过环保验收工作,2011年12月份通过了清洁生产验收。胶州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均采用A2/O工艺,出水汇合后经过深度处理工艺即高效沉淀+纤维过滤+二氧化氯消毒。出水最终达到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目前日处理污水约9.2万,每年去除COD等污染物约10000多吨,日产生脱水污泥约60吨,脱水污泥送往青岛市易安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置。青岛胶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的建设与运行,对胶州市的环境保护起到了良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改善了胶州市水体状况;对治理污染,保护环境,促进本地经济协调发展,维护生态平衡起到重要的作用;对改善胶州市招商引资环境,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2.2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2.3周边环境状况。胶州污水处理厂周边无村庄,西边为西跃进河,北边为北跃进河,东边为闲置的垃圾场,南边为顺王油脂化工厂。2.4环境保护目标调查情况。主要是确保出水稳定达标,确保西跃进河不受污染。3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评价3.1环境危险源分析及危害3.1.1危险源辨识根据企业生产状况、产污排污情况、污染物危险程度、周围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要求,结合企业安全评价资料,本预案对可能存在的环境危险源及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结果确定有以下3类,分别是:原辅材料、产品的储存、使用以及运输环节产生的环境危险;生产过程中由于长时间停水、停电、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导致污水超标排放环境危险;暴雨、高温、低寒、雷击等气象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对设备设施、构筑物破坏导致的环境危险。3.1.2储存、使用及运输环节存在的环境危险性分析本污水厂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化学药剂有:聚丙烯酰胺、盐酸和氯酸钠;消毒间制备的消毒剂主要是二氧化氯和少量的氯气;本污水厂化学药剂及制备的消毒剂的具体储存量见表3-1。表3-1企业化学药剂储存情况汇总表项目名称储存形式最大储存量危险源辨识化学药剂聚丙烯酰胺仓库2t未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名录盐酸盐酸储罐8t未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名录氯酸钠氯酸钠储罐3t临界量为100t,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消毒剂二氧化氯现场制作现场制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本污水厂的化学药剂和制备的消毒剂中有多项危险化学品,存在着腐蚀、中毒、火灾爆炸等危险因素,在储存、使用及运输过程中,一旦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或操作不当,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环境危害,造成环境事件。根据目前本污水厂的生产、储存及运输现状,分析如下:(1)聚丙烯酰胺储存中的环境危险性分析:聚丙烯酰胺无毒性,易燃,但燃烧后不产生任何有害燃烧产物。储存聚丙烯酰胺的仓库位于厂区西侧,与维修间相邻。一旦储存过程中由于意外事故发生火灾,其产生的高温热量会引燃仓库和维修间,造成火灾。但由于仓库位于污水厂一角,即使发生火灾也不会引发整个污水厂的火灾。(2)盐酸储存中的环境危险性分析:盐酸是一种强酸,浓盐酸具有极强的挥发性、腐蚀性、属高毒类。接触盐酸蒸气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长期接触,引起慢性鼻炎、慢性支气管炎、牙齿酸蚀症及皮肤损害。盐酸泄漏后会对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人体接触后可致人体灼伤。(3)氯酸钠储存中的环境危险性分析:氯酸钠不稳定,与磷、硫及有机物混合受撞击时易发生燃烧和爆炸,易吸潮结块。低毒,对皮肤和黏膜有局部刺激作用。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与易(可)燃物、还原剂、醇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4)二氧化氯制备使用中的环境危险性分析:二氧化氯属强氧化剂,与很多物质都能发生剧烈反应,腐蚀性很强。在空气中的体积浓度超过10%时便有爆炸性,但在水溶液中则无危险性。浓度低于500ppm时,二氧化氯属于无毒消毒剂。二氧化氯的挥发性较大,稍一曝气即从溶液中逸出。温度升高、曝光或与有机质相接触,会发生爆炸。若用空气、二氧化碳、氮气等惰性气体稀释时,爆炸性则降低。3.1.3生产过程中由于长时间停水、停电、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导致污水超标排放环境危险性分析污水处理厂是城市重要的基础公用设施,该项目污水处理厂下游为四类水体跃进河,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突发事故会导致处理效率下降或污水处理厂无法工作,使大量污水下泄,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根据污水厂生产工艺分析,废水处理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危险和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种。(1)长时间停水造成的环境危险性分析城市污水排水管网破裂,导致污水厂废水进水量大幅减少,引起微生物死亡,在通水恢复后,细菌无法及时恢复,导致污水处理厂在一定时间内无法达到设计处理效率,从而造成污水超标排放。(2)计划停电及临时停电造成的环境危险性分析区域计划停电或临时停电导致污水处理厂设备停止运行,尤其长时间停产事故,泵机无法运行,污水在城市污水管网中储存,导致污水在古力井溢流,污染城市环境。(3)污水处理厂发生故障造成的环境危险:主要是污水处理厂设备发生故障或设备大修而无备用设备,或备用设备无法启用,将导致进场废水得不到处理从而引起超标排放,处理水池管道渗漏、堵塞也会引起污水超标排放的环境风险。3.1.4自然灾害引发的环境危险性分析(1)暴雨由气象资料可知,该区域年平均降水量为mm,夏季经常有暴雨出现,暴雨对污水处理厂所造成的影响,一方面是水量增加,影响处理工艺,另一方面是雨量增加,可能淹没配电房和风机房,导致系统崩溃,污水处理厂停运。当跃进河水位上涨时,会导致河水倒灌,或者抬高厂内出水口液位,导致检测流量不准确。因此,汛期应急应属于环境事故与公共设施事故,属于IV级(一般)。(2)高温、严寒本地区极端最高气温43.7℃,极端最低气温-18.4℃。酷暑高温条件下工作,可能会因工人中暑,造成操作失误,从而引起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爆炸;低气温可能导致室外设备设施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及液料输送泵、输送管线故障、冻损破裂,从而导致有害物质的泄漏,污染厂区及周边环境;过高气温还可能导致设备设施突发故障,从而使工艺过程中断,导致化学危险物的泄漏或溢出。3.1.5出水水质超标引起的环境危险性分析出水水质是验证污水处理厂是否正常运行的重要指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超标将对排入跃进河造成严重的危害,如果影响是短期的,通过跃进河的稀释、自然净化等作用后,危害会逐步减小,如果是长期的,将严重污染跃进河,造成严重的经济和环境损失。3.2环境危险事故分级通过对可能存在的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