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社会学院社会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学院简介华中师范大学于1981年恢复社会学教学。1993年学校成立社会学与行政学系,1994年面向全国招收社会学专业本科生。1997年学校单独成立社会学系。1998年获社会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开设社会工作专业并招生,同年获社会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设立人口研究所,2005年获人口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成立社会学院,社会学学科获得省级一级重点学科。2009年获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建立博士后流动站,同年获批成立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社会发展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学院下设社会学系、社会工作系,同时设有人口研究所、城市社区研究中心、社会政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社会调查研究中心、减贫与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社会福利研究中心、社会工作职业水平培训中心等多个研究机构。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院科研成果丰硕、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6人,其中“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特聘教授1人,讲座教授1人,教授11人,副教授12人,博士生导师9人,硕士生导师22人,95%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学院建有社会统计实验室和社会工作实验室,能满足学生实验教学需要。同时,建有16个实习(实训)基地,能满足实习实训需要。专业编号:408专业代码:030301一、专业简介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专业具有悠久的历史。1981年我校恢复社会学专业教学;1993年独立成系,开始招收社会学本科生;1998年社会学系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社会学科成为当时湖北省武汉地区唯一社会学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社会学专业始终坚持培养具有理论创新精神和实践应用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的建设目标,办学特色突出。在课程设置上,既强化自然科学基础知识的掌握,又注重人文素养与社科研究规范的培养。在教学环节中,强化实践性教学,注重对学生进行社会学研究方法应用的训练,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学生的科技作品曾多次荣获“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等竞赛奖项。1二、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较全面的社会学理论、较熟练的社会调查技能,能在教育、科研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社会研究与调查、政策研究与评估、社会规划与管理、发展研究等工作的社会学专业高级专门人才。三、基本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理论社会学和应用社会学的基本知识,受到社会研究和社会调查技能以及表达能力的基本训练,具有理论分析、实证调查研究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深厚的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文化底蕴;2.扎实的理论功底;3.较强的社会调查工作能力;4.娴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高的实际工作能力;5.较高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四、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国外社会学理论、社会调查方法与技术、社会统计学、中国社会思想史、经济社会学、发展社会学、社区概论、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心理学。五、学制及授予学位学制: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六、课程学分分布表类别学期课类一1一2一3二1二2二3三1三2三3四1四2总计百分比学分通识教育课程必修课32核心课8选修课15专业主干课程50个性发展课程(在师范和非师范二师范专业课程教师教育必修课12教师教育选修课4学科专业选修课9非师范专业课程专业学术型选修课25交叉复合型选修课252类中选其一)创新创业型选修课25小计130学时通识教育课程必修课核心课选修课专业主干课程个性发展课程(在师范和非师范二类中选其一)师范专业课程教师教育必修课教师教育选修课学科专业选修课非师范专业课程专业学术型选修课交叉复合型选修课创新创业型选修课小计七、课程计划表其中:打通培养的课程或多个专业合上的、名称相同、学分相同的课程必须使用统一的课程编号,并在备注栏中注上“合”字。“课程名称”一栏下面的具体课程应译为英文名称。课程类别课程号课程名称开课学期学分学时分配表周学时先行课考试方式双学位课课程课类备注授课研讨实验(实践)通识教育课程必修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3216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3216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2483*****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648483*****大学英语1215级开始采取分级教学。*****大学体育415级开始采取俱乐部教学制度。*****信息应用能力通过学校测试或获取计算机等级证书或选修课程学习考核合格。*****新生研讨课一12选修课通识核心课模块1:数学与自然科学从学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目录中分模块修读8个学分(师范专业在模块1.2.3中修读;非师范专业从四个模块中修读三个以上模块课程模块2:哲学与社会科学4模块3:人文与艺术23课程类别课程号课程名称开课学期学分学时分配表周学时先行课考试方式双学位课课程课类备注授课研讨实验(实践)模块4:教育学与心理学2普通选修课10个学分可以由学生在学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以外建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中选择修读,选择修读模块不受现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分类限制,自由选课。也可以由学生选择修读本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课程。素质拓展课包括形势政策课、就业指导课、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等,共5学分。专业主干课程学科基础必修课40840001社会学导论一1448/164/1是40940001社会工作导论一1448/164/1是31002041高等数学D一1448/164/1/40840002社会调查方法与技术一2448/164/1是40840003社会心理学一2448/164/1是31002062概率统计B二1226/82310020411/40840005社会统计学二1448/164310020521/专业必修课程40910005社会保障学二13321631是40820003人口社会学一2224/82/1是40810002发展社会学二23321631是40840004国外社会学理论二2448164408400011是40840006社会统计分析软件应用二2332163/1/40810004经济社会学三13321631是40810001中国社会思想史三13321631是40810003组织社会学三2332/163/1是个性发展课程专业选修课40820001社区概论一2332/163/1/40820002中国社会学史一2332/163/1/40821001城市社会学二1332/163/3/40820008社会学原著选读二1332163340910008社会政策二13321631是40920002专业英语(英文)二2332/163/1/31002052线性代数二222483140820005文化人类学二2332/163/1是40820019全球减贫理论与实践二2332/163/1/社会学理论前沿二3332/163/1/40820023社会科学方法论三1332163140820010犯罪社会学三1332163/1是40820006西方经济学三1332163/1/4课程类别课程号课程名称开课学期学分学时分配表周学时先行课考试方式双学位课课程课类备注授课研讨实验(实践)40820007社会问题研究专题三1332/163/3/40821002消费社会学三1332/163/1/40822001农村社会学三1332/163/1/40820015公共关系学三1332/163/140820020当代西方社会学理论三233216340840004140824001青年社会学三2332/163/3/40820004定性研究方法三2224/82/3/40820014社会福利制度研究专题三2224/82/3/40820022全球化与犯罪(英文)三222483140820011性别社会学三2332/163/3/40823001家庭社会学四2224/82/3/40821004城市社区管理专题四2224833八、实践实验教学环节名称学分课内实验课程定量统计分析软件SPSS操作1.5定性分析软件NVivo操作0.5毕业实习8见习(社会调查实践)2毕业论文(设计)6其他实践活动参与社会调查研究项目2撰写社会调查报告九、社群教育平台1.教师每周有1个学时(三年累计有150学时)用于对学生的社群教育辅导和指导。2.本专业设置4个创新创业学分,学生参加科研项目训练,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获得省部级以上重要奖项,获取专业等级证书、应用型技能证书等,5每学年末由专业指导小组组织认定创新创业学分,并在第8学期毕业资格审核时统一计算学分。3.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标准见《社会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十、说明1.本专业属社会学类本科专业,第1.5年与社会工作专业打通培养。2.本专业设双学位课程13门,共44个学分,具体见课程设置表双学位课程栏。非本专业学生修完以上课程,并完成本专业毕业论文者,可申请双学士学位;修完28个学分者,可申请辅修结业。3.本专业实习安排在第7学期,共8周。4.公共课免修规定。(1)公共课《计算机基础》,学生均要修业通过。通过后,给学生学分,但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的计算。获得学分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新生入学参加学校摸底考试获免修资格;(2)修读学校开设的此门课程,选课、上课并且通过考试;(3)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测试;(4)通过全国计算机相应等级考试,并有证书。(2)公共课《大学英语4》。学生第三学期通过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可以免修《大学英语4》。没有通过四级的学生则必须参加《大学英语4》的学习,须选课上课,且通过,但不计学分,不计入平均学分绩。5.本专业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课程学分达到130学分,创新创业学分达到4学分,完成所有实践实验教学环节,外语考试成绩符合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的要求,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