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工业建筑部分解析)内容提要1.几点说明:2.我国建筑设计防火技术和标准建立和发展的回顾;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的必要性的说明;4.修订后新建规内容提要;5.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设计防火的特殊性;6.工业部分修改内容提要;7.工业部分防火设计修改内容介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1目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年版尚无正式纸制版发行,虽然规范不同的电子版本在流行,但因正式的条文和说明尚未公布,通常规范中条文应结合条文解释来理解,本次讲座中如与有关条文不同时,还应以条文解释为准。1.2.我们设计的建筑项目千差万别,规范不可能包罗万象,且大家对规范理解也有很大差异,我们在进行建筑设计过程中,如遇到与规范不适应或有出入的问题,还是要征求规范解释单位的意见;1.3.城市建设发展速度很快,会有许多新的问题出现,规范也是不断更新和发展,在我们设计过程中要结合建筑防火基本原理去解决设计中的实际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几点说明2.国家建筑设计防火技术标准的建立与发展回顾•1.建国后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体系建立起步阶段(50年代);•2.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体系建立阶段(60-70年代);•3.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体系发展阶段(80-2000年);•4.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体系发展逐步完善阶段(2000年)。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的必要性说明:3.1.随着各地大量出现的高层建筑建设,建筑的大型化、功能越来越复杂,如许多城市建设的城市综合体、商业综合体的出现,使得现行《建规》、《高规》已难以适应工程建设的现实需要。3.2从国内的火灾发生情况分析,反映出我们的规范和标准亟待完善和补充问题。3.3两本规范之间及与国家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及其有关专业设计防火规范之间的一些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给规范的执行带来困难。•此外,两本规范存在相同内容较多,且还有表述不一致地方,据统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共有条文387条,《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2005年版)共有条文214条,两者有相同、相近的条文共170条,约占《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总条文的80%。•鉴于上述原因住房建设部在2007年和2009年发文,决定对《建规》和《高规》进行修订。•历经4年多的时间,经过主编和参编单位多次讨论和修改,并几次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仅送审稿就有几个版本,终于在2014年8月获住建部批准。但目前还没有正式的纸质版本发行,现在有许多不同版本的电子版在设计人员中间流传,最新电子版本是2014年12月4日版。•新版中国建筑标准设计院也编制并发行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也许出版的正式版本与现在流传的电子版本部分内容可能有出入,但此规范条文部分已经确定,条文说明也不会有大的变化。•我们相信: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必将对我国的城乡建设和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修订后新建规内容提要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原来版本编排方式基本致,前半部分为工业建筑防火设计部分,后半部分为民用建筑防火设计部分,主要修订内容如下:4.1.将居住建筑的高度按层数划分方式、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与公共建筑一致;4.2.原规范中木结构建筑为一节,现改为专门一章,系统的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4.3.将原有在各章节中涉及灭火救援内容整合为单独一章,通过整合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设计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4.增加了外墙外保温防火设计规定。4.5、对消防设施的设置作出明确规定并完善了有关内容,由于国家已经颁布了有关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在本次规范中将此部分分出,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使规范内容更加清晰明确。4.6、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7、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4.8、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4.9、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一、新规范有关章节编排《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分为12章3个附录。1.总则,2.术语、符号,3.厂房、仓,4.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5.民用建筑;6.建筑构造;7.灭火救援设施;第八章:消防设施的设置;第九章: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第十章:电气;第十一章:木结构建筑;第十二章:城市交通隧道。规范共有条文424条,其中强制性标准条文165条,约占全部条文的39%。2014版规范相对于原两本规范,新增条文69条、修改128条、删除114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解析第1章总则规定了规范适用范围: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厂房;2仓库;3民用建筑;4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5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6可燃材料堆场;7城市交通隧道。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0.3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1.0.4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1.0.5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建筑及其火灾特点,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6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1.0.7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新火规范》需要配合使用规范如下:1).《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4).《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5).《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报批稿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设计防火的特殊性.长期以来,我国在设计行业分工业院和民用院,但国外建筑事务所,却没有工业建筑事务所和民用建筑事务所之分,我国近年来经过市场化改革后,原有设计体制逐步打破,跨行业承揽设计工程的情况日益增多,但一些多年从事民用建筑设计的建筑师还是对工业建筑的防火设计不是很熟悉,加上许多建筑对其定性很困难,如现代工业研发大楼,其内部有办公室、实验室、产品试制车间、产品展示、储存等功能;物流建筑有管理办公用房,仓储和分拣包装等功能;国外一些工业建筑内还配有餐厅、咖啡厅等设施;商业综合体内一般都设有锅炉房(直燃机房)、柴油发电机房、变电所、餐饮、计算机房、汽车库、各类泵房和中水处理等非民用部分等。如果我们对这些用房防火设计要求认识不清或忽视这些问题,在设计中很容易出现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1.工业建筑定义和特征工业建筑是指供人民从事各类生产活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工业建筑内的一切活动是围绕产品的加工、制作、包装、存储进行的,是以生产流量和工人的活动为中心。5.2.工业建筑类型1).按使用性质划分:钢铁冶金建筑、机械制造厂建筑、精密仪表厂建筑、航空工厂建筑、造船厂建筑、水泥厂、平板玻璃、五金制造、卫生陶瓷、石油化工厂建筑、纺织厂、轻工、微电子、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制药、火力发电厂建筑、水电站建筑和核电站建筑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3、工业建筑的环境特点工业建筑由于生产和储存而导致不同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正常环境生产场所:生产中产生灰尘较少的干燥场所,如机械冷加和装配、仪表装配;2)洁净场所:生产需要环境中含尘量极少的干燥房间,如微电子加工、制药和精密仪表制造等;3)有火灾危险较大的生产场所:如纸张库、纺织、印刷、润滑油库等;4)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如石油、化工车间等;5)其他特殊环境场所:如潮湿和特别潮湿场所、多尘场所、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气的场所,放射性物品、微生物制品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4现代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的发展对建筑消防设计提出的新问题:1.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工业生产规模越来越大,厂房单体建筑规模和建筑体量越来越大;2.许多生产工艺的不断更新,工厂也由若干个工段组成的建筑群,被大型联合厂房代替,生产工段中不同的燃烧性能的材料和加工方式,使厂房防火设计日趋复杂;3.一些具有研发、实验、制造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的出现,使得在这些建筑如何区分工业和民用建筑难度加大;4.大型民用建筑内含有交通设施、大型控制机房、动力和各类废弃物的处理设施的用房建设越来越多,这给建筑防火设计带来新的问题;5.新产品、新工艺的不断出现,为建筑防火设计带来新的挑战。5.5、工业建筑火灾危险性特点:1).生产甲乙丙类气体和液体的工业,如石油冶炼、石油化工厂等;2).使用甲、乙、丙类气体和液体进行产品加工和输送;3).使用明火生产和炽热火焰生产;4).产品生产需要加热呈液态、气态的冶炼和加工5).生产中利用高压、高温加工、输送和储存的工艺较多6).生产过程中容易引起化学反应产生高热、爆炸的产品;7).产品在生产和储存过程中易燃、易爆、腐蚀等的产品;8).生产和运行中易出现危险品(放射性物品、微生物)泄漏;9).劳动密集型生产,如服装、鞋帽、玩具等加工制作,产品属于易燃物品,且人员密集,消防问题比较突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6工业建筑火灾特点:•1.生产中含有易燃、易爆的产品或使用易燃、易爆的原材料较多,一旦操作不当或设备出现泄漏,极易出现火灾事故,火灾初期起火猛、燃烧迅速、往往与爆炸相伴;•2.一些产品的生产含有毒、有害、腐蚀性强的物质,一旦发生泄漏和火灾,一些有毒有害气体迅速使人窒息,火灾扑救困难;•3.许多人员密集的生产车间,一般易燃物品较多,这些产品和原料与工人员在同一区域,一旦发生火灾,火势猛,烟气大、人员疏散困难;•4.许多产品的生产和储存,极易自燃、发现后扑救困难;•5.一些生产厂房、仓库与生活区较近,或者人员生活、办公部分与生产部分混杂,发生火灾后人员和财产损失就很难估计。•5.工业建筑火灾案例:1)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的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爆炸;•2)哈尔滨北方南勋仓库大火;•3)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发生爆炸;•4)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事故•5)印度中央邦的博帕尔市的美国联合碳化物(印度)有限公司泄漏事故:6.工业部分修改内容提要1.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2.厂房、仓库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3.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4.厂房和仓库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4.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5.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