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星:曾侯乙编钟六阳律的三度生律及其音阶形态(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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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侯乙编钟六阳律的三度定律及其音阶型态修海林文献发表:黄翔鹏:曾侯乙钟、磐铭文乐学体系初探,音乐研究,1981年1期。修海林:曾侯乙编钟六阳律的三度定律及其音阶型态,中国音乐,1988年1期。关键词:曾侯乙编钟六阳律三度生律音阶观念相关知识:曾侯乙编钟简介全套65件青铜钟,悬挂于曲尺形钟架,分纽钟(上层,分为三组,共19件)、甬钟(中层分为三组、下层分为二组,共五组45件)、鎛钟(置于下层,1件),依其音列有序排列。编钟的铸造,经过铸型、浇铸、调音工艺。“金有六齐(剂),六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钟鼎之齐”;“凫氏为钟”(《周礼·考工记》)每钟可发呈三度音程的两个乐音,体现出两个不同的基频:正鼓音为第一基频,侧鼓音为第二基频。编钟音域最低音为C,最高音是d4。谓“一钟二音三度音程”钟体刻有铭文2828字,加上钟架构件铭文计3755字。可视为文物上的先秦乐律学文献。曾侯乙编钟钟律体制中的“甫页-曾”(或可称“角-曾”)结构经由曾侯乙编钟的钟律铭文与实际测音结果的证实,在曾侯乙编钟的钟律体制中,存在着一个“甫页-曾”(或可称“角-曾”)结构。该结构的含义是指:以本位音上方大三度称其“甫页”(或称“角”);以本位音下方大三度称其“曾”(亦可理解为本位音连续向上两个大三度)。如(设宫为1):(﹟5——)1——3——﹟5——1宫曾宫宫角宫曾宫(﹟2——)5——7——﹟2——5徵曾徵徵角徵曾徵在曾侯乙全套编钟中,由上层钮钟(二、三组)中可以看到此结构方式的生律思维模式。我们称其为“六阳律三度定律思维模式”。链接:《说文》解“曾”,称“曾,益也。”取增益层垒之意。例一:曾侯乙编钟上层钮钟(二、三组)在宫-徵、商-羽这四音上建立的“甫页-曾”结构。上层钮钟铭文展示的两种“角-曾”结构定律框架:宫-徵五度关系律位上建立的“角-曾”结构定律框架:上层三组钮钟铭文展示的,是在宫-徵五度关系律位上,各建立一个“角-曾”结构的定律框架:宫——宫角——宫曾——宫徵——徵角——徵曾——徵商-羽五度关系律位上建立的“角-曾”结构定律框架:上层二组钮钟铭文展示的,是在商-羽五度关系律位上,各建立一个“角-曾”结构的定律框架:商——商角——商曾——商羽——羽角——羽曾——羽从中看到的是不同以往古代律学史上常见的五度生律中,始发律经十二次循环相生然后重返原位的生律思维,而是以更为简结而独特的方式,由始发律连续向上两次大三度生律而达到其还原。中层一、二、三组甬钟上的“角-曾”结构曾钟设计中三度生律法与五度生律法的融合曾钟中的三度生律,是分别在“宫——徵——商——羽”这由五度生律生成的四音基础上形成的。证明在曾侯乙全套编钟的钟律理论设计中,存在着一个三度生律法与五度生律法的融合。这两种生律法对曾侯乙编钟钟律的十二律体系的构筑中,是必不可少的。其意义在于完成了钟律十二律中六阳律、六阴律的构建:宫、商两组“角-曾”结构,完成的是十二律中六阳律的构建。徵、羽两组“角-曾”结构,完成的是十二律中六阴律的构建。曾侯乙编钟的六阳律曾侯乙编钟在其钟律设计上,是以“割先聿均(姑洗均)”统一全局,作为全部标音体系总纲的前提。曾钟的六阳律,实际上是以割先聿之宫的“角-曾”结构(与上层三组钮钟“宫——宫角——宫曾——宫”的定律框架相合),与割先聿之商的“角-曾”结构(与上层三组钮钟“商——商角——商曾——商”的定律框架相合)的互补而完成的。构成这六个阳律基础的,其实是割先聿与妥宾(蕤宾)这两组“角-曾”结构。其他的夷则、无射、黄钟、太簇四阳律,都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曾侯乙钟的六阳律为: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十二律中的六阴律为: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南吕、应钟。相关链接:1、历史上十二律制中的所谓“六律”、“六吕(或六同)”,与钟律体制中三度生律与五度生律的融合有一定关系。2、对钟律十二律制而言,三度生律成就了六阳律(“六律”)、六阴律(“六吕”),五度生律则使阴阳律维系在十二律制的统一结构中。3、曾钟设计中三度定律“角-曾”结构与五度定律的互补、结合,形成了一个有别于管律、弦律的钟律十二律体系。例二:曾侯乙编钟钟律中两种生律法的互补、融合示意图从以上图示上可知,在宫、徵、商、羽这四个音上建立的“角-曾”大三度关系,是基本的,是整体结构的基础,相应产生的小三度关系是派生的,而五度生律则起到使之结为一个统一体的作用。中层一二三组甬钟正鼓音的五声形态曾钟的设计中,“管子生律”的五声形态是显而易见的。曾侯乙编钟音列设计中新音阶形态的存在例三:曾钟正鼓部上的七声新音阶链接:在下层二、三组甬钟音列的正鼓音设计中,我们看到了具“管子生律”特征的完整的七声新音阶形态。中层二组和中层三组钟列,在实际演奏的互补中,能够构成七声新音阶形态。分析:1、曾钟钟律体系中,古音阶和新音阶并存。古音阶中的第四级音是“商角(﹟4)”,新音阶中的第四级音是“羽曾(4)”。曾钟中,羽曾的音数甚多,诸均中,羽曾又远多于商曾,已说明新音阶已较古音阶要突出。2、在编钟铭文中,对新音阶第四级音专有一个名称“龢”,并且,在主要用于演奏的甬钟设计中,新音阶第四级音有明显的地位。3、曾钟演奏中,正鼓部(原称“隧部”)的发音效果及演奏的便利程度要远胜于侧鼓部(原称“鼓部”)。曾钟中,古音阶的商角(﹟4)发音敲击部位,均在正鼓部。但是,这个音,若和曾侯乙编钟具有的“管子生律”特征放在一起考虑,则可以看到实际存在着的、可以正鼓部上演奏的新音阶形态。这个商角,却是作为新音阶的第七级音而存在并发挥作用。历史上被后世文献记载的“管子生律”特征,也在这里以整体的正鼓音设计形态,以及完整的、合乎其生律推演逻辑规律的七声形态展现出来。判断曾侯乙编钟音列设计中,新音阶形态得以确立的简要提示:新音阶七声形态第四级音“龢”在钟律铭文中以独立阶名出现;诸均中羽曾(4)音数甚多及其所居音阶第四级音的突出地位;由当时旋宫水平必然促成的“林钟为宫”乐学思维方式在新音阶七声形态构成中的作用;“管子生律”特征在曾钟音列设计上构成完整的七声新音阶形态。曾侯乙编钟钟律体制中新音阶和古音阶的关系在曾侯乙编钟的钟律体制中,新音阶和古音阶是依依相存。就象古音阶的商角(﹟4)在此共存状态中所具有的、重要的双重意义(特别是作为新音阶第七级音的作用)那样,在曾钟体制中,能看到两者既相异,又密切相关、互融共存的状况。对这种难分难解的关系做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是亲兄弟,但并非双胞胎。三度生律与五度生律在十二律生成中的互补关系钟律音系网:三度生律法与五度生律法的互补、融合,使阴阳律维系在十二律的统一结构中。五度生律的数理逻辑基础依据是五度相生律,三度生律的数理逻辑基础是纯律,这使得钟律成为复合律制。以曾侯乙编钟“钟律音系网”所代表的音体系,不仅在历史上、并且在今天仍然在音乐传统中,影响和制约着中华民族的听觉审美心理习惯。由于五度相生律的大三度是音分,而纯律大三度是音分,因此在“钟律音系网”中,fa(f)和降si(降b)偏高一点,升fa(﹟f)和si(b)偏低一点。在中国传统音乐的旋律进行中,升fa和si不是如欧洲音乐旋律进行,多以导音的方式向上解决,而是偏偏向下进行;fa和降si不是向上进行,而是偏偏向上“圆满解决”。解释这种民族音乐形态规律的答案,从钟律的实践来看,正是因为,升fa和si是由下方大三度的音派生而来,所以它们的倾向性是向下方进行;而fa和降si是由上方大三度的音派生而来,所以它们的倾向性是向上方进行。由于审美听觉习惯以及在传统音乐创作、表演中体现的这种要求,其音乐审美心理的文化传统,可一直上溯至先秦。今人李成渝运用“钟律音系网”生律模式,观察四川清音的扬琴定弦,发现了其中先五度调弦、再三度定弦的规律,证明先秦钟律传统犹若盐溶之于水那样,沉积在民族音乐的海洋之中。这是存活于民族音乐心理的审美听觉习惯对外来乐器扬琴“民族化”的改造。黄翔鹏《乐问》(中国传统音乐历代疑案百题)一书所列“第十一问”,即关于何为“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的问题。所列“研讨文目”两篇论文中,就有这里介绍的《曾侯乙编钟六阳律的三度定律及其音阶型态》一文。“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反映的是“钟律思维模式”。宫——宫角——宫曾——宫(三阳律)商——商角——商曾——商(三阳律)六阳律(六律)————十二律吕徵——徵角——徵曾——徵(三阴律)六阴律(六吕)羽——羽角——羽曾——羽(三阴律)(“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注:纪:法则;平:均平,动词,如“以他平他谓之和”;成:成就,构成。羽商羽商羽商商角曾角曾黄大太夹姑仲蕤林夷南无应黄大太钟吕簇钟洗吕宾钟则吕射钟钟吕簇宫徵宫徵宫徵宫曾角曾角名词解释:甫页-曾(角-曾)六阳律三度生律正鼓部侧鼓部钟律音系网问答题:1、曾侯乙编钟钟律体制中“甫页-曾”(“角-曾”)结构的含义是什么?2、曾侯乙编钟钟律的六阳律、六阴律是如何构建起来的?思考题:如何判断曾侯乙编钟音列设计中,新音阶形态得以确立?何为“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国语·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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