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分项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建设工程(电气)分项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发包人)(全称):乙方(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用工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使本工程达到文明施工,按期竣工。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和价格: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结构:建筑面积约M2。(以实际面积为准)1.4承包工作内容:照明系统:管路预留预埋、穿线、照明灯具、插座、开关、配电箱和电表、防雷接地安装及调试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动力系统:管路及套管预留预埋、电缆桥架安装、线缆敷设、配电设备安装及调试等施工图纸要求的内容。弱电系统(电视、电话、宽带等):管路及套管预留预埋、消防系统管路预留预埋、应急照明灯的安装及调试。1.5承包价格:18元/m2(不含临电)18.5元/m2(含临电)(按建筑面积计算)。1.6承包方式:包人工费、包辅材(铁丝、钉子、绝缘胶带和塑料胶带等)、包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及钢卷尺、划线笔、压线钳等)、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1.7付款方式:1、按照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支付或者借支。2、乙方在领取或借支工程进度款时应按实提供职工领取工资花名册,由本人领取工资时必须本人签字确认,不能代领,更不得私自挪用人工工资,如发现承包人挪用人工工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二、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主材料供应。2、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汇报。3、乙方要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材料计划要准确,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材料计划供应材料,若实际使用量超出乙方的材料计划,超出部分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从工程承包费中扣除多余材料费用。4、乙方负责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建立、维护、拆除。各种电气的孔洞预留与封堵。5、进场材料与甲方保管人员共同验收(包括型号、规格),发现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型号、规格不符合要求及时汇报。6、乙方负责进场材料的卸车入库,配合甲方做好进场材料的保管工作。避免丢失与损坏。三、工期:按甲方规定的工期按时组织施工,在实际开工日至甲方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四、甲方责任:1.对乙方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为乙方在施工现场提供临时库房。2、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壹套及相关的设计变更通知。3.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拨付工程款。4.监督检查乙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材料和机具的使用情况,并对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5、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及各分包单位的进度协调,负责有关工程会议,协调各协同单位施工中出现的矛盾。6、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当乙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所要求的标准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五、乙方责任:1、乙方应认真核查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义务指出甲提供施工图纸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漏点并在施工之前将发现的图纸上的错漏及时通知甲方,避免造成损失,否则,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的职责未尽而导致一切变更不予增加费用。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统一管理和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施工。3、严格执行甲方的技术交底,按交底和设计做法进行施工,对甲方的交底和通知(包括口头通知)认真领会执行。4、严格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和机具的使用方面的合理处罚。5、乙方必须树立节约意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乙方出现的材料浪费现象,甲方将以实际情况对乙方处以罚款。6、对监理公司和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和通知,乙方应立即整改,不得消极拖延。若甲方提出问题后,乙方不进行整改和整改不利,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清出现场,乙方必须组织充足且素质高的劳动力进行施工,对素质差的劳动力甲方提出后乙方必须及时更换。7.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帽。在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物料认真堆放,垃圾及时清理。对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和工地管理要求的行为,甲方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处罚:每人次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物料不认真堆放罚款100元,确保创建文明工地。8.甲方在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如乙方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停工。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野蛮施工造成伤亡事故乙方责任自负。9.乙方必须执行甲方进度计划,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每延期一天罚500元。10、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7日内必须向甲方项目经理部报送进场人员花名册进行备案,并每人交1寸彩色正面相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并保证进场工人无违法犯罪人员。负责出现一切责任后果自负。未向甲方报送名册、照片、身份证的人员,甲方不承认其在甲方的工作关系。按甲方要求组织足量且部分特殊工种需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操作证的施工人员进场。11.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发生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现象,每发生一次甲方对乙方处以1000元处罚。若同其它分包单位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情节较轻的,处责任方每次罚款1000元,违反法律公安机关处理,项目部不予承担任何责任。12、确保工作面及施工现场的整洁,做到日清;工程完工后,清运所做工程项目的周转材料、自用工具、机械和设备。交工前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并负责修复造成的损坏。(尤其因改线路造成对已抹灰墙面的破坏)参与交工验收,负责交工验收时提出的缺陷,并进行无偿的修理,直至达到交工验收合格为止。六、违约责任:1.乙方违约对于所干工程不符合要求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责任。对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验收达不到质量要求,各单项工程均按实际造成的损失价值从人工费中扣除。对单个工程延期交工的,每延期一天罚500元违约金。2、乙方在施工中队伍素质太低,达不到施工合同要求,工期不能保证,技术过硬的工人少,工程质量和工期达不到要求时甲方随时要求乙方退场,在施工途中不能随便向甲方要求加价或停工,否则甲方有权另换施工队伍,甲方只能按乙方的工作量的60%结算。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准备充足的劳动力,保证劳动力不受季节、节假日的影响,如中途因劳动力不足或其它原因停工,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放弃完成本工程的承包内容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后果,并且甲方将只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60%的工程款。4、乙方出现转包工程现象且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调动安排、技术、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本合同要求、或违法、违规或盗窃、损坏甲方机具、设施及浪费材料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如乙方人员不退场,且闹事,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七、施工质量1、依据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合同作业范围内所有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工程质量以甲方、监理方验收认定为准;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4、质量检查:乙方完成约定工程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施工,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随时接受甲方以及各级质检部门的检查、检验,并按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5、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经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在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返修自检,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返修费用乙方承担,未经验收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验收要求剥露和开口并负责恢复,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八、安全与文明施工:1、按现行安全检查标准和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施工,乙方必须按规定配戴进场所需的劳保用品,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所需的安全帽、高空作业所需安全带在甲方领取,工程完工后如数退还给甲方,如有丢失乙方按原价赔偿,如乙方不按规定配戴,及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凡罚款金额均在乙方人工费总金额中扣除。2、乙方必须文明、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及上、下班途中及施工现场,出现的任何大小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负责人必须坚守施工现场,否则,甲方有权按缺勤一天罚款500元。(不影响工作请假同意的不罚)。九、后勤:乙方食宿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费用。十、其他:1、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履行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支付完毕,除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完结保修事项,结清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2、乙方必须细阅遵守《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双方争议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法定(或委托)代表人:乙方法定(或委托)代表人: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电气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甲方(发包人)(全称):乙方(承包人)(全称):为保证电气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1.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2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此维修造成发包人、业主的全部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所在单位工程整体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保修期限为:贰年三、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3.2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包人的验收签字方视为完成,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免费保修。3.3承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发包人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发包人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不需要承包人书面确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应负的任何责任。3.4由于承包人工程质量问题造成发包人、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退房、赔偿等损失,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承包人授权承包人代表会同发包人代表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发包人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并由发包人签发《扣款通知单》将承包人须承担的费用总额,直接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3.5维修工作完成后,承包人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3.6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7保修期内因承包人工程质量而保修的,相应保修期从修复之日起计算,时间顺延。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5%,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不计。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如保管期间工程无重大质量缺陷或者承包人已经完好地履行了各项保修义务,则分一次退还,支付保修金时扣除相应时段发包人公司垫付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维修费用。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法定(或委托)代表人:乙方法定(或委托)代表人: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电气分项工程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甲方:乙方: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