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赤峰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办法第一条本办法适用赤峰市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第二条在评审年度内(申请之日起前一年)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且满足下列要求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方可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审:(一)持有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自主爆破的矿山应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非自主爆破的矿山应与有资质的爆破单位签订爆破协议和安全管理协议。(二)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五)特种作业人员均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六)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八)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2-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九)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越界开采行为。(十)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不小于30m;每个生产水平(中段)、采场均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十一)矿井提升运输系统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十二)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十三)建立防排水系统。(十四)一级负荷采用双回路、双电源供电。(十五)建立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十六)危险性较大的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且在有效期内。第三条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分12个单元,满分为1200分,采用加权满分为100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权重评分表序号专业名称标准分权重考评得分加权得分1安全管理1000.12总图运输1000.13井巷安全1000.14采矿工艺1000.1-3-5提升运输1000.16通风防尘1000.17电气设备1000.18防排水1000.19防灭火1000.0510压气、供水1000.0511六大系统1000.0512文明生产1000.051)各部分考核得分乘以该部分权重之和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采用(1)式计算:)(121iiiMaM………………………………………………(1)式中:M——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Mi——安全管理、总图运输、矿山井巷、采矿工艺、提升运输、通风防尘、电气设备、防排水、防灭火、压气与供水、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文明生产等12个部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ai——安全管理、总图运输、矿山井巷、采矿工艺、提升运输、通风防尘、电气设备、防排水、防灭火、压气与供水、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文明生产等12个部分的权重。2)在考核评分中,如缺项,可将该部分的加权分值,-4-平均折算到其他部分中去,折算方法如(2)式:T=100100-P´Q…………………………………………(2)式中:T——实得分数;Q——加权得分数;P——缺项加权分数。第四条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最高。等级标准划分如下: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且总图运输、采矿工艺、提升运输、通风防尘、防排水考评不低于90分,其它单元不低于80分;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75分及以上,且总图运输、采矿工艺、提升运输、通风防尘、防排水考评不低于75分,其它单元不低于70分;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60分及以上,且所有专业单元不低于60分;第五条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申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有不满足第二条规定之一的,应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待隐患排除后,重新申报。第六条申请一级安全标准化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评审,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考评申报;申请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5-山由自治区安监局按照《评分办法》组织评审;申请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由赤峰市安监局按照《评分办法》组织评审。第七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面的自查;每年组织开展1次全面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每三年委托评审单位对矿山进行一次外部评审。第八条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取消其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评审。第九条对于新建和改扩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内,按此《评分办法》,考评认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一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100分)项目考评内容及标准标准分评分办法得分人员配备及任职资格(10分)1.地下矿山按生产系统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不少于3人。2检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文件或聘书;未配备或人数不够、未有合格证均不得分。2.矿山作业现场,每班次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员。2检查作业现场。无专(兼)职安全员不得分。3.根据矿山生产规模,配备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应符合相关要求,且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2检查矿山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人员学历、劳动合同。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直到本项分数扣完为止。4.带班领导应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2检查带班记录。带班领导未与工人同时上、下井,不得分。5.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2检查现场。特种作业岗位无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或未持证上岗,每人次扣1分,直到本项分数扣完为止。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20分)1.建立、健全下列人员或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主要负责人;2)分管负责人;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职能部门;5)各岗位人员。6查阅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少一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扣2分,扣完为止;缺少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未形成书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关键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上墙、或上墙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书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不一致,视为安全生产责任制无效,均不得分。2.建立健全并落实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目标管理制度;2)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3)安全例会制度;4)安全检查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生产技术管理制度;7)机电设备管理制度;8)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9)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1)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6检查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缺一项制度扣0.5分;缺少一类制度执行情况记录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7-项目考评内容及标准标准分评分办法得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20分)1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3)职业危害预防制度;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制度;1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7)顶板管理制度;18)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3.建立健全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4检查矿山现有工种的操作规程,缺少一个对应的操作规程扣1分,直到本项分数扣完。4.矿山企业应识别作业过程中的关键任务并制定关键任务作业指导书,内容应包含任务名称、任务目标、人员及工具需求、安全职责、任务流程、隐患分析及对策措施、应急处置方案等。4检查作业指导书。关键任务识别存在漏项,或作业指导书不齐全,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识别关键任务,或未编制作业指导书,不得分。安全生产投入(10分)1.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4检查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未制定安全专项经费使用计划,不得分。2.按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3检查安全费用管理台账。无安全费用管理台账,不得分。3.按照规定使用范围支出,设置专项账户或科目、做到专款专用。3检查安全费用管理台账。无安全费用管理台账,不得分。隐患排查和治理(15分)1.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工作。3查资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及时登记所排查出的事故安全隐患,建立事故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安全隐患信息档案。3查资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3.实行安全隐患治理分级管理,重大安全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限期整改,挂牌督办;一般隐患应由专人负责,立即整改;治理结束后,组织验收,做好记录,跟踪销号。3查现场和查资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4.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全过程记录和管理,实现闭合管理。3查现场和查资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5.制定“三违”处罚细则,建立“三违”人员管理台账。3查资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0分)1.以制度或文件的形式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2查阅相关制度或文件,无制度或文件明确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部门和人员,不得分。2.每年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安全教育培训。2检查年度培训计划及执行情况,缺少年度培训计划或未按计划执行,均不得分。-8-项目考评内容及标准标准分评分办法得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0分)3.对新员工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2检查培训材料和现场询问。未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发现1人,该项不得分。4.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复)训考核情况。3检查职工教育和培训档案。缺少1份档案扣1分,1人未经培训上岗扣1分,直到本项分数扣完为止。5.从业人员培训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1)新上岗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2)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2查阅培训记录,一项培训时间不满足要求扣1分,直到本项分数扣完为止。6.新招的井下作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并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3检查实习和考核记录。不符合标准,不得分7.转岗或离岗1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3检查培训记录。未执行转岗和离岗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分。8.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考试合格。3检查培训记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未重新对员工培训,不得分。应急救援(5分)1.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编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修订;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有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查阅应急救援预案。未按要求编写,不得分。2.按规定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形成书面评审结果。评审通过的应急预案由矿山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及时发放;按规定时限、程序完成应急预案上报并进行告知性备案。2检查相关材料。未经评审、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备案的,不得分。3.编制应急演练计划和应急演练实施方案,并按计划进行演练。1检查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实施方案和演练记录。未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各扣1分,直到本项分数扣完为止;未按计划演练或未形成演练记录,不得分。-9-项目考评内容及标准标准分评分办法得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5分)1.矿山地质资料、设计资料、评价资料及其它报告、批文保存完整,手续齐全。1查阅资料,缺项不得分。2.应保存下列图纸,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1)矿区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图;2)井上、井下对照图;3)各中段平面图;4)通风系统图;5)提升运输系统图;6)风、水管网系统图;7)充填系统图;8)井下通讯系统图;9)井上、井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10)井下避灾路线图。2查阅图纸,缺一项扣1分,直到本项分数扣完为止。3.安全生产记录(会议记录、培训记录、检查整改记录等)保存完整。1查阅资料。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该项不得分。4.职工健康档案保存完整。1查阅职工健康档案,缺少1份,该项不得分。危险源辨识与评价(10分)1.矿山企业应对矿山危险源进行辨识,并进行风险分级,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4危险源辨识不全、或风险分级与实际存在不符、或风险控制措施存在不当,扣3分;未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分级,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不得分。2.矿山企业应根据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