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料采购(供货)协议书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根据甲方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食品。二、乙方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交甲方备案。三、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货物,让甲方采购人员准时提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四、乙方认真配合甲方采购人员的工作,按时保质、保量送货到甲方,保证食品新鲜、价格合理(不得高于市场价),不得弄虚作假,少斤断两,以次冲好,不得擅自改变各种食品的数量、价格各品种。五、提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的要求,禁止下列食品供应进入学校食堂: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3.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及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6.蔬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六、针对货品价格及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提出停止供货要求。七、以上几点,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如违反协议,甲方立即取消乙方供货,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二份,双各执一份。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