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目前我国白酒行业现存问题的思考及改进建议提纲一、白酒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简要叙述白酒行业对增加国家税收、促进地方经济、带动相关联产业、解决劳动就业和“三农问题”等方面所起的作用。二、白酒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从2003年春SARS疫情和2004年禽流感的爆发谈食品安全对人民生活的影响,延伸到近年来白酒安全事件给消费者的危害,引出现行白酒行业在安全质量和产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酒业宏观管理体制较为混乱(1)、未建立专门的酒类产销法律法规,阻碍了优质白酒的生产和流通;(2)、白酒行业的多头管理,造成了酒类产销管理的盲区;2、国家税收政策不合理,限制了国家“扶优限劣”政策的实施(1)、白酒消费税政策执行中存在缺陷,导致税收流失严重,未能起到优化酒类产业结构的目的;(2)、税收政策执行的不平等,导致规范经营企业税负过重,造成竞争的不平等。(3)、税收政策的调整对社会低收入消费群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4)、税收政策的调整对整个白酒产业发展产生影响3、白酒市场准入的“门槛”低,影响产品安全(1)、各地大办酒厂,重复建设严重,制约了规范经营企业的生产;(2)、白酒生产许可证发放不规范,造成生产企业鱼目混珠;(3)、原料质量无保障;(4)、非规范经营企业生产环境恶劣,品质控制体系不健全。4、酒类流通环节市场秩序混乱,损坏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产品的包装秀竞争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2)、广告的恶性竞争,严重影响了低收入消费阶层的利益。三、加强白酒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白酒安全质量的几点建议1、加强国家和行业管理的力度,建立全国统一的酒类管理法规整顿市场的混乱秩序2、进一步提高白酒市场准入标准,加强扶优限劣的政策力度3、提高白酒产品的卫生标准,加强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4、加快企业内部卫生管理体系的建设5、完善国家白酒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的征管力度6、走新型生态工业化道路,改造传统产业,是实现白酒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关于目前我国白酒行业现存问题的思考及改进建议食品工业是我国轻工业中的一大行业,白酒工业又是食品工业中的一个大行业。目前,我国统计在册的白酒企业有3.7万余家。其中年产10000吨以上的企业有60余家,年产5000吨以上的有100多家。在1995年全国国有企业500强中(按净资产排序),酿酒企业有6家,其中5家为白酒企业,为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白酒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白酒自建国以来一直是高税率产品,在食品行业中居第2位,仅次于烟草。1994年税制改革前,白酒的产品税为35%(扣包装纳税);1994年税制改革后,除统一的增值税17%以外,粮食白酒的消费税为25%,薯干白酒的消费税为15%(均按销售收入计,全额纳税),在酒类产品中,纳税率是最高的。在1995年中国轻工业200强企业中(按利税总额排序),酿酒企业有63家,其中34家为白酒企业。1995年中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按销售收入排序)中,酿酒企业有3家,其中2家为白酒企业。据中国白酒专业协会不完全统计,1995年全国上万个白酒企业共实现利税约100亿元,其中有20多家白酒企业实现利税均超过1亿元以上。仅17个国家名白酒企业就实现利税高达30亿元,占全行业完成数的30%左右。2001年,国家对白酒行业实行从价从量复合计税新政策,2002年,整个行业实现利税126.79亿元。这些都充分说明白酒行业为增加国家和地方财政积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白酒的社会化生产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发展。白酒业的繁荣促进了商业兴旺,丰富了市场供应,拉动了经济消费;还带动了印刷业、包装业、机械行业、物流行业和广告行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在一些地方,一个白酒厂就带动了一方经济发展,有效地发挥了“龙头”作用。同时白酒产业是一个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解决了农村富余粮食的消化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民增加了收入,为解决“三农问题”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因此,白酒业的发展有利于实现以大带小、以强带弱、以城带乡、以工带农、以工带牧等产业链的连锁进步,为城镇居民的就业、偏远山区农民的脱贫致富创造了条件。虽然白酒行业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从总体来看,我国的白酒行业在宏观调控、生产与流通环节以及税收征管上都还存在许多问题,急待解决。二、白酒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2003年SARS疫情在我国的爆发和2004年禽流感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流行,其发源都与食品有着密切的关系。充分表明食品安全不仅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更重要的是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据专家估计,我国每年实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例数在20-40万人次左右。仅白酒行业,1996年6月和1998年2月,分别在云南会泽县和山西朔州、忻州、大同等地区发生食用散装白酒甲醇严重超标和假酒的特大食物中毒事件,就造成了392人中毒、62人死亡、6人致残的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影响社会安定的严重后果。鉴于此,作为中国传统食品的白酒产品,其安全问题同样不容忽视。白酒行业作为我国的传统产业,中央和各级政府虽十分重视,但除了对其实施税收的严格控制和2000年启动了生产许可证制度之外,仍按一般商品进行管理。由于长期管理上存在缺陷,导致了酒类在产销及产品质量上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酒业宏观管理体制较为混乱(1)、未建立专门的酒类产销法律法规,阻碍了优质白酒的生产和流通自酒类专卖制度取消至今,我国目前尚未制定一个全国统一的酒类产销法律法规。只是各地方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了区域性的规章制度,但都是各行其是,名为加强酒类管理,实行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阻止外地优质白酒进入本地市场,地方保护色彩浓厚;而当地的小酒厂、劣质白酒却大行其道,致使产品无安全保障的小酒厂占有了较大的市场份额。(2)、白酒行业的多头管理,造成了酒类产销管理的盲区我国白酒行业由于存在多头管理(白酒生产和流通分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多个部门共同管理)的现象,各部门缺乏统一的认识和统一协调,管理职责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部门与部门之间管理上相互脱节,难以解决跨部门的问题,给酒类产销造成了管理盲区。因此,大量不规范经营的小酒厂和假酒厂乘虚而入,采取仿冒名酒包装或直接生产名酒或直接用工业酒精兑水生产白酒等违法经营行为,损害了规范经营企业的合法利益,扰乱生产流通秩序,危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山西朔州假酒案给山西杏花村汾酒厂造成功的负面影响可谓教训深刻。2、国家税收政策不合理,限制了国家“扶优限劣”政策的实施(1)、白酒消费税政策执行中存在缺陷,导致税收流失严重,未能起到优化酒类产业结构的目的2001年国家调整了对白酒消费税政策,从原来从价征收25%和15%税收基础上,每斤加征0.5元定额从量税。在企业税收政策环境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进一步增加了规范经营企业的税收负担;为了解决生存压力,迫使许多正规名优酒生产企业纷纷从赢利空间较小但量大微利的中低档产品市场退出。而一些小酒厂和作坊式企业乘势而起,凭借偷税漏税等违法手段暗增生产数量,谋取非法利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与规范经营的大中型企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使酒类生产市场一片混乱。(2)、税收政策执行的不平等,导致规范经营企业税负过重,造成竞争的不平等由于国家对白酒税收政策的调整,规范经营企业能够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的要求自觉主动缴纳各项税费,尤其是股份制上市公司,财务制度公开透明,不折不扣地执行税收政策;而小酒厂由于财务制度的不健全和管理上的疏漏,普遍存在偷税漏税的现象,导致了大量税收的流失。并且不少地方政府尤其是财政基础比较薄弱的地区,都制定了对当地小酒厂的保护性措施,且主要还是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允许企业少交税款(主要以完成地方基数为主)甚至为了解决就业不交税,或对部分企业实行定额包税等。其结果是导致规范经营企业税负过重、步履艰难,而非法经营或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酒厂日子红火的不平等竞争的现实。(3)、税收政策的调整增加了社会低收入消费群体的生活支出,变相地增加了其负担我们认为,高档白酒才是普通的社会消费品,而中低档价位的白酒却以其舒筋活血、消除疲劳的功能而成为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必须品,特别是广大城乡劳动者,在紧张繁重的体力劳动后,饮用优质优价的白酒消除疲劳,已成为其生活的一部份,绝不能同高档白酒相提并论;而现在实行的是对优质低价白酒与价差达数十倍以上的高档白酒,等额从量计征消费税,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广大城乡普通消费者的负担,没有维护广大城乡普通消费者的根本利益,也将对拉动农村消费需求,扩大内需,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名优白酒生产企业迫于生存压力退出低档酒生产领域后,一些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地方作坊式小酒厂大行其道,为广大老百姓提供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的低价位白酒产品,留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不利于社会的长期稳定。(4)、税收政策的调整不利于白酒产业的发展国家确定的白酒产业发展方向是向低浓度、保健营养型转移,从量计征消费税政策,不管酒精度,不论价格如何均按每斤计征0.5元执行。导致白酒生产企业被迫生产高浓度、高价位产品,不利于产业发展政策的执行。白酒行业是高税高利行业,现已演变成高税微利行业。1993年税制改革前,白酒执行产品税,税率为35%,但其是扣除了包装物纳税,税基为净酒价值;1994年税改后,产品税分解为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25%(粮食白酒)和15%(薯类酒),但税基为全额纳税(含包装物),白酒实际税赋上升;2001年5月以来,白酒在原从价计征消费税(粮食白酒25%,薯类白酒15%)的基础上,不分价位高低,统一按每斤0.5元新增从量计征一道消费税,同时取消外购已税酒已纳税款抵扣政策,从而使供广大城乡普通劳动者饮用的低价位白酒税负大幅度增加,如出厂价每斤2.5元—10元的低价位消费白酒合计税负由过去15%—25%调增高达30—45%,而出厂价每斤50元—200元的高价位消费白酒合计税负仅由过去25%调增到25.25—26%。对于众多生产设施简陋、卫生条件极差的城乡小酒厂,由于产销记录无据,会计帐表不全,以致监管乏力,难予制约,不仅税收大量流失,而且形成与规范生产、遵章守法的大中型白酒企业之间的税负不公。这种不平等的无序竞争,使白酒行业难以形成优胜劣汰、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不利于行业内的优胜劣汰。白酒行业管理薄弱,市场竞争不规范,多种原因造成税收流失问题严重,这不但损害了国家利益,也损害了守法经营的白酒企业的利益。消费税政策调整的初衷是惩治偷税、漏税,规范市场,但事实上对小酒厂很难做到查实征收,从而进一步加深了守法与不守法缴税企业之间的不平等竞争。这势必减缓大企业在行业中的扩张,减缓产业集中度的提高,不利于产业集中。。3、白酒行业市场准入“门槛”低,影响产品安全1)、各地大办酒厂,重复建设严重,制约了规范经营企业的生产;相对来讲,白酒是一个投资少、见效快的产业。全国各地为增加财政收入,均把属于较高税率(40%左右)的白酒业作为优先发展产业,大办酒厂,导致白酒行业的加工能力迅速膨胀,从地区到村级都办有酒厂,重复建设相当严重。目前全国现有白酒生产企业约3.7万家,还有为数不少未统计在内,小酒厂可谓多如牛毛,最小的甚至只有1——2人。由于小酒厂工艺技术粗糙、设备设施简单落后、工业化程度低,导致出酒率低下、粮食资源浪费严重,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无保障。同时,小酒厂多数依靠不交税、少交税或偷税漏税等方式,降低经营成本,将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企业的中低档白酒排斥在市场之外。(2)、白酒生产许可证发放不规范,造成生产企业鱼目混珠;(严重性阐述不够)2000年国家启动了白酒生产许可证工作有力地规范了白酒生产秩序,但在许可证发放过程中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许可证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仅仅考虑了与生产有关的技术指标,缺乏依法纳税等规范经营的健全财务规定,不利于制止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产生。个别地方在生产许可证发放中还存在集裁判员和运动员于一身的现象,使个别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取得了证书,给白酒市场留下了不确定的质量安全隐患。二是许可证的发放程序有漏洞。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在先,许可证发放在后,